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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025-10-04 09:39:27 责编:小OO
文档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2012-1-9 9:40:58点击次数:8785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区域概况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问题 4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6

第四节 机遇与挑战 7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10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 11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

第五章 合理利用与保护农用地 20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20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1

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22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4

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与规模 24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24

第三节 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26

第四节 节约利用基础设施用地 27

第七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9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29

第二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三节 保护岛屿资源 31

第八章 土地利用区域 32

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2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5

第三节 县(区)土地利用 36

第十章 土地综合整治 40

第一节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40

第二节  大力开展土地复垦 41

第三节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41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42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45

第一节 交通重点工程 45

第二节 水利及能源重点工程 46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7

第一节 中心城区概况 47

第二节 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方向和规模 48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8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0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50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51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52

第四节  增强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53

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54

第六节  加强规划管理和机制创新 54

第十四章 附 则 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落实土地宏观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实施连云港市沿海开发、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方针,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2、优化供地结构,促进发展模式转型;

3、节约集约用地,保障供地效率;

4、合理配置用地空间,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

5、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文明发展。

第四条 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8、《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2、《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3、《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4、《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16、《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苏政办发[2010]61号)。

19、《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20、《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21、《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规划》; 

22、《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23、《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划。

第五条 规划主要任务

1、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提出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制定区域土地利用,和指导县(区)土地利用;

3、对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进行安排;

4、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并进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6、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

7、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

第六条 规划范围

为连云港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7615.30平方公里。

第七条 规划期限

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 地理位置

连云港市地处江苏省东北部,黄淮海平原的中东部,介于北纬34°07′—35°08′,东经118°24′—119°55′之间,北与山东省毗邻,南以灌河与盐城、淮安市接壤,东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西部与徐州市相连。

第九条 社会经济概况

连云港市下辖东海、赣榆、灌云、灌南四县,新浦、海州、连云三区。2005年,全市总人口472.18 万人,城市化率为36.28%,其中市区人口70.17万人,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9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656.9 元。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为20.5:44.2:35.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问题

第十条 土地利用现状 

据连云港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截止2005年底,连云港市土地总面积749990.4公顷,其中农用地521176.5公顷,建设用地157866.8公顷,其他土地70947.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9.49%、21.05%和9.46%。

1、农用地:耕地383528.6公顷,园地16041.8公顷,牧草地0.17公顷,林地21078.0公顷,其他农用地100526.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1.14%、2.14%、近0.00%、2.81%和13.40%。全市耕地资源质量较好,主要分布于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境内。

2、建设用地:城镇用地20175.3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3212.6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06.40公顷,采矿用地470.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2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4601.80公顷,盐田30587.8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630.9公顷,特殊用地957.8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69%、8.31%、0.09%、0.06%、0.86%、4.61%、4.08%、0.22%和0.13%。城镇工矿用地集中于市区和县城区,农村居民点市域内散布。

3、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53919.6公顷,水域17027.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19%和2.27%。自然保留地主要集中分布于市域东部地区,水域市内广泛分布。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主要特点

1、土地利用率高,耕地比重大。2005年,连云港市土地利用率达90.45%,高出省土地利用率近10个百分点。已开发利用的土地中,耕地面积比重最大,其比重高出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2、土地利用地域分化明显。市西北部以岗岭地为主,林地、园地、水库等用地主要分布这一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分布盐田、港口和滩涂等用地,耕地主要分布于中部平原地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市区和县城。

3、盐田资源丰富。市域东部分布盐田多达300平方公里,部分低效盐田可开发为耕地,临近城市港口的盐田可为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土地供应的支持。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1、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①2005年,全市地均城镇工矿投入产出水平约为省平均水平的61%,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还不够高;②2005年,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221平方米,高出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省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187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过大;③2005年,全市单位交通水利载人数115人/公顷,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9%(省单位交通水利载人数平均为234人/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建设用地扩张较快,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后发优势已经逐步显现出来。城镇扩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兴建、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拓展等都加速了连云港市农地非农化进程。随着沿海开发进一步推进,未来建设用地扩张将更为强烈,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第十三条 规划实施的成效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成效显著: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较好。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383528.65公顷,比规划耕地保有任务多出1000.28公顷,完成现行规划耕地保护任务的目标。同时,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4795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0.7%,实现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较好。

2、有效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总量,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截止2005年底,全市建设占用耕地5576.72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控制目标。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补充耕地7579.0公顷,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3、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供给,用地效益逐步提高。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1.4万亩,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4万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同时促进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997年的4.02万元/公顷增加到6.08万元/公顷,土地利用效益朝着提高的趋势发展。

4、协调了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维持较好,环境综合指数有所提高,做到了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

第十四条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规划在实施中无法发挥目前法律赋予规划的土地管理“龙头”作用及宏观作用,规划缺乏足够的动态性、预见性和必要的弹性空间,规划指标分解不够合理,上下级规划脱节,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指标突破了规划控制目标,规划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第四节 机遇与挑战 

第十五条  未来面临的机遇 

1、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经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江苏沿海开发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连云港市迎来了关键的历史性机遇。连云港战略地位的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2、省振兴苏北发展的扶持力度持续增加 

近几年省振兴苏北发展的一系列正不断发挥效应。诸多确保苏北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投资环境大幅改善,产业进一步转移。新时期内,省继续加强“深化南北合作”、促进“产业、人才、财政和科技”向苏北转移等利好,为连云港市加快沿海开发、提升港口功能、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3、国家继续推动西部开发提供的机遇 

连云港市是陇海兰新经济带的东大门和新亚欧桥的东桥头堡,独具东联西引的区位优势,在继续推动实施东西部合作,扩大西部地区开放程度、带动西部沿东陇海线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连云港港口、沿陇海线县(区)自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4、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背景下,新一轮全球互动式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展开。这为连云港发挥动态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接受国际先进技术、资金、管理和产业转移,主动调整、融入国际产业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极好机会。

第十六条  未来面临的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实施与推进,连云港市作为国家布局发展的重化工基地,承接全省、长三角、京津渤海湾乃至国际的重型机械、化工、海洋医药产业转移的基地,城镇工矿及交通、水利、能源、港口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旺盛。同时,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对建设用地产生了刚性约束,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将十分突出。 

2、城乡用地统筹任务艰巨 

连云港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分布零散,不利于发挥规模效应。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减少,而农村居民点面积并未同步减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并未下降,农村土地的城镇化进程滞后于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足,分布零散,利用效率不高,有待整合。规划期内城乡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任务重、难度大,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任艰巨。

3、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增大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然而,城镇扩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农用地与耕地,同时,农业结构调整也将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约束日益增强。而可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的数量日益减少。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4、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形势紧迫

近些年来土地参与宏观的力度和效果明显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数量大量减少,资源环境面临严峻形势,新一轮土地规划将比以往更加注重控制和引导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严从紧控制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形势将更为紧迫。这就要求各地方规划期内必须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角度出发,切实转变思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中注重二次开发和复合利用,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推动力,走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道路。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第十七条 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连云港市是实施江苏省沿海开发国家战略的龙头城市,规划时期,落实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临港产业基地,我国沿海中部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和海滨旅游城市。

第十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000元;全市总人口达到5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8%,市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05万人;全市人均耕地面积维持1.1亩/人以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11.5%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7000元,人口规模达52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55%以上,市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40万;全市人均耕地面积维持1.0亩/人以上。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战略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立足资源环境禀赋,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平衡区(县)用地供需关系,适度控制市区过快新增用地供应,预留县域发展空间,合理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结构,稳步提升林业用地,加强总量和用途管制,切实提升符合科学发展的用地保障能力。

2、科学规划用地布局。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四县粮食主产区、特优农产品产业区;统筹区域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大力构建都市圈城镇发展格局和轴线产业用地布局;保障生态环境用地,协调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按照区域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与各区域条件相适宜、各具特色、科学合理的区域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按照各类各行业用地准入标准,配置各业建设用地。鼓励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重点盘活市区、县城区的存量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切实提高用地效率。建立高标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企业、园区、区域等多层次土地集约利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与质量提升之间的良性互动。

4、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针对不同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差别化用地;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按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的保护要求,支持滨海湿地保护区域、西部岗岭水土保持区域等生态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5、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的适度开发后备资源。沿海滩涂资源地区,应科学、适度地围垦、开发;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应禁止各类不当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切实维持乃至提高其生态系统稳定性。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

第二十条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证连云港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到2020年,连云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2745.3公顷,其中到2010年,连云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2778.2公顷。

规划期内,连云港市将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在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件的区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基本农田335986.7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进一步集中。

第二十一条  补充耕地任务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以及落实省下达开发复垦整理重大工程计划补充耕地指标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2226.4公顷。其中,到2010,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 4541.5公顷。

第二十二条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2507.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1042.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48288.5公顷。其中,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3496.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371.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43949.1公顷。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7029.5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127.6公顷以内。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园地、牧草地总量保持稳定,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占用耕地比例有所降低。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5269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26%,建设用地面积17250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1%,其他土地面积50507.0,占土地总面积的6.73%。

第二十四条  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加强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管理,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到 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4平方米/人以内。其中,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人以内。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

稳定农用地面积,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增加林地面积,微减耕地面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和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以补充耕地及林业用地需求。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526975.8公顷,建设用地172507.7公顷,其他土地50507.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由规划基期的68.44%、20.73%和10.83%调整为69.20%、22.65%和8.15%。农用地比例上升0.76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1.92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2.68个百分点。

其中,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519978.3公顷,建设用地163496.8公顷,其他土地66515.3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由规划基期的68.44%、20.73%和10.83%调整为68.28%、21.47%和10.25%。农用地比例下降0.16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比例上升0.74个百分点,其他土地比例下降0.58个百分点。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连云港市耕地3827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6%,占农用地面积的72.63%,比2005年减少783.3公顷。其中,2010年耕地38277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6%,占农用地面积的73.61%,比2005年减少750.4公顷。

2020年连云港市园地159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占农用地面积的3.03%,比2005年减少57.9公顷。其中,2010年园地1591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占农用地面积的3.06%,比2005年减少131.5公顷。

2020年连云港市林地365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0%,占农用地面积的6.39%,比2005年增加15483.2公顷。其中,2010年林地2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占农用地面积的4.93%,比2005年增加45.9公顷。

2020和2010年连云港市牧草地0.17公顷,与2005年面积相同,维持不变。 

2020年连云港市其他农用地9168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4%,占农用地面积的17.40%,比2005年减少8842.9公顷。其中,2010年其他农用地95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6%,占农用地面积的18.39%,比2005年减少4881.4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连云港市城乡建设用地910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6%,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78%,比2005年增加7377.4公顷。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863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4%;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83%,比2005年增加2705.9公顷。

