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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操作规程
2025-10-04 09:51:57 责编:小OO
文档
  

建筑工程项目工种、人员、设备操作规程

             

建筑工地普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主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1.挖土时应根据工作面情况,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2~3米为宜,不得过挤,并采取同一方向操作;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2.回填土方拆除支撑时,应由下而上顺序进行,不得一次拆到顶。

3.人工打夯,应先详细检查绳索、绳环、脚手架、板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中应集中思想,步调一致,以防伤人。

4.搬运较长物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以防撞伤他人;转弯或放下物件时更应注意安全,以防扭伤自己;搬运物件严禁在墙上行走。

5.搬运石灰、水泥或其它有腐蚀、污染、易燃易爆的物品时,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并站立在上风工作,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

6.从砖垛上取砖时,应按顺序进行,不准一码到底,应同时拆三至四码,按阶梯式进行;禁止从中间或下边掏取,以防倒下伤人。

7.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侧砖;每次传砖不得超过五块,最下边一块不许放断砖,一般不宜抛扔;传瓦每次不宜超过两块。

8.上、下坡推车,车上应加控制刹,行车时两车距离不得少于2米〔下坡更应当放长〕;下坡道上严禁停放车辆,下坡时禁止人坐在车上顺坡溜滑。

9.用手推车装运材料时,不宜倒拖;装车时,要自前而后,卸车应自后而前,防止车头翘起伤人。

10.清理屋内杂物时,二层楼以上不准由窗口直接投扔杂物;清理出的模板、杂物应堆放于指定地点,以防钉子戳脚。

11.使用塔式起重机、井架、混凝土拌和机、砂浆搅拌机、柴油机、蛙式打夯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瓦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1.所用斧头、钉锤和刀锯等工具,使用前均要检查是否牢固,防止脱柄、掉头;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不许夹在腋下或插在腰带上,以防坠落伤人。

2.用斧头砍料或打眼等工作时,对面不准站人;走过砍料、打眼人身边时,要先打招呼,防止发生事故。

3.支模板的支撑、立杆应加设垫木,下面土应夯实,横拉杆必须钉牢;支撑、立杆不得连接在门窗和脚手架上;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情况,要及时修整加固。

4.模板支撑高度在4米以内,必须加水平撑,并将支撑之间搭牢;超过4米时,除设水平撑外,还须另加剪刀撑;通道处的剪刀撑,应设置在1.8米高度以上,以免碰撞松动。

5.凡在4米以上高空支模时,必须搭设临时跳板;4米以下,可使用高橙或梯子;不许在铺好的梁底板或楼板搁栅上携带重物行走。

6.拆模板时,应用长铁棒,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允许在拆模的正下方行走或采取同一垂直面下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随时清理运走,不能及时运走时,要集中堆放,并将钉子扭平打弯,以防戳脚。

7.高空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尽量用绳索吊下,不准向下乱扔;如有施工孔洞,应随时盖好或加设围栏,以防踏空跌落。

8.屋架拼装工作应尽量在地面上进行,屋架的安装应由有经验的技工担任指挥,操作人员应在跳板上,禁止站在墙上,以防跌落;安装好的屋架应逐榀用拉杆固定好,防止坠落发生事故。

9.在45°及以上坡度屋面工作时,应使用活动梯子,以防滑倒发生事故;在石棉瓦屋面上操作,应使用固定脚手板,以防踩碎瓦面发生坠落事故。

10.使用木工机械,应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劈裂、弯曲变形的材料,禁止使用毛竹。顶撑要垂直,底端要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支撑杆件应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梁模应设临时操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

   5、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6、拆除模板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和杆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有序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8、在坡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9、安装2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

  10、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1、木工机械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控制。

   12、操作平刨机有以下基本要求: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禁止手在料后推送。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要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面回料。

   (2)刨厚度大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3)过节疤时,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用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换刀片时,应拉闸断电。

   13、操作压刨机有以下基本要求:

   (1)压刨机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遇硬节时要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3)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14、操作圆盘锯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4)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l~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15、注意防火安全,木料加工房内刨花、木屑和废料应及时清理。

钢筋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1.一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废料等应有顺序地堆放在指定地点;搬运钢筋应注意前后、左右,两人抬运卸料时,要步调一致,以防钢筋弹起伤人。

