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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TS16949程序文件B13 7.501 生产运作过程控制程序
2025-10-04 09:42:11 责编:小OO
文档
1. 目的 

确保产品生产在受控状态下完成,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顾客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自原物料投产到成品入库前的制作阶段。

3. 职责 

生产部是本公司生产过程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计划的控制

4.1 生产计划的控制

4.1.1 生产部接到销售部下发的“产品销售计划”后,应组织各车间负责人讨论并及时编制“生产计划”。

根据生产计划,生产部向各车间下达“生产任务通知单”。

注:“生产计划”、“生产任务”的制订和执行,必须结合在制品数量、生产节拍,力求切实可行。

4.1.2各车间主任应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的内容,立即合理编制安排“日生产任务”,并下达操作人员执行。

4.1.3 由各车间主任负责,对“生产任务通知单”中确定的生产进度进行跟踪,对生产进度脱节的现象,必须随时上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必要的协调,尽可能确保预定计划的完成。

4.1.4 “生产任务通知单”中所确定的生产任务完工后,车间主任应进行记录;对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及任何异常情况,应予以调整和执行,并随时汇报生产部。

4.1.5“生产计划”所确定的产品开始投产后,若销售情况发生任何变化,销售部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部,以便调整生产计划,并下发各车间执行。

4.1.6 对关于生产计划执行的所有记录,包括“生产计划”、“生产任务通知单”,及其他统计表等,由生产部收集,并按月归档保存备查。

4.2 加工过程控制 

4.2.1 岗位点检

操作者在开始作业以前,或作业过程中产品/过程变更时,应由车间负责人监督,进行岗位点检(即作业准备验证),内容如下:

A. 由生产部各车间负责人确认操作人员资格。

B. 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得到如下过程控制的主要文件:

——产品图样、控制计划;

——作业指导书(相关工艺文件、相应的加工作业指导书、检验文件等);

——相关技术标准和其他必备文件。

C. 车间负责人根据以前的过程能力调查,验证准备采用的设备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D. 必须的检测器具是否齐全。

E. 工装/夹具、模具的选用、安装是否正确。

4.2.2作业准备验证

A. 每班开机批量投产前,必须经过程检验员首件检验(2pcs)确认;首检产品均合格,即视为作业准备验证通过。当顾客对作业准备验证有其他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B. 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作业内容、技术要求、操作者,设备等变更时,均必须执行作业准备验证(首检或工艺确认)程序。

C.每班的机台作业人员需将产品的工艺参数运行记录,填写于“工艺参数控制记录”。

4.2.3 加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4.2.3.1加工工序检验: 

A. 开机前,由操作者进行生产调试(必要时,由车间负责人调试);调试完毕后,由操作者且对前2件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由检验员对前2件产品进行首检,2件产品均合格并作记录,取一件留样(至当班结束或本批完工)后,方可批量生产。

车间负责人对操作者自检的正确性负责;检验员对操作者的首检和留样的正确性负责。

B. 批量生产开始后,按相应产品的“控制计划或加工工艺卡片”中规定的频率,由操作者定期自检,检验员定期巡检并作记录。

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对生产过程(特别是关键过程)进行分析和监控(根据控制图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C. 操作者自检、定期自检和检验员首检、定期巡检均应作书面记录,填制“工序检验记录”。

4.2.3.3 对具体的加工工序,当其“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规定采用统计技术进行控制时,操作者必须掌握相应的统计技术,并按规定执行。

4.2.3.4本工序加工完毕,由检验员检验并发放“合格证”后,产品方可转序或入库。

4.2.3.5 所有工序加工结束,产品经最终检验合格,填“最终产品检验记录”,发放“合格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包装。

4.2.3.6包装完毕,且作好相关标识后,送到仓库办入库手续。

4.2.3.7 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作业内容、技术要求、操作者,设备等变更时,均必须执行作业准备验证(首检或工艺确认)程序。

4.2.3.8 设备、工装/夹具,按相应程序进行控制。    

4.2.3.9若顾客对生产零件指定“外观项目”,必须在评价区有适当的照明及备有相应的标准样件,应对标准样件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原有状态。“外观项目”的检验人员必须有相应资格且视力良好(矫正视力达1.0以上)。

4.2.4 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控制

4.2.4.1如果首件发现任何不合格品,应进行记录并作“×”标识;且必须重新执行首检程序,直到前2件产品均合格为止。

4.2.4.2批量生产开始后,操作者自检、定期自检和检验员首检、定期巡检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产,并在检验记录上作“×”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在未查找出原因并解决前,不得继续生产。

4.2.5 过程更改的控制  

4.2.5.1计划外的任何生产任务变更须由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外的作业内容变更等,须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4.2.5.2任何过程变更,如工艺变更、加工过程变更等,车间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技术部;经技术部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工艺变更前,应由技术部组织进行工艺验证;顾客要求时,应重新提交PPAP资料。

4.2.5.3 应保存过程更改后的有关记录,如实施日期等。

4.2. 6过程异常的控制  

  A. 操作者/车间负责人一旦发现过程异常,特别是关键过程异常,如过程能力不足、加工工艺参数失准等,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分析整改;必要时,报生产部/技术部处理。

  B.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异常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生产部相关人员处理,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C. 偶发事故,如劳动力短缺、停电、关键设备故障等发生时,生产部各车间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紧急应变计划”实施相应的紧急应变措施,确保以上情况发生时能按顾客要求准时供货。

4.2.7 生产环境控制  

4.2.7.1车间的物品摆放、防护应按《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进行现场管理。

4.2.7.2 保持车间道路通畅、清洁、照明设施明亮,标识、路线明显,设备清洁。

4.2.7.3 零部件整齐摆放在规定区域的工位器具或工作台上,确保其加工面不被损坏。

4.2.7.4 零件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磕碰拉毛、严禁倾倒装卸工件,确保产品外观质量。

4.2.7.5 生产过程中,合格品和不合格品,用不同颜色的器具,分类堆放和标识。

5. 质量记录 

5.1      QR/PR-05           设备点检表

5.2      QR/PS-15           生产计划表

5.3      QR/PS-17           生产任务通知单

5.4      QR/QU-02           工序检验记录

5.5      QR/QU-03           最终产品检验记录

5.6       QR/PR-23           工艺参数控制记录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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