2020年连云港市城镇工矿用地305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69%,比2005年增加9162.6公顷。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39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6%,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48%,比2005年增加3960.7公顷。

2020年连云港市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4828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4%,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7.99%,比2005年增加7263.5公顷。其中,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4394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6.88%,比2005年增加2924.1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20年连云港市其他土地620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5%,比2005年减少20440.2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2.68个百分点。其中,2010年其他土地665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5%,比2005年减少4431.8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0.58个百分点。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二十七条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思路

优先保护以云台山为首的自然保护区及临洪河等滨海湿地区的生态用地,打造沿海发展轴和沿东陇海线发展轴组成的“T”字型产业-城市-生态三位一体综合发展用地布局;统筹盐田、滩涂综合开发,重点形成市区域东部组合港区和临港产业基地用地布局;根据市域自然条件及分化状况,合理布局基本农田,打造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第二十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维护市域内新沭河、蔷薇河、盐河、灌河、新沂河、小塔山水库、石梁河水库及赣榆、东海丘陵山区、市区云台山等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系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作为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构建核心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维护农田、山地丘陵、林地和湖域基质的生态服务功能,设立滩涂湿地生态敏感斑块保护区和城镇斑块生态建设区,保障主廊道和若干条次级廊道建设,控制、建设和改造重要的生态节点,形成完整的景观生态结构,构建点线面多层次的生态网络构架。

第二十九条 稳定基本农田布局

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为依据,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连片的耕地,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通过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功能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划定的基本农田集中区有:赣榆中部基本农田集中区,东海南、西、北基本农田集中区,灌云县东、中、西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及灌南县东、中、西部基本农田集中区。 

第三十条   完善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完善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形成由沿海高速、204国道、226及242及236省道“五纵”,连临高速、连淮高速、310国道、317国道及324省道“五横”,市高速公路环与港口道路环“两环”,汾灌、连徐、连临、淮连、连盐外射型高速公路“五射”构建的“五纵五横,两环五射”干线公路用地网络;布局由南北向沿海铁路、东西向东陇海铁路组成的“横纵兼具”的铁路用地格局以及由连云港通榆河、烧香支河“二纵”航道,灌河、东门河、古泊善后河“三横”航道组成的“二纵三横”干线航道用地网络;同时预留连云港机场迁建用地空间。

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在城市周边布局用于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滨海防患、清水通道维护等用地,提升水资源供给和防洪保障能力。

围绕国家新能源供应储备需求,在全市综合布局沿海火电、核电、天然气、石油储备基地,提升能源供应储备能力,并优化布局变点站所用地,提升电力等基础配套设施服务供应能力。

第三十一条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工矿用地 

依托市区中心城区,沿海城镇发展轴及东陇海线城镇聚合轴,形成“竖π”状城镇用地空间格局。在“竖π”框架内,构筑和完善连云港市四级城镇体系,大力推进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建设。中心城区,有机协调海州城区、新浦城区、连云城区及港区、连云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徐圩新区空间扩展方向,形成由海滨新区为“一心”、新海城区、连云城区和南翼新城为“三极”组成的“一心三极”海滨城区用地组团布局,同时,加快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个县城的发展。

依托沿海交通要道和连云港港区、赣榆港区,在市域东部沿海地区重点布局形成以重化工为主导的临港产业基地;以连云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县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为载体,布局集新医药、重机械、大石化、精装备及冶重钢铁沿海产业基地;利用东陇海的优势,布局新材料、新能源的东陇海产业基地;利用灌河联通河运海运优势,推进形成灌河口的绿色化工、特色船舶、港口物流等灌河口产业基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通过农用地整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对居住分散、零星分布、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要稳步向中心村、城镇集中。

第三十二条 打造农业生产绿色空间

园地布局。主要集中分布于历庄、横沟、下车等乡镇。重点发展花卉苗木、优质果园,重点建设优势水果产品基地和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加快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在现有基础上向立地条件更适宜的地方拓展。

林地布局。重点保护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滨海湿地保护区周边地区的林地。建设环城绿带、河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带等林业生态廊道。

其他农用地布局。主要集中分布于市、县两级中心城区近郊地区。重点保障水产养殖与畜禽养殖用地,继续推进养殖业标准化区建设,鼓励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规模化,凸显其规模经济优势。

  

第五章 合理利用与保护农用地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第三十三条 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到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391.9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控制在3690.5公顷以内。

第三十四条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划到2010年补充耕地4541.5公顷,需补充易地调剂耕地581.0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925.0公顷,土地地复垦补充耕地865.5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751.0公顷;到2020年补充耕地12226.9公顷,需补充易地调剂耕地834.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051.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216.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959.2公顷。规划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因后备资源不足而不能实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在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变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在市域范围内易地占补平衡。

第三十五条 合理引导农用地内部调整

合理引导农用地内部调整,农业结构向不减少耕地或增加耕地方向发展。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全市生态退耕等非建设性占用耕地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131.4公顷和1317.8公顷以内。

第三十六条 减少并预防灾毁耕地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减少自然灾害毁损耕地,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积极复耕。到2010年和2020年灾毁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200.0公顷和300.0公顷以内。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第三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的要求,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35986.7公顷。东海、灌云、赣榆和灌南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重点区域。要求各县同时多划一定的基本农田,用于以应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适应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对土地利用提出的新要求。

第三十 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市域农业条件优越、面积相对集中的中南部、中北部平原地区及西北与西部岗岭地区。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由小块变大块、零星变整体、低产变高产,在册基本农田中易受自然灾害损毁、污染严重、质量低下的耕地应当调出。布局基本农田时需要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合理需求,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留出应有空间。

第三十九条 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以建设促保护,发挥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的作用,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和建设水平。

第四十条   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动态监测 

借助高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检查,及时对基本农田的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第四十一条 逐步增加林地规模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尤其是建设工程征占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规划期内积极开展赣榆怀仁山公益林区、李埝林场、南云台林场、锦屏山生态公益林区、埒子口湿地生态林区、新沂河沿河林业带的建设。

第四十二条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推进园地资源整合,支持优质种植品种研发与推广,培育发展园地利用的核心企业、区域化品牌和示范园区,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在赣榆县西部的历庄、黑山、班庄乡镇布局有机茶、板栗、草药生产基地,在东海石梁河、横沟、左口、石湖等乡镇布局葡萄、草莓、花卉、食用菌生产基地,在灌云县的下车、同兴、东王集,灌南的花园等乡镇布局蔬菜、花卉、时令水果生产基地。

第四十三条 合理发展设施农用地 

加强畜禽养殖用地的调查和规划,鼓励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经营。尽量选择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发展畜禽养殖,避免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合理发展城市郊区的云台农场、岗埠农场及东辛农场的畜禽养殖用地。重点布局东海县水库周边地区、赣榆县罗阳镇、市区东部渔湾等水产养殖基地。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与规模

第四十四条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合理城乡建设用地增长的规模和时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城镇内闲置、低效用地的整合利用力度。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城市生态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从严从紧利用好指标,按照“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利用时序。2006-2010年和2006-2020年,连云港市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6127.6公顷和17029.5公顷以内。规划期末,安排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9760.6公顷。规划全市农村居民点总规模减少,但因安居工程、拆迁并点等新农村建设等需求安排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731.0公顷。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新增用地6537.9公顷。

2、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有效发挥河流、湖泊、山体、农田等重要地物的隔离功能,设立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防止城镇向周边“蔓延发展”,并采取措施保护市域内的水系、山体和林网。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第四十五条 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合理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原则上新上中小项目都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引导开发区整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依法依规扩区。

第四十六条 促进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整优化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卫生环保、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加快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镇建成区内的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促进城镇和谐发展。

第四十七条 积极盘活城镇工矿存量建设用地 

在全面调查和评价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制定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方案,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加强对城镇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清理、收购、归并和前期开发,鼓励城镇加强现有建设用地的深度利用,鼓励城市建设挖潜利用城区周边低效盐田,鼓励企业利用工矿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十 促进城镇建设充分利用未利用地 

在不影响生态安全和确保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将部分沿海地区的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并在编制沿海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时予以落实。

第三节 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第四十九条 支持新农村建设用地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重点保障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必需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用地需求。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三集中”,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五十条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理 

积极引导经济上脱离农业的农民向城镇转移,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向中心村和农村新型居住点集中,稳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工矿用地面积。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规模分别减少1254.8公顷和1785.2公顷。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制定自愿腾退宅基地安置补偿办法和生活保障措施,鼓励引导城郊结合部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与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相结合,把位于项目区内零星企业和散落村庄纳入土地整理规划,有计划的安排搬迁和复垦成耕地。

1、对位于城市规模边界内的农村居民点及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进行集中改造,提升发展,转变其功能成为城镇用地。 

2、对位于近郊经济基础较好地区的农村,通过“康居示范村”、新型农村公寓等建设工程,集聚形成中心村,促进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对位于偏远地区的农村居民点,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迁村并点,集中布局,深度挖掘潜力,对村内有大量空闲宅基地及人均宅基地超标的,不得扩大居民点面积。

第五十一条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权责挂钩的原则,在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先垦后用”挂钩模式,鼓励各地深入有序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第四节 节约利用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十二条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用地规划,避免和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全面实现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

第五十三条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的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期内,以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建设为重点,优先保障沿海铁路、连淮铁路及连临高速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铁路公路项目用地需求,满足合理的市级疏港道路体系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徐圩新区供水线及滨海防患水利工程项目用地需求,适度满足合理的县区重点航道疏浚、水源地建设及清水通道维护用地项目需求。 

按照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全市能源用地供给,优化集中重大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规划期内,合理保障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大型变电站、LNG工程、原道等重大能源储备和供应工程的用地需求,安排部分新增用于1000千伏、500千伏、220千伏和110千伏等变电站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七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第五十四条 生态用地格局的构建 

以云台山、新沂河、新沭河为生态源区,依托外围农田、湖泊、高速公路绿化带,构建“三横、两带、五区”生态网架构。其中,三横为:石梁河水库-新沭河-临洪河生态廊道,西双湖-锦屏山-云台山东陇海线生态廊道,灌云灌南新沂河生态廊道。两带为:北起绣针河口-临洪河滨海湿地-埒子河口-灌河口沿海生态保护带以及沿南北交通干线生态绿化带。五片为:中心城区云台山自然保护区、赣榆中西部农田-水库复合生态保护区、东海西部横沟-房山水库林地复合生态保护区、灌云中部农田生态保护区、灌南中部农田生态保护区。