2.人工除锈以及平直、弯曲钢筋时,掉下的铁末、铁屑不准用手抹或嘴吹,应及时用刷子清除。

3.断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机械上进行,禁止在高空脚手架上操作;弯钢筋时,应注意其刚度和柔性,以防折断和回弹伤人。

4.手工断料时,打锤人不可正面对掌握钢筋凿的人,并且前后、左右2米范围内不得站人,以防锤头脱落伤人;切断20cm以内的钢筋头不准用力过猛,以防截头弹起伤人。

5.安装悬空大梁、圈梁或桁架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准站在墙上或模板支撑上操作。

6.在雨棚、阳台及悬臂式的构件绑扎钢筋时,应事先检查顶撑是否牢固。

7.绑扎柱子钢筋时,应搭设脚手平台,并围栏杆;绑扎结束后,钢筋四角应设法固定。

8.绑扎板墙钢筋和进入基坑操作时,应用脚手架,禁止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上下。

9.高空绑扎钢筋及垂直吊运钢筋时,工作面下边不得有人停留或任意走动,以防落物伤人。

10.钢筋工程靠近高压线时必须有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钢筋回转时触电伤人。

11.所有电线不得乱拉或乱挂在钢筋上。

12.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高空作业,以防雷击钢筋伤人。

13.使用钢筋机械进行切断成型、冷拉、时效、张拉、电焊、点焊、对焊等操作时,应严格遵守钢筋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混凝土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1.搬运水泥、砂石及混凝土时,扛重:平地不得超过75kg,高空不得超过50kg。

2.使用架子车或手推车在斜坡上运料时,不得急转弯,速度不得太快,以防翻车;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跌滑。

3.搅拌机工作台四周及马道须稳固牢靠,应有足够的宽度,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台上堆放的水泥不得过高和过多。

4.用人工传运混凝土时,不管平地或垂直方向,严禁抛扔。

5.用吊斗垂直运料时,必须限载,一次装料不得过多过满。

6.由高处向结构内浇灌混凝土时,应使用滑槽或串筒;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落掉下。

7.浇筑块石混凝土时,块石应尽量采用吊运或传递,不得任意向下抛扔;并不得集中堆放在已绑扎好的钢筋及脚手架上。

8.浇筑煤斗及料仓等混凝土时,煤斗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以防人员下坠。

9.在整体结构内浇筑混凝土时,模板上应开孔,以加强通风及上下之间联系。

10.使用行灯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在离地3米以上的地方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站在木模横档、搭头上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坠落危险。

12.在高空使用铁钎及捣棒等工具捣固混凝土时,必须拿稳,不用时应放置于可靠地方,以防落下伤人。

13.混凝土浇筑好后,覆盖养护物时,应先清理场地,将有朝天钉的木模集中,孔洞应加以围栏或盖板,以防钉子戳脚和坠落。

14.进行孔道压力灌浆时,应遵守灌浆泵安技规程,防止水泥浆喷出伤人。

15.从事泡沫混凝土配料,耐酸、加气等特种混凝土操作和配制,氯盐溶液以及进行砂石加热烧水时,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施工,以防中毒、烫伤、烧伤。

16.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机动翻斗车及井架等机械时,应遵守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抹灰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1.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具、脚手架、脚手板以及工作场所,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操作;

2.室内粉刷一般采用活动脚手架为宜。如用满堂脚手时,应遵守架子工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3.在未铺楼板的室内进行粉刷时,先铺好临时木板,再搭脚手架,不得将脚手架直接搭在楼楞木上;

4.禁止在窗冒头、暖气片、洗面盆、坐便器、洗物池等器具上搭脚手架进行粉刷;小块的粉刷工作〔如修补空洞等〕须在脚手板上进行,禁止使用靠梯;

5.顶棚抹灰时,应注意不使灰浆落入眼内;向后移动着操作时,必须注意往后看清再移,以防踏空坠落;

6.楼梯间抹灰时,应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脚手架,严禁利用梯子放在楼梯上进行高空作业;

7.操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妥,以免坠落伤人并禁止从脚手架上丢扔东西;

