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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定额汇总
2025-10-04 09:50:25 责编:小OO
文档
一.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立方米,石方为0.7立方米。

2.机械挖土石方,如单位工程量少于2000立方米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0 。人工挖土及用人工凿眼的石方不乘系数。

3.外运费用按各市、各地区的有关规定计算。

(一)人工土方

(1)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200米以内弃土运土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地下室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2)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厘米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厘米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3)如采用井点排水(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定额。定额每套有效范围按60米,井管深度按6米计算。设备场外运输费另计。

(4)干湿土以地下静止水位为分界线。如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静止水位为准。

(5)人工挖土方遇下列因素时,按相应定额乘下表系数:

项          目

综合定额单项定额
挖运一、二类和三类湿土(四类湿土不乘系数)1.061.18
挖土深度超过4.5米每超过1米

1.051.15
挖桩承台土方1.081.23
(二)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但不包括地下室地板下翻梁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等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下表系数:

坡 度(%)

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      数

1.752.002.252.50
(3)推土机·铲土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厘米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系数1.25 ,铲土机定额乘系数1.17 。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系数1.25 ,铺设垫板用的材料·人工·辅助机械按每1000立方米增加220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沙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铲运机铲运堆积土或砂时,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系数0.87 。

(6)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乘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粒以及含泥砾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渣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系数1.25 。

(三)石方

(8)石方类别如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2)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阶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3)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5)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6)基坑开挖深度以5米为准,深度超过5米,定额乘系数1.09 。

(7)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20平方米时,套用沟槽底宽7米以内定额,沟槽底宽大于7米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

(8)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

3.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厘米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墙身净长线乘0.97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破重叠部分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和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5.挖地槽、坑如基础或者垫层为砼时,按垫层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厘米计算;挖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米(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厘米。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厘米。

6.地槽坑深如超过下表深度时,应计算放坡工程量。

土壤类别深度超过(米)放坡系数(K)

说                  明

一、二类土1.20.501.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以数量多者为放坡标准。

2.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3.如遇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三类土1.50.33
四类土2.00.25
7.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V=(B+KH+2C)HL

(2)地坑:(方形)V=( B+KH+2C)(L+KH+2C)H+K2H3/3

              (圆形)V=πH/3[(R+C)2+(R+C)(R+C+KH)+(R+C+KH)2]

8.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砖、石、砼或钢筋砼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室内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外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

9.桩承台基础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头外露部分体积。

10.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11.井点排水工程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按延长米计算。以60米为一套,不足60米按一套计算,以此类推。井点排水台班使用日历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基础工期另增加30日历天计算。

(二)机械土方

1.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只运出填后的余土,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

2.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运土: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注: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产生的余土或取土应另行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1.1 。

4.机械上下工作面的工程量,并入挖土总工程量内计算。

5.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三)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此坚石20厘米;普坚石、特坚石15厘米。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二  打桩工程

1. 本定额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综合机械考虑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2. 打预制钢筋砼方桩、板桩、锤击式灌注桩及圆木桩定额已综合了一、二级土,定额不分土壤级别,统一执行。

3. 打桩定额中已综合了人工探桩位及场地铺设枕木(或路基箱)的摊销费用,发生时不得另行计算。

4. 打桩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5. 定额中所列的砼强度等级,如设计不同或采用卵石砼者,应作换算。

6. 打钢筋砼预制方桩定额中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行项目计算。

7. 打钢筋砼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米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2 。

8. 打钢筋砼预制空心方桩,均套用打预制方桩相应定额。

9. 钻孔灌注桩定额中的砂土层成孔定额已考虑了穿越砂砾夹层及强风化岩层的因素,除设计要求进入抗压强调大于或等于30MPa的中等风化或微风化的基岩时,可按入岩部分的实际深度套用岩石层成孔定额外,其余均按砂土层计算,不得套用岩石层定额。

10.泥浆池建造和拆除的费用按钻孔桩每10立方米成桩砼14.2元计算(其中:人工0.39工日、水泥4Kg)

11.钻孔桩的泥浆及废碴外运堆置费未包括在定额内,按实际运距另行计算。

12.桩孔回填(空打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填土者按土方工程松填定额计算,填碎石者按基础工程碎石垫层定额计算。

13.深层水泥搅拌桩适用于桩长16米内,桩径500毫米内,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的12%考虑的,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定额计算。

14.灌注桩的砼充盈量已包括在定额内,实际灌入量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15.打试、锚桩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5;打加桩或补桩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乘系数1.5;地坑或地槽中打桩、室内或支架上打桩可另行补充。

16.本定额以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时,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5。

17.打圆木桩如需表面防腐处理,套用油漆工程相应定额,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18.打圆木桩如用桩靴时,桩靴用量按实计算,套用铁件定额。

19.每个单位工程的打桩量少于下列数量者,打桩人工及机械台班乘系数1.5.