第五十五条 生态环境保护区的建设 

到2020年,规划连云港重要生态保护面积1046.9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其中,规划重要生态湿地43.02平方公里,水源涵养与保护区441.96平方公里,洪水调蓄区303.18平方公里,清水通道.72平方公里,国家森林公园22.05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135.02平方公里,公益林7.37平方公里与岛屿自然保护区4.74 平方公里。 

第二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五十六条 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 

城镇发展采用组团式,城镇之间以基本农田等作为生态屏障,防止城镇发展无序扩张。科学制定并严格控制各类城镇用地的人均占地指标。加快集约型工业园区建设化步伐。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总结推广节地新技术,形成节地型城镇、工矿、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第五十七条 平原现代农业用地模式 

以灌云、灌南、赣榆中部乡镇为重点,在农业生产中运用生态学、经济学原理,减少或停止化肥、农药投入,种植与养殖结合,形成废物资源化的用地模式。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五十 岗地丘陵区用地模式

山地丘陵区坡度大于15度的不宜耕作的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进行生态保育,封山育林,培育复层异龄林,大力发展针阔混交林,实行乔、灌、草立体配置,防止水土流失。

第五十九条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区用地模式 

对市区沈圩塌陷地进行土地整理,比较平整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塌陷区采取挖低垫高,整理为人工鱼塘;同时在矿山水土流失易发区建立人工生态林,保育生态,防止水土流失、滑坡等灾害的发生。

第六十条   沿海滩涂区用地模式

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滩涂围垦。围垦区内以综合开发为方向,合理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用地空间,农业空间用于发展规模化的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生态空间用以扩大自然保护区、湿地、水域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建设用地空间用于城镇、港口和临港产业基地的发展。

第六十一条 湖泊水库区用地模式 

湖泊水库周边土地利用的重点是涵养水源,坚持生态控制与生态修复相结合,保护和营造水源涵养林、防护林。

第三节 保护岛屿资源

第六十二条 做好岛屿资源的保护

岛屿是连云港市十分宝贵的资源。其中,沿海岛屿包括秦山岛、竹岛、鸽岛、东西连岛、羊山岛、开山岛,近海岛屿包括平山岛、车牛山岛、达山岛,三岛合称前三岛。这些岛屿是重要生态功能区,是全市重要的生态组成部分,必须重点保护。 

前三岛战略地位突出,生态环境优美,岛内有大量的名贵珍稀动植物,严格禁止在岛内珍稀动植物栖息地进行开发。其他地方要做到保护性开发,开发中要按照因地制宜、逐步开发、重点保护的原则,保护好其生态环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前三岛开发成为集港口物流、生态旅游、珍品养殖、环境保护、战略防御等多项重点功能的岛屿。

 

 

 

第八章 土地利用区域

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第六十三条 城镇村发展区

该区主要为市区中心城区,赣榆县中心城区及柘汪、海头等乡镇,东海县中心城区及白塔埠、温泉等乡镇,灌云县中心城区及杨集、侍庄等乡镇,灌南县中心城区及汤沟、长茂等乡镇,以及规划保留一般镇和中心村,同时还包括连云港市九大重点开发区和十八个特色工业集中区。九大重点开发区为:连云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苏赣榆经济开发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十八个特色工业集中为:赣榆县海头镇、柘汪镇、沙河镇、墩尚镇,东海县温泉镇、桃林镇、房山镇、白塔埠镇、张湾乡,灌云县燕尾港镇、杨集镇、侍庄镇,灌南县李集乡、花园乡、长茂镇、田楼乡、五队乡、堆沟港镇等产业基础好、特色突出、配套设施齐全的乡镇工业集中区。该区是提供区域行政、物流、贸易、金融、文化及现代服务的城镇村用地区。规划期末,全市城镇村发展区面积91043.0公顷。

该区管制措施: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区内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布局有机结合,实现产业与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协调、持续发展。中心城区应逐步完善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的职能,实行“退二进三”,加强城中村整治和旧城改造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控制合理的城市容量。区内应注重内涵挖潜,严格控制新增工业用地规模,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第六十四条 基本农田集中区

该区主要为市域中南和中北部农业用地区,及西北部蔬果林牧发展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该区主要是保护高产高效、集中连片的耕地并重点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区域。规划期末,全市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为297312.7公顷(为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88.5%,这个区域是各县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要区域)。

该区管制措施: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的保护、管理和整治,严格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建设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同时,大力推进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须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

第六十五条 林业发展区

该区主要为赣榆县西部黑林镇、班庄镇,东海县李埝乡林场、温泉镇、横沟乡、石湖乡、房山镇等乡镇,灌云县伊山、小伊等乡镇,市区锦屏山、花果山、南云台林场、云山街道、中云街道中云台山、高公岛及宿城乡的后云台山、墟沟北崮山、东西连岛、鸽岛、竹岛及前三岛等地区。该区主要从事林地建设,积极发展经济林木的区域。规划期末,全市林业发展区面积36563.3公顷。

该区管制措施:鼓励区内进行林业建设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积极推进区内零星耕地转为林地,禁止未经批准的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六十六条 一般农业发展区 

该区主要为市区岗埠农场、汾灌高速北侧的浦南镇,灌云县杨集镇,赣榆县西北部及东海县北部乡镇及沿东陇海线部分乡镇。该区是为满足城市基本蔬菜水果等需求,发展集蔬菜、花卉、林果、畜牧、茶园综合一体,附加值高,利用效益好的农业用地区。规划期末,全市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为3079.7公顷。

该区管制措施: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前提,严格控制区内农用地转变用途。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促进农业用地连片集中规模经营。

第六十七条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区主要为云台山、临洪河滨海湿地及西部水库周边等地区。该区是保护以云台山为首的山水文化价值及滨海湿地等生态环境资源价值的区域。规划期末,全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4298.8公顷。

该区管制措施: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景观建设,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观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提高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加强连云港州市滨海沿河湿地生态系统建设。

第六十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该区主要为蔷薇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锦屏山、中云台山、北崮山地质灾害高危区等。该区是保护锦屏山,云台山等历史文化价值以及维护该区地质灾害和饮水生态环境安全的区域。规划期末,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13122.9公顷。

该区管制措施: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加强区内河流整治、综合治理与水源地保护,重点建设水源涵养生态公益林,构建重要水源地、生态脆弱和地质高危区的保护屏障。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第六十九条  允许建设区 

是指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该区主要集中于市区,四县县城、重点中心镇以及规划保留的一般乡镇和中心村,市域空间呈“竖π”状。总面积为9104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

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十条  有条件建设区

是指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全市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1150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 

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减少允许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一条 建设区 

是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村庄和其他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区域。广泛分布于市域乡村地区,总面积630021.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4.1%。 

建设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建设区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禁止中心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和大中型工矿,以及纳入允许建设区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用地。

第七十二条 禁止建设区 

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合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该区主要包括云台山自然保护区及地质灾害高危区、锦屏磷矿尾矿坝、大浦磷矿塌陷地、连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临洪河生态湿地自然保护区、赣榆县西部地质灾害高危区、东海县安峰山水库涵养区、市区蔷薇河及烧香河支河、赣榆县小塔山水库、灌云县叮当河、灌云县北六塘河等水源保护区。该区面积为17421.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

禁止建设区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生态环境保护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节 县(区)土地利用 

第七十三条 强化县(区)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确定所辖各县(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县级土地利用责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对于林地、城镇工矿、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等预期性指标,可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县(区)要在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下,积极配合全市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认真落实区域土地,做好市县两级规划在土地利用空间落实和用地上的衔接,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空间秩序。

第七十四条 赣榆县土地利用 

引导县内产业、人口向县城、重点中心镇及县开发区集聚。依靠临海临港的区位优势,逐步发展东部沿海的柘汪、海头等重点乡镇,推进县城向南方向发展,打造连云港北翼重要的组合港区、临海产业集聚区。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义务量67990.1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69717.7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不少于63500.0公顷,耕地补充义务量1419.7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3147.3公顷,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370.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021.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419.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不突破119平方米。

第七十五条 东海县土地利用 

重点支持以水晶硅材料产业为主导的县城及县城开发区用地需求,依托航空、港口、铁路运输发展白塔埠、张湾乡等乡镇的现代物流业基地,形成“一轴三组团”的东海县城镇及产业发展用地格局。适度满足温泉镇温泉旅游产业用地需求。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义务量117600.4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120127.6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不少于111400.0公顷,耕地补充义务量1356.8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3883.9公顷,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1050.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85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356.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不突破99平方米/人。

第七十六条 灌云县土地利用 

以县中心城区及灌云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重点,逐步纳入东王集、侍庄镇进入主城区范围,协调城市、工业与生态用地布局。充分利用广泛的平原农业区,打造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区及都市生态休闲观光区,适度发展以大伊山为中心的生态旅游区,构建都市外围重要的生态屏障。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义务量101250.0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103069.3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不少于87000.0公顷,耕地补充义务量1424.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3243.1公顷,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713.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956.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423.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不突破96平方米/人。

第七十七条 灌南县土地利用 

发挥县域内河四通八达的内航航道运输优势,合理安排区域性港区及物流产业用地,形成设施完善、相对河港港区组团,重点支持燕尾港-堆沟港两镇组合形成以船舶制造工业为龙头的工业区用地需求。支持发展酒特色产业的汤沟镇。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义务量59550.5公顷,耕地保有任务量596.3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不少于54040.0公顷,耕地补充义务量1295.8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11.7公顷,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416.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802.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295.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不突破124平方米/人。

第七十 市区土地利用 

市区包括新海区、连云区和海州区,是全市人口、经济密集区。规划期内,将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港城一体化建设,重点满足临港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并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三区要加大土地利用内涵挖潜力度,加快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区城市规划总体布局,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规划期末,确保新浦区、海州区保有耕地面积分别为15169.4、14765.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不少于9453.3、10600.4公顷,补充耕地任务分别为214.1、288.7公顷,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9303.8、437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3778.5、1603.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得超过2450.0、126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需分别控制在123、115平方米以内。规划期内,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未安排连云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但控制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781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015.0公顷,其中占用地耕地不超过2185.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需控制在152平方米以内。

 

第十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第七十九条 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农用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倾斜。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50292.4公顷(75.44万亩),预计新增耕地3153.4公顷(4.73万亩),主要位于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和新浦区。

第八十条 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组织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规划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面积2675.0公顷(4.02万亩),预计可新增耕地2140.0公顷(3.21万亩),主要位于灌云县、灌南县、东海县和赣榆县。