8.机械喷涂抹灰时,持喷头的人员必须戴面罩或眼镜,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9.使用漂白粉液拌制的砂浆和耐酸砂浆时,应注意有毒和腐蚀伤害;如在通风不良处工作时,应定时通风换气。

架子工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各项:

一般要求

1.搭脚手架前,应仔细检查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并经施工负责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成后,在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随便乱拆或改变脚手架结构。

4.脚手架和墙连接的拉锚,如有阻碍工作时一定要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临时拆除,并应在下班前或工作完毕后,及时将拉锚重新拉好。

5.靠近电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线迁移,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架设供电线路时,木脚手架上应设置绝缘措施;毛竹和金属脚手应另设木横担、磁瓶等绝缘措施;不准随便将电线绑扎在脚手架上。

7.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如果脚手杆没有绑扎牢固,脚手板没有放好或已拆开绑扣等,都不准中途停止工作。

8.工作中不要乱扔材料和工具,上下运送材料时要互相密切配合,不准用不牢固的绳索绑吊。

9.在霜雪和阴雨天工作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0.脚手架横过人行道和出入口时,应加强立杆〔冲天〕及大横杆(牵杆、顺杆);如在人行道上部时应搭设安全棚,以防坠物伤人。

11.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防冲撞。

12.脚手架的支撑必须与模板支撑分开。

13.不要把脚手架和脚手板支撑在建筑物上或不十分牢固的地方。

14.在脚手架或邻近处进行挖掘工作时,脚手架应予以加固,以防倒塌或变形。

木头或毛竹脚手架要遵守以下各项:

1.两杆搭接要头梢相搭,立杆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大横杆不得小于1米,绑扣不准少于三道;

2.立杆要垂直,大横杆要水平,接头要交错花接,大横杆和小横杆相接时应小头搭在大头上;

3.小横杆与立杆交叉,必须在立杆处设顶撑,上下必须对直,大头应向上;

4.小横杆、大横杆、立杆三杆交接处,应先绑扎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准一扣绑三根;

5.高度超过15米,一般不宜搭设单排脚手架,如必须搭设时,应有确保安全和稳定的措施;

6.超过三个月不能竣工的工程或在七步以上的脚手架,不应使用麻绳、棕绳、竹篾等绑扎;

7.高于7米无法设顶撑〔抛撑〕时,每隔3~4根立杆和两步左右处,应将立杆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但凡铺设满堂脚手架,如因材料不足,其下端都应张挂安全网。

9.墙高达4米以上时,在墙外架设能承受160kg的挡板或张挂安全网,它们应随砌筑升高而升高,并保持4米距离。

10.安全网的水平投影不准小于1.5米,设置时须外高内低,与墙所成夹角不应大于70°。

11.脚手板间不能有空隙,否则其下端应张挂网。

12.高度在3米以上的各种脚手板及马道均须设置1米高的防护栏杆,还应设18cm高的脚手挡护板。

13.脚手板和马道板要满铺,脚手板相互间的接头应放在小横杆上,其连接部分至少应搭接30cm,不准在跨间连接。

14.手推车通行的脚手板搭头应设在双排小横杆上,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应大于20cm,全长的最终两端应用小横杆上下夹死,以防窜动。

15.不允许有不绑扎的探头板,探头板的长度不准大于15cm。

16.搭设脚手架时,如无隔离措施和防护措施,其附近及下部不准进行其它作业和停留。

17.凡属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15米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经有关负责人员批准后方可搭设。

18.一般脚手架的负荷为270kg/m2,不准超载使用,否则应加固后方准使用。

19.在脚手板上堆放砖头不准超过三侧

架设跳板要遵守以下各项:

1)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0.6米; 

2)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米; 

3)跳板坡度不能大于1:3,板面应钉防滑条; 

4)但凡超过3米的跳板,必须架设支撑;

1.脚手架除须定期检查外,还应在大风、雨雪后详细检查脚手架倾斜、连接件松驰损坏、地基下沉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搭设单排脚手时,在以下砌体部位不准直接搁置小横杆:

1)门窗洞口和砖平拱内;

2)钢筋砖过梁内;

3)砖柱和附墙砖柱;

4)小于1米的窗间墙内;

3)以下砌体不准采用单排脚手架施工:

1)墙身厚度在18cm以内;

