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3年是我镇防溺水工作攻坚年也是近几年来防溺水工作成效最好的一年,这有赖于镇委、镇的正确指导及各部门、各村居对防溺水工作的重视和落实,也离不开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现就一年来防溺水工作总结如下:
一、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
1、疏堵结合,通过提升学生游泳技能解决防溺工作之本。在镇委、镇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一年暑假期间共举办了12期游泳技能普及培训班,以普惠性、非营利性为原则,加大对小学生游泳技能的培训,并取得较明显成效。
2、分清责任,齐抓共管。2013年XX镇出台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X府办发【2013】24号),《意见》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涉及各部门进行了责任厘定,为各部门协同合作提供了依据。学校与居(村)、水利部门、派出所等相关责任部门互动更紧密,如联合对校园周边及(居)村内的河涌(池塘、水沟、建筑水坑等)进行排查,及时在特定位置树立警示标语。居(村)治安队、巡警在假期和放学后加强对重点河堤的巡查,发现有学生违反规定下水的,能及时教育和劝返,并告知学校等。
3、加大宣传,深入民心。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全社会对防溺工作的关注。如通过制作公益动画,在《XX新闻》节目中滚动播放,以此增强全社会对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实现全民共管,高度关注。
4、加强日常教育,取得良好成效。过去一年,我镇中小学校加大了宣教工作力度,通过班会、校会、家长会、校讯通、黑板报、校园网、防溺水动漫创作比赛等等渠道,向全体师生、家长宣传防溺水常识,教导学生要注意安全,不能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私自结伴游泳等等。
5、家校联动工作更紧密。学校与家长签订了《预防溺水承诺书》、《假期致家长一封信》、建立了《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假期定期发送防溺水温馨提示短信等,明确家长要负起监管责任,教育督促子女不能到池塘、河涌边上玩耍野泳,进一步落家校联动监督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河堤的警示标语不足,树立的警示标语内容(尺寸规格)不规范。部分河堤的警示标语零零星星,距离超过1公里。个别重点水闸的警示标语没有按区建设标准设置。特别是水系公园,警示牌就有2、3种不同规格。
2、部分学校与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长效机制,只能一事一议,造成各单位只能被动进行防溺工作,事后工作为主,事前工作少。
三、今年工作措施
1、学校继续加强宣教,深度宣教,形成更大合力。除继续通过班会、校会、家长会、校讯通、黑板报、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宣教外,计划通过村居的LED屏轮播防溺水公益广告,制作《告家长一封信》刊登到各村村报,通过拓宽宣传渠道,发动全社会关注学生防溺水工作。
2、继续争取镇委、镇支持,申请经费举办2014年暑期小学三年级游泳技能培训,通过提升学生的游泳技能,提高自救能力。
3、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职责。
(1)国土城建和水利部门、居(村)要对辖区内水利设施(河涌、水塘、工地水池、堤围、水闸、船闸、泵站)进一步排查,对近3年来在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已经破损的进行更新,在现有基础上再合理增加警示标志(标语)的数量。对现有或准备开建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特别是镇、村居工业园区内的内河涌和水塘,外地务工人员在园区附近居住,假期小孩子经常会到园区内游玩。
(2)居(村)和门要加强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防护地段的巡查联防,做实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3)综治部门要大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近几年来,我镇学生溺水事故多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请综治维稳部门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他日常出租屋和流管人员管理的过程中提醒家长要承担子女安全监管的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
(4)宣传部门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力度,协调公益广告在广播站及村居LED屏轮播和村报防溺水教育材料刊登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预防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
(5)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根据各学校需求,配合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利用入户建档或举行大型教育讲座的机会向广大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的有关知识。
(6)共青团、妇联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充分发挥志愿者、义工组织的作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减少学生在各处闲逛。
(7)市场安全监管分局要加强对各部门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防止学生溺水的设施及相关档案材料,特别要加强对镇、村居工业园区河涌警示建设和防溺水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人,有责必究。要严格按区镇相关考核方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等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齐抓共管,积极联动。凡发现学生在河堤、河涌边玩耍,应先劝其离开,居(村)和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再由学校教育学生和家长。
请各单位在重点防溺工作期间,特别是暑假期间,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严格执行相关防溺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实现我镇不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XX镇教育局
2014年6月30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