第八十一条  稳定和拓展土地整理投资渠道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标准,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部分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集中使用,稳定土地整理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支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投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推进土地整理产业化。

第二节  大力开展土地复垦

第八十二条 加快废弃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挖损压占土地及砖瓦窑场等废弃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规划到2020年全市复垦建设用地3176.5公顷(4.7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2216.7公顷(3.33万亩)。主要位于灌云县、灌南县、东海县和赣榆县等。

第八十三条  及时复垦新增废弃地

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和生物技术,恢复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结合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废弃地。 

第八十四条 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制,确保规划期内土地复垦不欠新帐。

第三节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第八十五条 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方针,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有序开发滩涂等未利用地,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总规模6201.3公顷(9.30万亩),预计可新增耕地4959.2公顷(7.44万亩),主要位于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和赣榆县等。

第八十六条 促进开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规范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得到持续有效利用。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第八十七条 东海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东海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主要为对县域中西部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水面用地等进行综合整理。重点工程范围为东海县双店镇、横沟乡及平明镇的农地整理重点工程,预计工程实施面积为20800.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1040.0公顷。

第八十 灌云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灌云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主要为对县域内的农田、零星分部其中的农居点、农村道路等进行综合整理。重点工程位于南岗乡、下车乡、伊山镇、杨集镇及沂北乡等乡镇,预计工程实施面积31060.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1553.0公顷。

第八十九条 赣榆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赣榆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主要为对县域西部的旱地、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用地等进行综合整理。工程位于中西的城西、班庄、黑林等乡镇,预计工程实施面积为19580.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979.0公顷。

第九十条  灌南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

灌南县农地整理重点工程主要为对县域内的农田、零星分部其中的农居点、农村道路等进行综合整理。工程位于中西的新安、李集、汤沟等乡镇,预计工程实施面积为20360.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1018.0公顷。

第九十一条 交通沿线复垦重点工程

交通沿线土地复垦工程,任务是结合交通和水利项目建设,解决因工程建设引发的耕地挖损、压占、分割等土地利用问题,对沿线农用地进行整理,归并零散地块,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重点工程主要分布于灌云县陡沟、白蚬乡,灌南县新安镇,赣榆县城头镇、青口盐场和塔山镇,东海县安峰镇。

第九十二条 低效盐田复垦重点工程

低效盐田复垦重点工程主要为灌云县灌西盐场西部及赣榆县青口盐场西南部的低效盐田复垦重点工程。

第九十三条 内河滩涂、苇地及荒草地土地开发重点工程

土地开发重点工程主要为内河滩涂、苇地及荒草地开发工程。这些工程包括灌南县汤沟镇、新安镇、李集镇、百禄镇及孟兴庄等镇内苇地开发工程,赣榆县罗阳镇内河浅滩开发工程,灌云县洋桥农场和东辛农场内河滩涂和苇地开发工程,以及东海县西部乡镇的荒草地开发工程。

第九十四条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该工程是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并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为目标的一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其中,新浦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主要位于浦南镇和岗埠农场,工程面积1570.0公顷;海州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主要位于锦屏镇和新坝镇,工程面积2075.0公顷;赣榆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主要位于厉庄镇、塔山镇及罗阳镇,工程面积3150.0公顷;东海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分布广泛,工程面积2866.0公顷。灌云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主要位于南岗乡、下车乡、伊山镇、杨集镇及沂北乡,工程面积31.0公顷;灌南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主要位于孟兴庄镇、北陈集镇、三口镇、新集乡及百禄镇,工程面积6310.0公顷。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第一节 交通重点工程

第九十五条 铁路

包括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连云港段)、连云港至淮安、扬州铁路(连云港段)、徐州至连云港东客运专线、连云港至临沂铁路、连云港—宿迁—蚌埠铁路、连云港至上海城际客运铁路、桥(朝阳)铁路集装箱专用线、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大堤作业区铁路专用线、徐圩港区铁路专用线。具体各重点铁路项目名称见附表8-1。

第九十六条 公路 

包括204国道、310国道、327国道、242省道、长深高速公路至徐圩港区连接线、236省道、245省道、324省道、266省道、235省道;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徐圩至新海公路、徐圩至板浦公路、徐圩至仲集公路、板桥至穆圩公路海头连接线、灌南新港大道等,具体各重点公路项目名称见附表8-2。

第九十七条 机场

包括白塔埠国际候机厅扩建工程及新建连云港机场。具体机场项目名称见附表8-1。

第九十 航道 

包括盐灌船闸、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含杨庄、朱码船闸、灌河航道连云港段);老烧香河-灌河航道、淮沭新河航道、古泊-善后河航道等工程,具体各重点航道项目名称见附表8-3。

第九十九条 港口 

海港码头建设项目包括:连云港港连云港区的墟沟作业区、马腰作业区、旗台作业区、大堤作业区,徐圩港区,赣榆港区,灌河港区等建设工程。

内河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包括: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城区新港作业区、中云台作业区、裕丰作业区、青口作业区、老烧香河作业区等项目,具体各重点港口码头项目名称见附表8-4及8-5。

第二节 水利及能源重点工程

第一百条  水利

包括徐圩新区供水线、东温庄水库、徐圩新区河道治理及新建水库工程、中小河流及区域治理项目、城市防洪项目、蔷薇湖新建工程、玉带河整治工程、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新沭河治理、大浦河调尾工程、新沂河治理工程、临洪河口湿地保护与开发项目等。具体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名称见附表9-1。

第一百〇一条 电力能源设施

包括新建1000千伏特高压东海输变电站1个,500千伏输变电站6个,48座220KV变电站,175座110kv变电所,扩建新海火电及田湾核电厂等。具体各重点能源建设项目名称见附表10-1。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中心城区概况

第一百〇二条 中心城区范围 

为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按照合理发展、保护环境原则,在与城市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新浦区的城区(路南、浦东、浦西、新海、新南、新东街道)、南城镇、花果山乡、浦南镇的一部分(即新浦开发区)、云台农场和南云台林场的一部分,海州区的城区(海州、幸福路、胊阳、洪门街道)、徐连高速以北锦屏镇宁海乡的一部分,以及连云区、连云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总面积685.70平方公里。

第一百〇三条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中心城区农用地22291.7公顷,建设用地37437.9公顷,其它土地8840.8公顷,分别为中心城区总面积的29.4%,49.3%,21.3%。

农用地中,耕地6568.5公顷,园地1543.1公顷,林地8540.4公顷,其他农用地5639.7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29.47%,6.92%,38.31%和25.30%。农用地主要集中于花果山乡和锦屏镇。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2461.76公顷,交通水利46.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0309.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33.26%,12.54%和54.20%。建设用地中,盐田面积最大,主要位于靠近城市发展的猴嘴街道、板桥和徐圩等地区。

其它土地中,水域7419.9公顷,自然保留地8762.7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45.85%和54.15%。

第二节 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方向和规模

第一百〇四条 中心城区发展定位

中心城区担负连云港市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信息、交通、教育、科研等综合服务职能。其功能定位是:商贸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金融保险、信息中介、旅游会展等现代商务的核心区;教育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心区,科技服务及科贸机构的聚集地;承接行政办公、文化传媒等综合职能的现代化政务文化区;建筑景观和谐、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高档居住区和休闲娱乐区。

第一百〇五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基于连云港市城市“东进向海”发展战略,城市空间发展重点向滨海地区转移,中心城区发展主要朝东南和东北方向发展,将重点建设滨海新城、徐圩新区、新海新城和连云城区,形成港城一体化。

第一百〇六条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4992.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944.67公顷,城镇工矿规模控制在15211.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785.0公顷。

到2020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6630.61公顷,其中,规划新增城乡用地4050.61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2580.0公顷。中心城区基本农田59.5公顷。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一百〇七条 允许建设区 

该区域面积18707.8公顷。该区域土地利用的管制规则是:区内主导土地用途为城市建设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已建区城市功能布局,优先安排社会公益性涉及及工程用地需求,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强旧城改造和环境整治,挖掘潜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增指标受年度计划指标控制;规划期内,在控制该区规模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其空间形态可依据程序调整,但不可突破扩展边界。 

第一百〇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域面积为2879.9公顷。该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是:针对中心城区在不突破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依据程序,其区内土地方可用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区内可安排盐田置换及城乡增减挂钩新增用地;规划期内其边界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一百〇九条 建设区 

该区域面积为42198.6公顷。该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是:区域用地主要用途为农业用地空间,控制线形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用地。 

第一百一十条 禁止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4784.1公顷。该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是:区域土地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符的各项建设,可以适当安排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旅游项目,但不得安排在核心区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一百一十一条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下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依据,在指导原则、重大、控制性指标、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必须与《规划》衔接一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各县(区)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在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落实指标,重点把各类用地定量、定位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条件,为土地的用途管制提供直接的依据。各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与各地耕地尤其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及土地整治情况挂钩。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不断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好挂钩指标。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四条 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用地选址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新建项目要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尽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一百一十五条 增强土地利用计划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对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分类编制计划、分别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年度用地审批的规模和范围。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管机制

建立各级土地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规划修改或局部调整,要简化规划修改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农用地转用,要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用地转用,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规划许可条件,严格许可程序,强化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确保科学选址和合理用地。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须调整的,首先要进行规划实施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规划修改必要性说明,实施评价报告以及规划修改必要性说明报原规划批准机关论证批准通过后,才能进行规划修改,并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第一百一十九条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治等支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向粮食主产区和《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第一百二十条 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益调节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探索耕地异地补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和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平台。

第四节  增强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第一百二十一条 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规划成果和规划实施的科学管理,开展规划实施跟踪监察。逐步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

逐步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执行的监控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重要城镇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逐年开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评价,为制定和调整规划实施的提供依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 制定各业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

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标准,强化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的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效益的调查监测。运用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杠杆和供地,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探索建立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

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第一百二十四条 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

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确立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第一百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宣传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把贯彻和执行土地法律、、规划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第六节  加强规划管理和机制创新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地方各级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在确定项目、编制规划、进行审批时,必须符合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求;财政、税务、金融、电力、纪检、监察、等部门应配合土地执法,预防或制止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形成主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三部委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结合城镇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制定每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土地供应规模等,达到整体储备、规模开发、统一供应的目的,充分而有效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引导城镇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利用。

第一百二十 制定适应沿海土地开发保护的地方 

在严格落实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市需重点推进沿海开发实际情况,组织基层就规划实施程序、实施评价、规划调整、违反规划的各方面提出配套的地方性行政措施,保障沿海开发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推进全市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