2)砌墙的砂浆标号在10#以下〔包括10#〕和空斗墙;

脚手架的材料:

1.木杆应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坚韧的硬木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黄花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等木杆一律严禁使用。

2.毛竹应该以四年以上的为准;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的都不准使用。

3.金属脚手架不准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或型钢。

4.扣件要完整无损,符合规格,螺丝不准滑牙。

5.脚手板以厚度5cm、宽度20cm~25cm的坚固木板为准;如厚度不足必须加固;但凡腐朽、扭纹、破裂、有较大的横向透节的木板都不准使用。

6.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厚不准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1cm,螺丝必须拧紧。

材料要求:

1.木杆: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准小于8cm;

2.毛竹: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7.5c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直径不能小于9cm〔对于小头直径在6cm以上,不足9cm的毛竹可采取双拼使用〕;

3.钢管外径以?4.8cm~?5.1cm,壁厚3mm~3.5mm为准;

4.缆风绳直径不准小于6mm;

5.U型螺丝直径不准小于12mm;

6.捆绑在用8#铅丝;如用麻绳其直径不准小于10mm;竹篾以水竹、葱竹竹篾为准〔使用前须在水中浸透〕;也可以用?3.35mm~?4mm退火铁丝代用〔但应用在不重要处〕;

7.扣件不准有脆裂、变形、砂眼、螺丝不正、滑牙等情况,并根据管径大小选用,不准乱用;

木脚手架:

1.建筑工程用的木脚手架铺设宽度一般不准小于1.2米;脚手架上使用手推车时不准小于2米,高度应大于1.8米。

2.立杆间隔不准大于1.5米,大横杆间隔不准大于1.2米,小横杆间隔不准  大于1米。

3.单排及双排脚手架的外排立杆每隔15米和山墙部分,必须架设斜拉杆〔斜撑〕,交叉点应绑扎在立杆的小横杆上。

4.在脚手架外排及转角处应每隔6~8根立杆,加绑支杆〔抛撑〕,角度以60°为宜。

5.单排脚手架小横杆插入墙内的深度不应小于24cm。

6.脚手架如遇门窗口或通道时,小横杆间距超过1米时,必须靠墙身架设吊杆;宽度超过2米时,应在吊杆下部加设垂直顶杆。

竹脚手架:

1.竹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准大于1.3米;小横杆的间隔不准大于0.75米。

2.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在基坑内垫上砖石,以防下沉。

3.但凡搭设高达10米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小横杆的两头伸出大横杆部分不能短于30cm,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金属脚手架:

1.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垫木厚度不应小于5 cm〕;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2.不要在金属脚手架上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锚固机械零部件。

3.搭设时要层层找平找正,再拧紧螺栓。

4.杆件连接要使用扣件,不准用铁丝等绑扎。

5.钢脚手板的提环必须卡住。

6.框架或三角挑架的支承横杆、扶梯应自下而上逐层安装。

7.脚手架与建筑物必须每隔3米拉一道连墙杆〔在围梁或楼板鼻子上〕,以保证其稳定。

8.扣件装拆时,使用活络扳手用力不可太猛,防止打滑发生事故;禁止用扳手敲击螺栓,以防损环。

9.高层金属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装置;雷雨时全部施工人员应撤离金属脚手架。

单片组合脚手架:

1.一般适用于高度在4.5米以下的内、外墙粉刷、砌墙勾缝等工作。

2.支承脚手架的地面应夯实平整,立杆和撑杆下应垫木板。

3.一般不宜重迭,如必须重迭搭设时,应有相应的加固措施。

4.每片片架处及每步架子必须设置一对斜撑和统长水平拉杆。

5.每15米内必须设置垂直剪刀撑一付,同时在操作层以下的小横杆不准拆除,以增加其稳定性。

6.每片片架必须采用双小横杆与墙搭接,当砖墙砌筑高于小横杆三皮砖时,脚手架也应升高一步。

7.操作人员上下应在单片的侧向抓行,不准把单片脚手当梯子在正面上下,以防小横杆脱落,脚手倾倒。

高橙脚手:

1.搭设各种高橙脚手,四脚必须垫稳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2.高橙两侧必须用带铁锁的拉钩钩好。

