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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025-10-04 09:38:04 责编:小OO
文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管理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管理科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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