第一百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对盐田置换和围海造陆的土地管理 

依据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原则,开展盐田复垦置换工作。创新建立盐田置换地块的项目储备制度,建立全市盐田复垦置换指标统筹配置机制,鼓励按照级差地租进行交易和补偿,优先安排指标用于重点重大临港产业及城市发展项目需求。积极参与围海造陆工程项目的规划及监督工作,与之协调,把工程纳入土地规划内,形成统一完善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和规划附件。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与图件的具体解释和阐述。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实施与解释权

本规划经江苏省批准后,由连云港市组织实施,由连云港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一

表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年 份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2005-2020比重 2005-2020面积

地 类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变化 变化

 公顷  % 公顷 % 公顷  %  % 公顷

一、农用地 521176.5 68.44  519978.3 68.28  526975.8 69.20  0.76  5799.3

1、耕地 383528.6 50.36  382778.2 50.26  382745.3 50.26  -0.10  -783.3

2、园地 16041.8 2.11  15910.3 2.09  15983.9 2.10  -0.01  -57.9

3、林地 21080.1 2.77  255 3.37  36563.3 4.80  2.03  15483.2

4、牧草地 0.17 0.00  0.17 0.00  0.17 0.00  0.00  0

5、其他农用地 100526 13.20  954.6 12.56  91683.1 12.04  -1.16  -8842.9

二、建设用地  157866.8 20.73  163496.8 21.47  172507.7 22.65  1.92  140.9

1、城乡建设用地 83665.2 10.99  86371.1 11.34  91042.6 11.96  0.97  7377.4

  城镇用地 20175.3 2.65  24100.1 3.16  29284.2 3.85  1.20  9108.9

  采矿用地 470.9 0.06  502.4 0.07  510.5 0.07  0.01  39.6

  其他建设用地 706.4 0.09  710.7 0.09  720.4 0.09  0.00  14.0 

   农村居民点用地 62312.7 8.18  61057.9 8.02  60527.5 7.95  -0.23  -1785.2

2、交通水利用地 41025.1 5.39  43949.2 5.77  48288.6 6.34  0.95  7263.5

3、其他建设用地 33176.5 4.36  33176.5 4.36  33176.5 4.36  0.00  0

三、其他土地  82486.2 10.83  78054.4 10.25  62046.0  8.15  -2.68  -20440.2

1、水域 75925.5 9.97  71493.7 9.39  55485.3  7.29  -2.68  -20440.2

2、自然保留地 6560.7 0.86  6560.7 0.86  6560.7 0.86  0.00  0

总计 761529.5 100.00  761529.5 100.00  761529.5 100.00  0.00  0

 

 

 

附表二 

表2土地利用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指          标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指标属性

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1、耕地保有量(义务量)  383528.6 382197.2 381910.8 约束性

2、耕地保有量(任务量)  —— 382778.2 382745.3 约束性

3、基本农田面积 347957.2 335986.7 335986.7 约束性

4、园地面积  16041.8 15910.3 15983.9 预期性

5、林地面积  21080 255 36563.3 预期性

6、牧草地面积  0.17 0.17 0.17 预期性

7、建设用地总规模  157866.8 163496.8 172507.7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3665.2 86371.1 91042.6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1352.5 25313.2  30515.1  预期性

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74201.6 77125.7 81465.1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9、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6127.6 17029.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5122.8 15211.2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3960.5 11391.9 约束性

10、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3960.5 11391.9 约束性

11、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 4541.5 12226.4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万元/公顷)  

1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7 130 124 约束性

 

 

 

 

附表三 

表3 连云港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基期年耕地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10年义务量 2010年任务量 2020年义务量 2020年任务量 

连云港市 383528.6 382197.2  382778.2  381910.8  382745.3  335986.7

赣榆县 68152.7 67993.3  68627.6  67990.1  69717.7  63500.0 

东海县 117774.2 117575.0  118514.1  117600.4  120127.6  111400.0 

灌云县 101399.0 101279.4  101940.9  101250.0  103069.3  87400.0

灌南县 59635.0 59608.6  59714.5  59550.5  596.3  54033.4

新浦区 17830.3 17743.0  17055.8  17732.0  15169.4  8780.0

海州区 16134.2 159.0  15630.3  15812.0  14765.0  10873.3

连云区 2603.2 2033.9 1295.0 1975.8 0.0 0.0

注:连云区不包括新增的海军农场、东辛农场、青口盐场指标。

附表四

表4 连云港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m2/人

行政区域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建设用地总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连云港市 157866.8 83665.2 21352.5 127 163496.8 86371.1 25313.2 130 172507.7 91042.6 30515.1 124

赣榆县 31810.0 18666.0 3954.2 122 32332.3 18852.0 4402.0 119 33350.0 19370.7 5031.3 119

东海县 36809.0 20528.2 2598.2 92 37350.2 20660.9 3018.7 92 38385.0 21050.1 3670.6 91

灌云县 32321.2 16952.3 2341.3 101 32987.9 17218.3 2810.8 94 34021.4 17713.8 3354.7 96

灌南县 12883.5 10874.0 2175.7 137 13305.7 11018.5 2545.6 124 14116.0 11416.2 3038.6 124

新浦区 9546.5 6824.9 4044.2 132 10554.9 77.6 4866.6 130 12843.4 9303.8 6591.1 123

海州区 5208.7 3859.1 1840.4 123 5618.0 4113.0 2363.0 120 6619.0 4370.5 2424.0 115

连云区 29287.8 5960.6 4398.5 339 31347.8 6718.8 5306.5 327 33172.9 7817.5 04.8 152

注:连云区不包括新增的海军农场、东辛农场、青口盐场指标。

 

 

附表五

表5 连云港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单位:公顷

全市 201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 201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 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 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

     总补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总补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连云港市 3906.5 4541.5 1925 865.5 1751 11391.9 12226.9 5051 2216.7 4959.2

赣榆县 450.3 1084.6 459.7 206.7 418.2 1419.7 3147.3 1300.3 570.4 1276.6

东海县 441.2 1380.3 585.1 263.1 532.2 1356.8 3883.9 1604.7 704 1575.3

灌云县 434.3 1095.8 4.5 208.8 422.5 1423.9 3243.1 1339.9 587.8 1315.4

灌南县 372.1 478 202.6 91.1 184.3 1295.8 11.7 678.3 297.5 665.9

新浦区 280.9 214.1 214.1 0 0 2495.7 187.2 187.2 0 0

海州区 2.3 288.7 288.7 0 0 1200 123 123 0 0

连云区 0.6 0 0 0 0 2200 0 0 0 0

注:连云区不包括新增的海军农场、东辛农场、青口盐场指标。

 

附表六

表6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2005年

 面积(公顷) 比重(%) 内部比重(%)

农用地 耕地 6568.5 8.7  29.47

 园地 1543.1 2.0  6.92

 林地 8540.4 11.3  38.31

 其它农用地 5639.7 7.4  25.3

小计 22291.7 29.4 10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12461.8 16.4  33.26

 其中城镇工矿 9541.6 12.6  25.51

 农村居民点 2920.2 3.8  7.75

 交通水利用地 46.6 6.2  12.54

 其它建设用地 20309.3 26.8  54.2

小计 37437.9 49.3 100

其他土地 水域 7419.9 9.8  45.85 

 自然保留地 8762.74 11.5  54.15 

小计 16182. 21.3 100

土地总面积 75912.24 100.0 _

附表七

表7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中心城区规划

控制范围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合计 68570.4 18707.8 2879.9 42198.6 4784.1

新浦区 10078.8 5987.5 0 3788.9 302.4

连云区 51426.6 9317.5 2634.5 35515.5 3959.1

海州区 7065 3402.8 245.4 24.2 522.6

注:连云区中含有属于连云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的中云街道、朝阳镇和猴嘴街道。

 

 

 

 

 

 

 

 

 

 

 

 

 

 

附表八

表8-1连云港市铁路、机场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

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盐铁路 省级 新、改建 2010-2013 赣榆、市区、灌云、灌南  

2 连云港至淮安、扬州、镇江铁路 省级 新、改建 2011-2016 赣榆、市区、灌云、东海  

3 徐州至连云港东客运专线 省级 新建 2013-2020 东海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  

4 连云港至临沂铁路 省级 新建 2015-2020 赣榆、新浦  

5 连云港—宿迁—蚌埠铁路 省级 新建 2015-2020 灌云、海州  

6 连云港至上海城际客运铁路 省级 新建 2018-2025 东海、灌云、灌南、新浦、海州、连云、市开发区、徐圩新区  

7 桥(朝阳)铁路集装箱专用线 市级 新建 2015-2020 连云区 

8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 市级 新建 2015-2020 连云区 

9 大堤作业区铁路专用线 市级 新建 2013-2020 连云区 

10 徐圩港区铁路专用线 市级 新建 2013-2020 连云区 

11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主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7 连云、灌云、新浦 

12 连云港至青岛铁路 国家级 新建 2012-2016 —— 

1 连云港市新机场 省级 新、迁建 2015-2020 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县 

2 白塔埠国际机场扩建 省级 扩建 2015-2020 东海县 

3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及铁路站场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连云 

注:安排铁路、机场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539.9公顷,占用耕地1129.4公顷。 

表8-2连云港市公路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临高速公路连云港段 省级 新建 2007-2010 赣榆县、新浦区、连云区 

2 连云港疏主体港区道路东段工程 省级 新建 2007-2010 连云区 

3 北疏港高速公路 省级 新建 2009-2012 连云区 

4 S242(青口至杨集段) 省级 新建 2007-2011 赣榆县、新浦区、连云区、开发区、灌云县 

5 新浦至徐圩公路 市级 新建 2010-2015 新浦区、开发区、灌云县 

6 G204(赣榆段) 省级 新建 2008-2010 赣榆县 

7 长深高速公路至徐圩港区连接线 省级 新建 2009-2011 灌云县、连云区、徐圩新区 

8 临海高等级公路 省级 新建 2010-2013 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开发区 

9 灌南新港大道 市级 新建 2007-2013 灌南县 

10 S324(灌云段) 省级 改建 2007-2011 灌云县 

11 G310大酒壶至青湖 省级 新建 2009-2011 新浦区、东海县 

12 沈海高速公路至徐圩港区连接线 省级 新建 2010-2012 灌云县、徐圩新区 

13 G204新浦至灌南段 省级 新、改建 2011-2014 新浦区、海州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14 板桥至穆圩公路 省级 新建 2011-2014 灌云县、新浦区、连云区 