3.高橙脚手每升高一节时,必须将铁销销牢,铁销直径不准小于10mm,不准元钉代替。

4.升降高橙的内、外钢管其间隙不宜过大,外管内径一般取37mm,内管外径取35mm为宜;严禁与其它口径混杂使用。

5.套管架的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重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米为宜,最大间距不准超过2米。

6.搭设或升高到2米时,应在两架之间增设一道斜撑拉住,防止架子晃动。

里脚手架:

1.搭设里脚手架砌墙时,两支架的间距不得超过1.2米,其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20cm。

2.各种形式的里脚手架必须垫稳下脚;砌砖时脚手架上一般应铺满脚手板;如用于其它工作则应按需要铺设,其宽度不应少于60cm。

3.里脚手使用外伸挑架,伸出墙外部分不准大于1.2米,所铺脚手板不能有空隙,并应设1米高的护栏和18cm高的挡脚板。

外伸脚手架:

1.外伸脚手架的负荷一般不准超过120kg/m2。

2.小横杆伸出墙外的距离不应大于1.2米,其间距不应大于1.5米。

3.小横杆应绑在内外大横杆上,并应与斜支杆绑牢;斜支杆与小横杆内端应牢靠地固定在建筑物上。

4.在山墙转角处不能设置斜支杆时,应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

5.外伸脚手架的墙内部分至少应与挑出部分相等,最好墙内留2/3。

悬挂式脚手架:

1.只适用于勾缝、油漆、钉檐口板、修补等带少数工具和材料的施工作业。

2.吊架与吊篮结构应根据荷重设计;使用前应以2倍的静荷载进行试验。

3.吊篮除有升降钢丝绳外,还应有四根承重钢丝绳,升降钢丝绳与承重钢丝绳不应拴在一起。

4.吊架与吊篮的挑架必须牢固地伸入墙内,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架下方应该垫入5cm厚的垫木。

5.吊篮的升降应有专人操作;吊篮上下时,不准有人在下面停留。

6.为吊架或吊篮而设置的钢丝绳、滑车、卷扬机等除应符合吊架的计算负荷量外,还要设双重制动闸,并应在每天施工前或交时检查一次,做到经常维护保养。

7.吊架与吊篮上放置材料要均匀,以防个别钢丝绳负荷过大;吊架与吊篮不准超过设计负荷使用。

8.吊架应用拉绳拉住,防止摇摆。

9.搁架间距以1.5米为宜,每步高度以1.7~1.8米为宜。

10.锚栓和螺栓都应预留孔埋设,不准打洞,以防砌体受震,灰缝松动。

挂设搁架要遵守以下各项:

1.应自上而下进行,先将埋入墙内的螺栓套上垫板;

2.拧紧内墙面的螺丝,同时将垫板放置好;

3.依次挂搁架,并随即铺好脚手板和绑扎好栏杆,脚手板的搁置和搭接处都须绑扎牢固;

烟囱架子:

1.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4米,井笼口和出入口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米;架子高度在30米以内时,须用“头顶双抱杆”;超过30米时,必须全部用“头顶双抱杆”;立杆埋地深度不应少于50cm;里层立杆离烟囱墙身最大不得超过1.4米,最小不得小于45cm,并从10米以上按烟囱斜度向内回收。

2.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封顶杆应绑双杆;大横杆搭接部位应不少于两根立杆。

3.十字盖四面均须绑到顶;斜杆与地面夹角不准超过60°;高度超过30米的架子,十字盖必须全部用双抱杆。

4.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米,并必须全部绑牢,脚手板必须铺严;三步以上必须绑一道护身栏和高度18cm的挡脚板;高度超过10米,脚手板下方应加铺一层安全网或安全板,并随每步脚手板上升。

5.附属于烟囱架的Z型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脚手板应绑牢并加钉防滑条;进料口和马道进出口必须搭防护棚,架子四周禁区应有明显标志。

6.烟囱脚手架高度在20米以内,四角应各设两道缆风;超过20米至少应设三道,缆风应用不小于直径8mm的钢丝绳拉紧;高度超过30米的架子,顶上一道缆风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丝绳,不许用钢筋代替作为缆风。

