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为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峡山区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峡办发〔2012〕194号)及《教管中心学校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XX学校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事故预警监控工作质量,以实现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平安稳定的目标。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值班室、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墙基下陷、墙面砖脱落等现象;
2.围墙、厕所、挡土墙、板报墙、门窗、屋顶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二)重要设施设备、场所、物品安全
1.体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体育器材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宣传栏、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物品是否及时清缴。
4.操场的场地是否平整、有无障碍物等;
5.室内吊扇、照明设施、多媒体设备等是否牢靠;
6.教室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缺失、损坏等现象;
7.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管理及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校内供电供气供水设施、取暖供暖、锅炉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
1.灭火设备、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器材是否到位;
2.有无违章用电行为,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超负荷现象。
(四)饮食安全
1.学校食堂的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无留样食品及是否规范等;
4.饮用水的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检测水质等日常维护管理。
(五)交通安全
1.是否落实了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货运汽车、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规定的接送学生车辆;
2.学生上下学、上下车是否安排人员维持秩序;
3.学校门口是否设置减速带、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4.交通复杂路段的校门外路口是否安排本校人员值勤或有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5.外来车辆的校园准入制度和管理是否落实。
(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1.学校门口、操场、围墙等治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报警设施及其他安防设施是否完备;
2.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摊点,有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200米以内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600米以内是否存在酒吧、歌舞厅、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和建筑隐患等;
3.学校对上述校园周边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办学主体,并进行了有效防范。
四、责任分工和工作方式
(一)责任分工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即知即改、整改到位、有责必究”的原则,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2.学校是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对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
(二)工作方式
1.采用责任人自查、学校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学校要尽可能邀请、建设、交通、卫生、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安全隐患自查、检查。
2.学校实行较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对于依靠学校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整改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办学主体报告。并积极争取当地或有关部门完成学校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3.学校要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于发现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管理部门和办学主体报告。
五、时间和步骤
从2012年12月24日开始至2013年3月31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31日)。学校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至3月1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深入排查影响本单位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学校要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上报街道教育办,争取资金支持,尽快排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校园安全形势的关键举措,立即着手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真正落实“面上抓整改,领域抓重点,基础抓完善”的工作目标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学校立即行动,结合学校实际细化排查内容,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订应急预案,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销号制度。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学校要把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与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创建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考核。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学校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纳入个人考核成绩,对玩忽职守、排查不彻底,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XX学校
2012.12.24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