15 S226向东南延伸至陈家港 省级 新建 2013-2016 灌云县、灌南县 

16 海头连接线 省级 新建 2012-2015 赣榆县 

17 S268东海段 省级 改建 2011-2015 东海县 

18 327国道欢墩至罗阳 省级 新、改建 2012-2015 赣榆县 

19 S245(东海房山镇至赣榆黑林镇) 省级 新、改建 2015-2017 东海县、赣榆县 

20 S235北延 省级 新建 2015-2020 灌云县、灌南县 

21 S266(东海平明镇至赣榆金山镇) 省级 新建 2015-2020 赣榆县、东海县 

22 S242西延伸至山东界 省级 改建 2016-2020 赣榆县 

23 G310青湖至山东界 省级 改建 2016-2020 东海县 

24 连盐高速公路 省级 新建 2003-2006 灌云县、灌南县 已建

25 机场路 省级 新建 2004-2006 东海县 已建

26 S235灌南段 省级 改建 2006-2007 灌南县 已建

27 S235 省级 改建 2006-2007 灌南县 已建

28 海堤公路 省级 新建 2006-2008 赣榆县、连云区 已建

29 G204新沂河特大桥 省级 新建 2006-2008 灌云县、灌南县 已建

30 G310(宋跳立交至大酒壶) 省级 改建 2006-2009 新浦区 已建

31 连云港疏南侧港区进港专用公路 省级 新建 2007-2009 连云区 已建

32 徐圩疏港高速公路徐圩至连盐高速段 省级 新建 2013-2016 灌云县、连云区(徐圩新区) 

33 赣榆疏港高速 省级 新建 2014-2017 赣榆县 

34 S326灌南段 省级 新建 2011-2014 灌南县 

35 S236苏鲁界—东海段 省级 改建 2015-2020 东海县 

36 S402青欢线 省级 改建 2015-2020 赣榆县 

37 连云港大型机场集疏运道路 市级 新建 2014-2016 灌云县 

38 省干线路网规划调整新批干线项目 省级 新建、改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39 连临高速至主体港区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4-2017 连云区、赣榆县 

40 连宿高速公路 市级 新建 2015-2020 灌南县、灌云县 

41 汾灌高速公路扩容工程 省级 改建 2015-2020 赣榆县、灌云县、新浦区、海州区 

42 港前大道 市级 新建 2009-2012 连云区(徐圩新区) 

43 沈海高速至柘汪互通段 市级 新建 2011-2012 赣榆县 

44 连云港至淮安公路(规划2省道) 省级 新建 2012-2015 灌南、灌云县、市区 

45 沈海高速至236省道段 省级 新建 2014-2016 灌云县 

46 市区景区、互通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8 市区 

47 灌南县园区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8 灌南县 

48 赣榆县景区、园区、互通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8 赣榆县 

49 东海县景区、园区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8 东海县 

50 灌云县港区、互通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18 灌云县 

51 徐圩新区至新浦城区快速路(S242至纵五路段) 市级 新建 2011-2018 连云区(徐圩新区) 

52 郁洲路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53 连云港至沭阳公路 省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灌云县 

54 临洪大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海州区 

55 道浦路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56 许安路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57 市区与国道、省道互通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58 市区与各县互通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59 通灌路(新建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2 海州区、新浦区 

60 朐凤路(二号路—南极路) 市级 新建 2012 海州区、新浦区 

61 郁州路(五号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2 海州区、新浦区 

62 经三路(纬二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63 纬一路(经二路—南极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纬二路(经二路—南极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65

 纬三路(经二路—南极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66 纬四路(通灌路—瀛洲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67 一号路(南朐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4 海州区、新浦区 

68 二号路(振兴路—六号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69 五号路(经二路—通灌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70 六号路(经二路—通灌路) 市级 新建 2014 海州区、新浦区 

71 纬四路(经四路—经十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72 纬五路(通灌路—经十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73 纬七路(经三路—经九路) 市级 新建 2013 海州区、新浦区 

74 纬八路(一号路—经十路) 市级 新建 2015 海州区、新浦区 

75 经一路(纬一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4 海州区、新浦区 

76 经二路(迎宾大道—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4 海州区、新浦区 

77 经三路(纬一路—纬八路) 市级 新建 2014 海州区、新浦区 

78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二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79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三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0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四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1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五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2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六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3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七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4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八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5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二十九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6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经三十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7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纬九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88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纬十二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纬十三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90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纬十四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91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纬十五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92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站前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93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中云路工程项目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94 连云港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横二路 市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新浦区 

95 连徐高速公路东海西互通及连接线 市级 新建 2011-2020 东海县 

96 瑶姑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 

97 宝渔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 

98 南极南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海州区、新浦区 

99 振华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 

100 浦发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 

101 龙浦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新浦区 

102 徐圩新区出口基地配套设施路网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3 纵五路(横一路-海堤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4 226省道(纵五路~埒子口)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5 徐圩大道(横一路~港前大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6 横二路(纵四路~徐仲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7 方洋河路(港前二道)(横一路~海堤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8 横四路(纵五路~蒿东河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09 纵五路(横一路~港前大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0 中通道(海堤路~242省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1 港前一路(经一路~港前二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2 横五路(纵五路~张圩湖北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3 陬山一路(板徐路~海堤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4 蒿东河路(云湖北路)(横一路~港前大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5 灯塔路[张圩湖北路](港前大道~19号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6 纵七路(海堤路~烧香河)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7 港前二路(云湖西路)(纵五路~张圩湖北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8 陬山三路(横二路~海堤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19 港前四路(港前二道[张圩湖北路]-港前大道)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0 驳盐河南路(纵五路~灯塔路[张圩湖北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1 晋商工业园3条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2 云湖核心区周边9条道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3 技术转移促进中心2条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4 9单元地块内6条路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125 道浦中路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注:安排公路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824.3公顷,占用耕地1259.9公顷。

 

 

 

 

 

 

 

 

 

表8-3 连云港市航道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盐灌船闸 省级 新建 2006-2008 灌南县  

2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 省级 新建 2007-2010 灌云县、灌南县、连云区  

3 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含杨庄、朱码船闸) 省级 新建 2009-2013 灌南县  

4 通榆河北延工程市区至赣榆段(包括新挖30公里段及若干船闸) 省级 新建 2012-2020 市区、赣榆县  

5 灌河航道疏浚工程 省级 新建 2015-2020 灌南县  

6 老烧香河拓浚工程 市级 新建 2015-2021 市区  

7 古泊善后河航道工程 市级 新建 2020  市区、灌云县  

8 淮沐新河扩建(包括航道管理站) 省级 扩、改建 2020  东海县  

9 东门河疏浚工程 市级 新建 2020  灌云县  

10 徐圩疏港航道(善后河、复堆河) 市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海州区、灌云县  

11 新车轴河-四圩大沟-图田河航道 市级 新建 2015-2017 灌南县、灌云县 

12 连云港港墟沟1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11-2012 连云区 连云港港墟沟1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

13 连云港港30万吨级疏港航道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09-2015 连云区 连云港港30万吨级疏港航道工程

注:安排航道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95.5公顷,占用耕地297.3公顷。 

表8-4 连云港市海港码头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1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 省级 新建 2008-2011 连云区 

2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至中云台物流园区铁矿石带式机输送机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2 连云区 

3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港口支持系统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4 徐圩港区后方作业区项目 省级 新建 2011-2012 连云区 

5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配套后方场地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区 

6 徐圩港区后方作业区项目二期 省级 新建 2013-2020 连云区 

7 赣榆港区后方作业区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2 赣榆县 

8 赣榆港区二期后续工程后方作业区 省级 新建 2013-2020 赣榆县 

9 灌河港区燕尾港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12 灌云县燕尾港镇 

10 连云港五洲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舾装码头3万吨级 市级 新建 2010-2012 灌云县燕尾港镇 

11 连云港和利通造船有限公司舾装码头3万吨级 市级 新建 2010-2012 灌云县燕尾港镇 

12 连云港锦豪船业有限公司舾装码头1.5万吨级 市级 新建 2010-2015 灌云县燕尾港镇 

13 灌河港区灌南茂、五队、堆沟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20 灌南茂、五队、堆沟镇 

14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焦炭专业化泊位 省级 新建 2006-2007 连云区 

15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9#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06-2007 连云区 

16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68#、69#泊位 省级 新建 2006-2007 连云区 

17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2 连云区 

18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防波堤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10-2012 连云区 

19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南扩回填区 市级 新建 2010-2013 连云区 

20 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11-2013 连云区 

21 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 国家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2 连云港港保税港区 国家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区 

23 徐圩港区一期工程 省级 新建 2011-2013 连云区 

24 赣榆港区东防波堤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12 赣榆县 

25 赣榆港区码头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2 赣榆县 

26 赣榆港区二期后续工程码头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13-2020 赣榆县 

27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客滚码头工程 省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8 连云港港马腰作业区通用泊位 省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 

29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专业化泊位 省级 新建 2008-2011 连云区 

30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散化肥专业化泊位 省级 新建 2008-2011 连云区 

31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新世纪液体化工泊位 省级 新建 2008-2011 连云区 

32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泊位 省级 新建 2011-2013 连云区 

33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泊位二期 省级 新建 2013-2020 连云区 

34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25万吨级矿石接卸码头 国家级 新建 2008-2011 连云区 

35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通用泊位 省级 新建 2012-2020 连云区 

36 徐圩港区二期(含起步区) 省级 新建 2012-2020 连云区 

37 徐圩港区规划陆域 市级 新建 2010-2030 连云区 

38 连云港爱克伦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舾装码头3万吨级 市级 新建 2006-2010 灌云县 

39 大堤作业区一期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10-2012 连云区 

40 旗台作业区至徐圩产业区输线 省级 新建 2013-2020 连云区 

41 徐圩港区件杂货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 

42 徐圩港区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省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 

43 徐圩港区LNG码头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13-2015 连云区 

44 连云港港中心货运站一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13 连云区 

45 连云港港中心货运站二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13 连云区 

46 连云港港中心货运站三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15 连云区 

47 桥国际航运中心功能集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8 连云区 

48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配套黄窝吹填区项目

 省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49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至金港湾物流园区矿石皮带机输送带 市级 新建 2011-2012 连云区 

注:安排海港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56.1公顷,占用耕地34.3公顷。 

表8-5 连云港市内河港口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通用泊位区 市级 新建 2010-2013 连云区、新浦区 