7.缆风必须拴在地锚上,不准拴在树木、电杆等不牢固处或几根缆风共用一个地锚;缆风与地面夹角应不大于45°,地锚坑的位置、角度必须正确,深度不少于1.5米;坑底埋横木〔卧牛〕,直径不小于20cm,长度不少于1.5米,并应以钢丝绳拴花篮螺丝做成的地锚与缆风拉紧,钢丝绳搭接长度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30倍,卡子不少于2个;用钢筋时应用双股在卧牛上至少绕一周再打回头扣,做成地锚;缆风与地锚应拴紧,回头扣不得少于6圈。

马道与扶梯:

1.各种脚手架和平台一般不准设置垂直爬梯,应另设马道或扶梯。

2.马道的宽度一般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准大于1:3;如用人工抬运楼板的马道宽度应为2米,坡度不准大于1:4;假设坡度大于1:3时,应做成宽度不小于1.2米有栏杆的扶梯;马道上应钉防滑木条〔间距不能大于30cm〕;马道和扶梯的拐弯处都应设置有栏杆的平台,拐弯平台不应小于6平方米。

3.第一层马道应设置两个剪刀撑,第二层以上应设三个剪刀撑。

4.马道立杆应绑斜拉杆。

5.用手推车运输的马道坡度不准大于1:7,宽度不准小于1.5米。

6.在拱形或园顶形的建筑物上搭设跳板时,必须垫以适合建筑物外形的垫木,以保证跳板稳定。

7.使用梯子应遵守本规程的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脚手架的拆除:

1.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周围有电线或者其它障碍物时,必须采取措施后才能进行拆除。

2.拆除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禁止闲人进出,并应安排专人看管。

3.拆除顺序应先上后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并严禁用推倒方法。

4.脚手架的栏杆与马道不准先拆除,而应按顺序与脚手架同时拆除。

5.拆除斜拉杆及大横杆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拆完后由中间的人负责往下顺杆件。

6.在较高的地方拆下的材料不应往下抛扔,应用滑车吊下或由斜道运下;拆除的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建筑电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氖孔

口打开。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

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匝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10、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11、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

离开。

焊 工 要 求

1.凡直接参加电焊、气焊或切割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操作。

2.工作前,应检查焊接设备器具和护具是否完好,工作地点是否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瓦斯中毒、爆炸、触电和灼伤等事故;焊接场所内必须务备有消防设施。

3.严禁在运动状态和带有压力、带电、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及设备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压力管道应停止运行,放尽气体或液体,受力构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4.贮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在焊接前必须用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除将盖口打开外,还应采取防毒、防燃、防爆等有效措施,方可焊接;在未彻底清除残余物质之前,严禁焊接和切割。

5.在密闭的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或切割〕;如需在密封容器内施焊,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进风口外面设置通风设备;

2)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准超过36伏;

3)焊接人员的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的壳体隔离;

4)施焊过程中,每隔0.5~1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或两人轮流施焊;

5)焊接时,容器外应派专人监护;

6.危险场所〔如在设备内、高空、井坑、沟道等〕工作时,应设法监护;在条件恶劣的环境下工作时,都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焊接现场的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离焊接现场不得少于10米;易爆物品离焊接现场应不得少于20米;如必须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施焊时,应分别采取妥善的防燃、防爆措施;施焊完毕后要详细检查余火,并须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8.焊接预热焊件时,须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幅射热,以防灼伤和影响焊接人员的身体健康。

9.高空焊接或气割时,必须由技术熟练的工人承担,除应遵守本规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焊件周围和下方的脚手板以及木质脚手杆须用水浇湿,并在脚手板上铺1~2块薄钢板,使溶渣和焊条头落在钢板上,以防火灾。

10.气焊或气割用的胶皮管、电焊用的焊把线和地线通过铁道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以防压坏;如通过起重钢丝绳时,一定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方准焊接。

木工机械操作规程:

1.无安全防护装置或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2.操作木工机械时严禁戴手套,并应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女同志必须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3.加工的木料不得有钉子、铁丝、铰链及石、砂等杂物,否则应预先彻底清除。

4.带有裂缝〔斜层〕和节疤的材料,进料时不要太快,并尽可能使手离开切削工具远一些。

5.搬运木料应注意前后、左右有无人及障碍物等;堆放较高木料时,须用扒钉钉牢,以防发生事故。

6.用铁钩吊运木材时,应将铁钩插入木材内,不得钩在木材外表。以防木材掉下来造成事故。

7.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并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吸烟和熬胶应在指定地点,熬完胶后应将余火彻底熄灭,否则熬胶地点不准离人。