预制钢筋砼方桩、空心桩100立方米,预制钢筋砼板桩50立方米,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100立方米,冲抓桩、深层水泥搅拌桩50立方米,钢板桩30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砼桩:

(1)打预制钢筋砼方桩、静力压桩工程量按设计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2)打预制钢筋砼空心方桩与预制方桩相同,不扣除空心部分的体积。

(3)送桩按送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计算。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设计室外地面另加50厘米。

2.钻孔灌注桩:

(1)成孔桩长是自自然地面至设计持力层的长度。成孔工程量:砂土层=桩全长—岩石层长度,岩石层以入岩实际长度计算,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成桩砼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断面乘桩长计算。桩长=设计有效桩长+设计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时,加灌长度分别为有地下室2米;无地下室1米)。

(3)泥浆及废碴体积按成桩砼工程量乘3计算。泥浆容重按1.3吨/立方米计算。

3.沉管灌注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砼灌注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50厘米计算,如设计规定加灌长度超过50厘米时,加灌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夯扩桩工程量=桩管外径截面*(夯扩部分高度+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部分的高度及桩长按设计规定(不包括桩尖),加灌长度按50厘米计算,如设计规定加灌长度超过50厘米时,加灌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工程量乘系数0.85 。

4.桩孔回填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面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5.钢筋笼的钢筋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工程量按图纸净用量加接头搭接用量计算,搭接长度按分册说明规定计算。

钢筋笼的加强箍及吊勾的重量并入钢筋笼计算。

6.打拨钢板桩工程量按钢板桩的重量计算,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钢板桩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7.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全长乘以桩径截面积计算。桩全长=设计桩长+50厘米。

8.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断面积乘入土深度计算。

三  基础及垫层

1. 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为界;砼、钢筋砼墙、柱以基础上表面为界。

2. 舞台地龙墙套用基础定额。

3. 基础与垫层的划分,如图纸不明确时,砼:厚在15厘米以上为基础,15厘米以下为垫层;块石:砌筑者为基础,铺排者为垫层。

4. 钢筋砼带型基础分有梁式和无梁式。

5. 带梁满堂基础梁凸出板面(上凸或下凸)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不凸出板面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满堂基础的柱墩并入满堂基础计算。单位工程内如仅楼(电)梯间、浴厕、厨房等少量满堂基础与带型基础相连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6. 箱形基础的底板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墙板、顶板分别套用砼分部墙与平板定额;边缘加厚部分按底板计算。

7. 地梁不分有、无底模均套用基础梁定额。

8. 折板基础定额中包括砖模及灌砂子,实际施工不同时,定额不调整。

9. 框架式设备基础,其底板套用块体定额,其余柱、梁、板分别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10.钢筋砼地圈梁、防潮带套用钢筋砼分部圈梁定额。

11.毛石砼中毛石投入量,系按一般情况考虑,设计不同不作换算。

12.砖石基础有多种砂浆砌筑时,以多者为准。

13.墙基防潮按石油沥青玛蹄脂、石油沥青卷材防潮定额已包括砂浆找平层。

14.钢板止水带如设计钢板厚度超过0.3厘米,宽度超过40厘米,钢板用量调整。用其他金属的止水带,止水带与电焊条应作换算,其余不变。

15.本分部除以上说明外,均与相应分部的有关规定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墙身净长线乘系数0.97计算。柱基垫层工程量按垫层面积乘厚计算。柱网结构的带基垫层按断面积乘基底净长计算,挖土加宽的工作面不得计算垫层工程量。

2.带形基础、砖基础、块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墙身净长线计算;带形基础、块石基础按内墙净长线乘系数0.97计算,不扣除重叠搭接部分体积。柱基、满堂基础、折板基础及柱网结构的柱基按图示尺寸计算。

3.计算基础与垫层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附表三砖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重叠搭接部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计算基础高度,如底层地面为架空板时,内墙基础应扣除板厚:板厚12厘米以内扣9厘米,板厚12厘米以上扣14厘米;外墙基础不扣。

4.弧形砖基础按断面积乘弧形中心线长度计算。工程量并入砖石分部,套弧形墙定额。

5.地下室顶板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6.嵌入地下室墙的柱并入地下室墙内,工程量包括突出墙面的柱,套地下室墙定额。

7.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8.基础与垫层工程量均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防潮层、钢筋砼梁头、承台桩头等所占的体积;应扣除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和嵌入而平行基础的梁、柱、砼防潮带等所占的体积。

9.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二计算,砖柱四边大放脚体积按附表四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

四  砖石工程

1. 砖墙不分清混水和艺术形式,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同一定额。

2. 定额中砖的用量是按标准规格计算的,如实际砖的规格不符标准时,定额不作调整。

3. 砖、石墙身和墙基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为界。

4. 本定额中砌筑砂浆与设计不同时,应作换算。

5. 砖垛、钢筋砖过梁、砖、附墙烟囱、通风洞及垃圾道等的工程量,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工程量内,砖过梁、砖支模费用已列入其他材料费内。

6. 洗涤池、污水池、垃圾箱、水槽基座及花台等砌体套零星砌体定额。

7. 夹心保温墙(包括两侧)套用墙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 。保温填充料另套耐酸保温分部定额。

8. 石墙定额未包括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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