2 城区新港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08-2012 灌南县  

3 中云台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09-2020 连云区  

4 裕丰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11 灌云县  

5 青口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3 赣榆县  

6 老烧香河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3-2015 徐圩新区  

7 五灌河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3-2015 灌南县  

8 徐圩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3-2018 徐圩新区  

9 群英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11 灌云县  

10 城北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2 灌南县  

11 下车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3 灌云县  

12 海州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6 海州区  

13 长茂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2-2016 灌南县  

14 三口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3-2014 灌南县  

15 杨集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4-2016 灌云县  

16 汤沟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5-2016 灌南县  

17 鲁河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6-2017 灌云县  

18 新集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6-2017 灌云县  

19 同兴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7-2018 灌云县  

20 海头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7-2019 赣榆县  

21 房山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7-2019 东海县  

22 张店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7-2019 东海县  

23 白塔埠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7-2020 东海县  

24 四队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8-2019 灌云县  

25 罗阳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8-2020 赣榆县  

26 伊芦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9-2020 灌云县  

27 板桥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8 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 市级 新建 2019-2020 海州区  

29 内河港口板桥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0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南岸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4 连云区 

31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三期) 市级 新建 2013-2016 新浦区 

32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物流园站(一期) 市级 新建 2011-2014 连云区 

33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装卸场(二期) 市级 新建 2012-2015 新浦、连云区 

34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危险品集中功能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4 新浦区 

35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公铁水联运功能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7 新浦区 

36 中云作业区二期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37 连云港新海港区板浦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 新建 2011-2015 市级 海州区 

38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二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13 新浦区 

39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三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连云区 

40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号锚地工程  市级  新建 2015-2020 连云区 

41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二号锚地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3 新浦区 

42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三号锚地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15 新浦区、连云区 

43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四号锚地工程  市级  新建 2015-2020 连云区 

44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五号锚地工程  市级  新建 2014-2016 新浦区 

45 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预留发展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46     连云港新海港区板浦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47 连云港新海港区板浦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48 连云港烧香支河纵一作业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注:安排内河港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15.9公顷,占用耕地69.5公顷。

 

附表九

表9-1连云港市水利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徐圩新区供水线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2 海州区、灌云县 连云区  

2 东温庄水库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5 赣榆县  

3 徐圩新区河道治理及新建水库工程 市级 新建 2009-2020 连云区  

4 徐圩新区挡潮闸改建  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15 连云区  

5 中小河流及区域治理  项目 省级       

 (1)蔷薇河综合整治 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5 东海县、海州区  新浦区  

 (2)古泊善后河综合 治理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15 海州区、灌云县  

6 城市防洪项目 市级       

 (1)烧香河治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区、连云区  

 (2)排淡河治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连云区  

 (3)东盐河治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13 新浦区  

 (4)大浦河流域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区  

 (5)临港产业区骨干河道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开发区、连云区  

 (6)山区防洪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海州区、新浦区、开发区、连云区  

 (7)新建水库工程 市级       

 ①烧香河流域新开挖湖泊工程(2个)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区  

 ②新开挖盐河人工湖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海州区  

 ③大浦湖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开发区  

 ④昌圩湖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开发区  

 ⑤凤凰湖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区  

7 蔷薇湖新建工程 市级 新建 2016-2020 新浦区  

8 连云新城新海堤工程 省级 新建 2009-2012 连云区  

9 徐圩新区海堤加固工程 省级 新建 2016-2020 连云区  

10 埒子口综合治理工程 省级 新建 2016-2020 连云区、灌云县  

11 玉带河整治工程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区、海州区  

12 连云新城挡潮闸工程(3座) 省级 新建 2009-2011 开发区、连云区  

13 大圣湖饮用水应急水源库区综合整治工程 市级 新建 2008-2009 新浦区  

14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 省级 新建 2007-2010 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赣榆县  

15 新沭河治理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08-2011 东海县、赣榆县 连云区  

16 大浦河调尾工程 市级 新建 2007-2010 开发区、连云区  

17 新沂河治理工程 国家级 新建 2006-2010 灌云县、灌南县  

18 临洪河口湿地保护与开发项目 市级 新建 2010-2020 开发区、连云区、徐圩新区 

19. 徐圩新区给水厂 市级 新建 2011-2015年 连云区(徐圩新区) 

20 供水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1 治污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2 农村水利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3 城市防洪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4 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5 污水处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0-2020 连云港市 

26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二期防洪水系调整-大蒋河截弯取直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连云 

27 徐圩新区送水工程引水调蓄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8 徐圩湖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9 张圩湖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0 陬山湖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1 复堆河、方洋河及张圩港泵闸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2 连云区城市防洪工程蒿西河治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3 连云区城市防洪工程小丁港河治理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34 锦屏湖整治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20 海州区 

35 连云港市城市应急水源保护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港市 

注:安排水利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067.2公顷,占用耕地1431.0公顷。

 

 

 

 

 

 

 

 

 

 

附表十

表10-1连云港市能源重点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建设 建设 涉及县(区)、镇 备注

   性质 年份  

1 1000千伏连云港变 省级 新建 2018 东海县白塔镇  

2 500千伏临海变 省级 新建 2011 赣榆县罗阳镇  

3 500千伏南翼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徐圩新区  

4 500千伏连云港北变 省级 新建 2014 赣榆县塔山镇  

5 500千伏连云港南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灌云县  

6 500千伏东部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  

7 500千伏东海变 省级 新建 2018 东海县白塔镇  

8 220千伏当路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科教园区  

9 220千伏三洋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宋庄镇  

10 220千伏柘汪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柘汪镇  

11 220千伏堆港变 省级 新建 2009 灌南县堆沟镇  

12 220千伏龙河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石桥镇  

13 220千伏东辛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东辛农场  

14 220千伏灌河变 省级 新建 2009 灌云县圩丰镇  

15 220千伏白塔变(陈墩变) 省级 新建 2009 东海县平明镇  

16 220千伏临海开关站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罗阳镇  

17 220千伏海头变 省级 新建 2014 赣榆县海头镇  

18 220千伏太和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9 220千伏云山变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区  

20 220千伏烧香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连云区  

21 220千伏洋桥变 省级 新建 2011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2 220千伏南部变 省级 新建 2011 连云港市板桥开发区  

23 220千伏董家湖变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柘汪镇  

24 220千伏门河变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门河镇  

25 220千伏李集变 省级 新建 2013 灌南县李集镇  

26 220千伏长茂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南茂镇  

27 220千伏浦三(田楼)变  省级 新建 2013 灌南县五队镇   

28 220千伏河网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南县张店镇   

29 220千伏厉荡变 省级 新建 2015 灌云县南岗乡  

30 220千伏灌西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云县灌西镇  

31 220千伏杨集变 省级 新建 2015 灌云县杨集镇  

32 220千伏洪庄变 省级 新建 2017 东海县洪庄镇  

33 220千伏青湖变 省级 新建 2015 东海县青湖镇  

34 220千伏安峰变 省级 新建 2014 东海县安峰镇  

35 220千伏西区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海州区  

36 220千伏宁海变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宁海区  

37 220千伏海滨一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38 220千伏中云台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中云乡  

39 220千伏南区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40 220千伏海滨二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41 220千伏新坝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新坝镇  

42 220千伏历庄变 省级 新建 2018 赣榆县历庄镇  

43 220千伏沙河变 省级 新建 2020 赣榆县沙河镇  

44 220千伏双店变 省级 新建 2016 东海县双店镇  

45 220千伏南港(徐圩)变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46 220千伏盐田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47 220千伏茅口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城区  

48 220千伏凤凰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城区  

49 220千伏云台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云台乡  

50 220千伏申城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20 赣榆县城西镇  

51 220千伏双湖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19 东海县城区  

52 220千伏邓庄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19 灌云县伊山镇  

53 220千伏金庄变扩建 省级 新建 2020 灌南县新安镇  

54 220千伏张谷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牛山镇  

55 220千伏竹墩开关站 省级 新建 2010 东海县双店镇  

56 110千伏新村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科教园区  

57 110千伏西墅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58 110千伏开泰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  

59 110千伏石桥变 省级 新建 2007 赣榆县石桥镇  

60 110千伏盘古岭变 省级 新建 2008 赣榆县柘汪镇  

61 110千伏新河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海头开发区  

62 110千伏东沙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新城区  

63 110千伏伊山变(伊城) 省级 新建 2009 灌云县伊山镇  

 110千伏利华变 省级 新建 2009 灌云县杨集镇  

65 110千伏大圈变 省级 新建 2009 灌南县大圈镇  

66 110千伏平明变 省级 新建 2009 东海县平明镇  

67 110千伏洪庄变 省级 新建 2009 东海县洪庄镇  

68 110千伏五队变 省级 新建 2009 灌南县五队镇  

69 110千伏海峰变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板桥开发区  

70 110千伏孔望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海州区  

71 110千伏官河变 省级 新建 2009 赣榆县赣马镇  

72 110千伏欢墩变 省级 新建 2015 赣榆县欢墩镇  

73 110千伏吴山变 省级 新建 2016 赣榆县黑林镇  

74 110千伏山左口变 省级 新建 2010 东海县山左口镇  

75 110千伏汤庄变 省级 新建 2013 东海县牛山镇  

76 110千伏张湾变 省级 新建 2015 东海县张湾镇  

77 110千伏城东(尹庄)变 省级 新建 2010 灌云县伊山镇  

78 110千伏陡沟变 省级 新建 2010 灌云县陡沟乡  

79 35千伏圩丰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2 灌云县圩丰镇  

80 35千伏杨集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3 灌云县杨集镇  

81 110千伏新集变 省级 新建 2013 灌南县新集镇  

82 110千伏硕湖(新凤)变 省级 新建 2011 灌南县新安镇  

83 110千伏李集变 省级 新建 2011 灌南县李集镇  

84 110千伏陈集变 省级 新建 2018 灌南县陈集镇  

85 110千伏洪门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洪门区  

86 110千伏滨河变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新浦区  

87 110千伏西区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新浦区  

88 110千伏洪门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洪门区  

 110千伏马山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  

90 110千伏先锋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  

91 110千伏海州开发区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海州区  

92 110千伏新村南变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科教园区  

93 110千伏东河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东河新城  

94 35千伏猴嘴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科教园区  

95 35千伏大浦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  

96 35千伏凌州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南云台乡  

97 110千伏刘顶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海州区  

98 110千伏工业二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99 110千伏孔望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0 3区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1 3区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2 3区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3 3区6号站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4 3区7号站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5 3区8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6 3区9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7 110千伏工业一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8 3区10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09 3区1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10 3区1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11 3区1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12 3区4号站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新浦城区  

