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关于技术职务低职高聘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10-04 09:51:13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校内技术职务低职高聘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建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激励和导向机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设一支与学校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激励和促进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青年学术骨干,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低职高聘的对象

(一)校内优秀人才,因资历条件未到晋升时间的;

(二)国内优秀人才,因办理相关手续错过职称申报期的;

(三)国(境)外归国人才,在国(境)外期间未能申报职称的。

第二条 聘任岗位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低职高聘的岗位仅在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教授、副教授)岗位实施。

第三条 思想政治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热爱学院,认同学院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潜心教书育人,恪守师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学效果优异;积极投身科研教改等本职工作,勇于改革创新;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任职以来,工作表现好,无教学违纪行为,无教学或其他责任事故。

(二)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和本职工作,效果良好,学生评价分数均在85分以上。

(三)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符合当年国家或重庆市对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图书资料、档案专业系列可考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合格)。

(五)人事档案关系在学院。

第五条  副教授职务评聘条件

(一)申请评聘副教授职务,学历和任职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在校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以上。

2.获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三年,在校工作满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3.获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四年,在校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申请评聘副教授职务,教育、教学方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讲过2门及以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

2.指导过教育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三)申请评聘副教授职务,任讲师以来,科研方面的作品均为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的署名,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社会科学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其中1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2万元);

②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⑥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或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著作、教材6万字以上,译著在10万字以上) ;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级以上三等奖。

2.自然科学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其中1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2万元);

②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或示范中心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⑥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译著在10万字以上) ;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级以上三等奖。

3.艺术、外语、体育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其中1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1万元); 

②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前5名);

⑥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或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著作、教材4万字以上,译著在8万字以上) ;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级以上三等奖。

第六条 教授职务评聘条件

(一)申请评聘教授职务,学历和任职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三年,在校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获硕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四年,在校工作满四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3.获本科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在校工作满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申请评聘教授职务,教育、教学方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讲过3门及以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

2.指导过教育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担任青年教师指导老师12人次以上;

4.举办过一次学术讲座。

(三)申请评聘教授职务,任副教授以来,科研方面的作品均为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的署名,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社会科学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或2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二:

①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课题)1项(含)以上,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10万元);

②主持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3名);

③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⑥正式出版的由本人撰写的专著、或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译著、编著(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主编)、或由本人主编的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字数在10万字(含)以上;个人音像出版物60分钟(含)以上;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3人次以上;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

2.自然科学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或2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二:

①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课题)1项(含)以上,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

②主持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3名);

③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或示范中心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⑥正式出版的由本人撰写的专著、或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译著、编著(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主编)、或由本人主编的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字数在8万字(含)以上;个人音像出版物60分钟(含)以上;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3人次以上;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

3.艺术、外语、体育类

(1)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1篇被SCI、SSCI、EI收录;

(2)其它方面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二:

①主持省部级(含)以上教研教改、科研项目(课题)1项(含)以上,或主持委托教研教改、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

②主持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3名);

③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

④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⑤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⑥正式出版的由本人撰写的专著、或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译著、编著(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主编)、或由本人主编的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字数在6万字(含)以上;个人音像出版物60分钟(含)以上;

⑦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竞赛中获得前三名3人次以上;

⑧创作作品或本人参加专项比赛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并经二级学院集体讨论提出推荐名单报院人事处。

(二)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学校聘任。 

第  关于时间界限问题 

校内教授、副教授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9月进行,申报者的年龄、任职资历、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同年6月底。 

第九条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第一十条特殊人才引进时,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审批,执行特聘制度。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 

低职高聘人员的聘期为三年,聘期满后可根据需要重新申报、续聘。

第十二条 享受待遇

经校内评审,符合低职高聘的人员,由学校聘任相应职务,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岗位考核,按学院相关制度执行待遇。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