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2014年 6月 29 日安全操作规程目录一. 油库安全操作规程
1. 油库安全操作规程
1. 油泵室内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须配
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2. 在供油工作中,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
之内,供路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涂以醒目颜色。
3.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经常检查室外供油、防火情况,有异常征兆
时,应及时报告安保科和设备部门处理。
4. 各部分电线、电器开关必须按防爆要求安装,并经常检查。照明
一律采用防爆灯。禁止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输路连接处应有牢固的防静电跨接,并保持完好。
5. 交时,必须双方对设备、仪表,控制阀逐项检验,有不正常
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检修,不准带病进行交。
6. 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每月应对油罐顶盖的腐
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分及路定期应刷一次防腐漆。
7. 输路有可能发生渗漏处,应装托盘。叉车加油或槽车向油罐
加油时,应待加内油滴尽,并用布将管口擦净后方可将加取出,以防油滴落地面。
8. 发现火患、火警时,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灭火器材
或启动泡沫灭火系统扑救,并立即向安保科、事业部、分部领导报告。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