8.工作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并将刨花、木屑等用扫帚打扫干净,不准用手直接揩擦。

钢筋加工器械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各部机件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及牢靠,并经试运转合格,才能使用。

2.工作中经常注意轴承温度,如超过60℃时,须停机查明原因。

3.待加工的钢筋以及成品、半成品应堆放整齐,零星、短头钢筋不得乱放,以免阻碍操作人员的手脚,引起事故。

A:钢 筋 切 断 机

1.钢筋切断机应安装平整牢固,周围须有足够的场地堆放钢筋。

2.工作前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固定刀片的螺丝是否紧固。

3.机械未到达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断料时操作者的手只准握住靠身边一端的钢筋,而不准用两手分别握住钢筋的两端剪切。

4.工作时用双手握住钢筋,按稳于切口,防止切断时钢筋震动夹伤手指。

5.禁止切断超过规定尺寸的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必须换算钢筋截面。

6.不准切断硬度较大或烧红的钢筋,刀片不得受各种锤子、钢筋及其它重物的敲击。

7.切断短料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8.切断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扶持钢筋的人员应与操作人员行动一致,并听其指挥,不得任意拖拉。

9.机械运转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刀口附近的断头、铁屑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准在机器周围停留。

10.如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声,以及两个刀片密合不好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B:钢 筋 弯 曲 机

1.钢筋弯曲机应放置在较为坚实平整的地方,铁轮前后须用三角木对称楔紧,设备周围应有足够场地。

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内,以免扳动钢筋或钢筋折断时弹起伤人。

3.弯曲机开关必须保持灵敏,使用时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4.操作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子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子,并用一手压紧,此外必须注意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机器。

5.严禁弯曲超过机械制造厂所规定直径的钢筋;如弯曲带有锈皮的钢筋,必须带好防护镜。

6.工作时应注意钢筋的插头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弄错方向,防止伤人。

1.    弯曲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持钢筋;扶持的人应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并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推拉。

C: 钢 筋 调 直 机

1.工作时必须根据钢筋直径适当选用压滚,以免损坏齿轮。

2.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或工具,以防机械震动时落入机体内。

3.工作中如发现转动部位有不正常情况或异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4.钢筋快调直完时,应严防钢筋末端打人,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时,应低速加工。

塔吊及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以致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各部机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拆换或变更;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都应提出改装方案和安技措施,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按第3条规定进行试验或试吊。

5.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如需超过78°,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7.各种起重机机械设备不准超载;如必须超载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8.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9.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1.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2.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3.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4)绑扎的牢固性。

14.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5.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6.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8.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19.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卷 扬 机

1.卷扬机应选择在视线良好和平坦坚实的地基上安装;基座必须平稳牢固。

2.卷扬机的安装必须合理设置地锚,第一导向滑轮应设置在卷筒的垂直中心线上,至卷筒距离不应少于卷筒长度的20倍。

3.导向滑轮应可靠固定,第一导向滑轮不宜用开口滑轮。

4.操作开关上标志的方向应和卷扬机实际转方向一致无误,以防造成错误动作。

5.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固定牢靠,排列整齐,并不得有结节、扭绕现象,使用中至少应保留三圈以上;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导。

6.卷扬机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头固定是否牢固,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等是否安全完好。

7.严禁盲目超荷使用,严禁用卷扬机运送人员,严禁卷扬机带病操作。

8.卷扬机起动或停止时,速度应逐渐增大或减少,严禁连续反方向运转,一般不宜急刹。

9.卷扬机的手、脚闸板的最大工作行和不准接触地面、或有其它障碍物。

10.卷扬机的电动机和刹车部分均应配备防护罩;制动带受潮或沾染油污和失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1.重物在提升过程中,如须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

12.工作完毕或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拉开闸刀,并采取措施将重物放至地面。

13.蒸气卷扬机停气时,应把所有阀门关掉,以防锅炉总气阀误开时,卷扬机自行转动。

14.卷扬机的动力部分应遵守各自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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