113 35千伏连岛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4 35千伏朝阳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5 35千伏板桥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6 110千伏北崮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7 110千伏陶庵变 省级 新建 2009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8 110千伏马山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19 110千伏新建1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20 2区5号站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1 2区6号站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2 2区9号站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3 110千伏中云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连云城区  

124 2区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5 2区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6 2区4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7 110千伏新建2变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8 2区7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29 2区8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0 2区10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1 2区1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2 1区6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3 1区7号站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4 1区8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5 1区9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6 1区10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7 1区1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8 1区1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39 1区1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0 1区14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1 1区15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2 1区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3 1区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4 1区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5 1区4号站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6 1区5号站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  

147 110千伏云湖变 省级 新建 2011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48 110千伏蒿东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49 110千伏方洋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0 110千伏陬山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1 110千伏方南变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2 110千伏中心变 省级 新建 2011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3 南翼6号站 省级 新建 2014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4 南翼7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5 南翼8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6 南翼9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7 南翼10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8 南翼11号站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59 南翼12号站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0 南翼13号站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1 南翼14号站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2 南翼15号站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3 南翼16号站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 110千伏刘圩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5 110千伏张艞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6 110千伏深港变 省级 新建 2018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7 110千伏港湖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168 110千伏宋庄变 省级 新建 2015  赣榆县宋庄镇  

169 110千伏白石变 省级 新建 2012  赣榆县石桥镇  

170 110千伏城东变 省级 新建 2014  赣榆县青口镇  

171 110千伏丁庄变 省级 新建 2012  赣榆县青口镇  

172 110千伏赣马变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赣马镇  

173 110千伏绣针变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柘汪镇  

174 110千伏土城变 省级 新建 2014  赣榆县塔山镇  

175 110千伏沙河变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城西镇  

176 110千伏龙庙变 省级 新建 2015  赣榆县海头镇  

177 110千伏三清阁 省级 新建 2013  赣榆县班庄镇  

178 110千伏殷庄变 省级 新建 2012  赣榆县沙河镇  

179 110千伏驼峰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驼峰镇  

180 110千伏石湖变 省级 新建 2016  东海县石湖镇  

181 110千伏温泉变 省级 新建 2014  东海县温泉度假区  

182 110千伏望西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牛山镇  

183 110千伏磨山(南辰)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南辰乡  

184 110千伏南塘变 省级 新建 2016  东海县白塔镇  

185 110千伏横沟变 省级 新建 2015  东海县横沟乡  

186 110千伏双岭变 省级 新建 2015  东海县南辰乡  

187 110千伏黄川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黄川镇  

188 110千伏韩湖变 省级 新建 2017  东海县石梁河镇  

1 110千伏李埝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李埝乡  

190 110千伏叶荡变 省级 新建 2012  东海县新经济开发区  

191 110千伏张店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南县张店镇  

192 110千伏石埠变 省级 新建 2018  东海县桃林镇  

193 35千伏图河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3  灌云县图河乡  

194 35千伏穆圩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8  灌云县穆圩乡  

195 110千伏龙苴变 省级 新建 2015  灌云县龙苴镇  

196 110千伏王集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云县王集乡  

197 35千伏燕尾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3  灌云县燕尾镇  

198 110千伏兴庄变 省级 新建 2013  灌南县兴庄镇  

199 110千伏城南(新安)变 省级 新建 2012  灌南县新安镇  

200 110千伏百禄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南县百禄镇  

201 110千伏陡湾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南县百禄镇  

202 110千伏城西变 省级 新建 2018  赣榆县城西镇  

203 110千伏厉庄变 省级 新建 2016  赣榆县厉庄镇  

204 110千伏大岭变 省级 新建 2016  赣榆县沙河镇  

205 110千伏门河变 省级 新建 2016  赣榆县门河镇  

206 110千伏罗阳变 省级 新建 2017  赣榆县罗阳镇  

207 110千伏塔山变 省级 新建 2019  赣榆县塔山镇  

208 110千伏徐福变 省级 新建 2020  赣榆县金山镇  

209 110千伏西港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0 110千伏金港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金港湾物流园  

211 110千伏临港变 省级 新建 2016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2 110千伏九队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南县九队镇  

213 110千伏张店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南县张店镇  

214 110千伏徐港1号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5 110千伏徐港2号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6 110千伏汤沟变 省级 新建 2018  灌南县汤沟镇  

217 110千伏徐港3号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8 110千伏徐港4号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19 110千伏徐港5号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20 110千伏徐港6号变 省级 新建 2019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21 110千伏浦南变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市浦南镇  

222 110千伏连岛(北港)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  

223 110千伏凌州变 省级 新建 2015  连云港市南云台乡  

224 110千伏徐圩变 省级 新建 2013  连云港市徐圩开发区  

225 110千伏大浦变 省级 新建 2012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  

226 110千伏宿城变 省级 新建 2010  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227 110千伏前庄变 省级 新建 2011  东辛农场  

228 35千伏小伊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3  灌云县小伊乡  

229 35千伏仲集变升压(下车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云县下车乡  

230 110千伏伊芦变 省级 新建 2015  灌云县伊芦乡  

231 110千伏白蚬变 省级 新建 2016  灌云县白蚬乡  

232 110千伏东辛变 省级 新建 2012  灌云县东辛农场  

233 110千伏开发区变 省级 新建 2017  灌云县侍庄乡  

234 110千伏城南(英疃)变 省级 新建 2014  东海县城南  

235 110千伏城北变 省级 新建 2011  东海县县城北  

236 110千伏石榴(城北)变 省级 新建 2013  东海县石榴镇  

237 110千伏公兴变 省级 新建 2014  灌南县李集乡  

238 110千伏城北变 省级 新建 2017  灌云县伊山镇  

239 110千伏同兴变 省级 新建 2017  灌云县同兴镇  

240 110千伏沂北变 省级 新建 2017  灌云县沂北乡  

241 35千伏灌云监狱变升压 省级 新建 2017  连云港监狱 

242 110千伏丁山变 省级 新建 2015  赣榆县新城区 

243 110千伏开发区2#变 省级 新建 2019  灌云县侍庄乡 

244 110千伏灌西变 省级 新建 2018  灌云县燕尾镇 

245 新海火电扩建、 市级 扩建 2020 东海县  

246 田湾核电扩建等 省级     扩建 2020 连云区  

247 LNG\\原道等 市级 新建 2020 连云区  

248 日照-仪征原道及配套

工程 省级 新建 2010-2020 新浦区、东海县、赣榆县  

249 管线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 连云港市  

250 国电灌云陆上风电场项目 市级 新建 2011-2015 灌云县 

251 中云台二号变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连云区 

252 靖边—连云港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连云港段) 国家 新建 2011-2020 东海县 

253 CNG加气母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54 孔望新城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255 新建路南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256 学院路城市便利点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57 花果山公交站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58 金港湾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59 东疏港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60 徐圩加油一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61 徐圩加油二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62 徐圩加油(气)三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63 新建东路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2 海宁东路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65 圣湖路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66 东辛省道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67 烧香河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68 中云台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69 北固山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70 板桥二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71 板桥三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区 

272 徐新路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73 孔望山路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274 浦南国道东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75 浦南国道西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276 临洪大道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77 徐圩四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78 徐圩五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79 徐圩六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80 徐圩七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81 徐圩八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82 徐圩九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徐圩新区 

283 连云新城加油一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84 连云新城加油(气)二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85 连云新城加油三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86 连云新城加油四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87 连云新城加油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88 连云新城加油六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 连云新城加油七(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90 连云新城加油八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开发区 

291 机场加油(气)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海州区 

292 郁北加油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5 新浦区 

注:安排电力能源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39.0公顷,占用耕地234.0公顷。 

表11-1连云港市民生、环保等工程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云港市火葬场搬迁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20年 连云港市市区 

2 化工企业搬迁项目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港市 

3 棚户区改造村庄搬迁 市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港市 

4 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省级 新建 2011-2020 连云港市 

5 连云港新磷矿化棚户区改造

工程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港市 

6 刘湾垃圾填埋场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港市 

7 新建气象站项目 市级 新建 2011-2015 连云港市 

8 浦南污水处理厂 市级 新建 2010-2015 新浦区 

 

 

 

 

表12-1连云港市客货场站建设项目表

重要性排序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年限 涉及县(区) 备注

1 连云港客运中心站

(城南客运站) 省级 新建 2011-2013 地处204国道与新建路交界处西南侧 

2 连云港综合客运枢纽 省级 改建 2012-2014 火车站东侧400米、人民路北侧 

3 连云港客运西站 省级 新建 2015-2017 位于海连西路与人民西路交汇处的西北侧 

4 猴嘴客运站 省级 新建 2015-2017 新港路与吕圩湖路相交处的东南侧 

5 连云港东部城区综合客运枢纽 省级 新建 2012-2014 位于平山路与港城大道交汇处 

6 连云新城客运站 省级 新建 2015-2017 位北固山大道与临洪路的东北侧 

7 南翼新城客运站 省级 新建 2015-2017 纵一路与横六路相交处的东侧 

8 江苏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

(连云港港中心货运站) 省级 新建 2011-2015 位于新光路以东与东疏港公路以北 

9 朝阳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 省级 新建 2011-2020 朝阳编组站以北 

10 连云港庙岭集装箱中转站 省级 新建 2011-2014 庙岭作业南侧 

11 板浦水运物流中心 省级 新建 2012-2015 善后河北岸、204国道东侧 

12 赣榆柘汪临港物流中心 省级 新建 2015-2020 柘汪镇 

13 连云港南翼物流中心 省级 新建 2015-2020 徐圩镇 

14 连云港公铁客运枢纽 市级 新建 2011-2013 新浦区 

15 连云港公铁客运枢纽东站 市级 新建 2011-2013 连云区 

16 赣榆公铁客运枢纽 市级 新建 2011-2013 赣榆县 

17 灌云公铁客运枢纽 市级 新建 2011-2013 灌云县 

18 灌南公铁客运枢纽 市级 新建 2011-2013 灌南县 

19 朝阳铁路桥集装箱物流中心 市级 新建 2012-2020 连云区 

20 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连云区 

21 中云台国际物流园区 市级 新建 2012-2020 新浦、连云区 

22 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省级 新建 2010-2020 中云、板桥、云台农场 

23 新亚欧桥国际航运物流服务功能集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20 中云、板桥、云台农场 

24 连云港航运物流服务功能集聚区 市级 新建 2010-2020 中云、板桥、云台农场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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