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指导车辆管理人员合理、有效地进行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停放规范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对辖区内车辆及临时进出车辆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职责划分。
1.秩序管理部经理。秩序管理部经理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车辆主管。车辆主管负责车辆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3.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管理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公司的相关预案处理车辆异常事件。
二、固定车位管理
(四)固定车位。
1.由公司相关人负责将固定车位申请程序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业主或住户,业主或住户按照程序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提出固定车位申请。
2.分配固定车位。
(1)由公司客户服务专员对业主或住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所填资料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标准,申请人的要求是否合理等。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司与之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收取车位使用费;通知车主固定车位的位置,并向申请人发放固定车位证,同时告之车主将车位证放置在醒目位置。
三、出入车辆管理
(五)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出入管理。
公司向有固定车位的车主发放“车辆出入卡”,并填写《固定车位登记表》。这一类型的车辆离开停车场时,车辆管理人员需核对其单号、卡号,准确无误后放行,并在固定车位登记表中记录车辆离开时间。
(六)临时进入的车辆出入管理。
1.对临时进入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要对司机进行询问登记后发给“车辆出人卡”,并在《临时进出车辆登记表》中登记进入时间、车牌号、事由、出入卡号等相关项目。
2.临时进入车辆离开时,车辆管理人员向司机收回“车辆出入卡”,核对无误后,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收费后,给予放行。
四、车辆日常管理
(七)日常巡检。
车辆管理人员和保安巡逻人员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各停车场进行日常巡检;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车主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
(八)车辆损坏或丢失的处理。
1.车辆管理人员发现车辆损坏或丢失时,及时通知车主和机关,在这期间要保护好现场,等待车主和人员到来,并全力协助人员破案。
2.公司相关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如车辆损坏、丢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第一发现人、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
(九)停车场管理。
1.停车场秩序管理。公司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维持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并配合清洁人员保持停车场的环境卫生。
2.停车场标志管理。
(1)车辆管理人员要在停车场内设置明确的服务导向标志,包括固定车位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2)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好各停车场标志物。
五、附则
(十)本规定由秩序管理部门草拟、制定,其修改权与解释权归秩序管理部 所有。
(十一)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