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认真的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公司内部,包括公司各部门和各驻地项目部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二、公司内部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防火、防盗、防中毒、防中暑、预防交通事故以及设备正常运行等。重点检查各部门各驻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现场排查的重点是:
1、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到位、性能是否正常。
2、抽查各部门下班后是否断电锁门。
3、检查内部用餐的卫生情况、食品安全以及从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
4、检查交通工具是否投保,司机是否取得驾驶证,以及维修保养情况。
5、检查自有设备的台帐、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
三、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检查建筑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情况。现场检查的重点是: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6、临时用电工程。
7、高处作业和临边防护。
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并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五、对公司内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书,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六、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建筑单位及监理单位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建筑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施工方整改到位,组织验收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备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