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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治理手段的比较研究
2025-10-04 09:41:4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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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治理手段的比较研究

作者:陈艳

来源:《财会学习》2013年第05期

        盈余管理的存在性已是学术界不争的事实。过度的盈余管理却与会计信息质量相悖,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误导投资者,影响证券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如2011年青海华鼎通过少计提多冲回坏账准备为企业业绩铺路;ST浪莎利用债务重组操控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实现*ST长控的摘帽复市;2012年新大地构造关联交易虚增利润,因此,必须采取必要措施治理过度盈余管理行为。盈余管理可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由于两者特点不同,采取的治理手段也有所差异。国内现有文献关于两种盈余管理行为治理手段的对比研究非常匮乏,本文首先比较归纳应计盈余管理与真实盈余管理的特点,总结两者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两种盈余管理行为的治理手段,以进一步增强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并为监管者提供切实有用的决策依据。

        一、应计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实施特点比较

        盈余管理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应计盈余管理指管理者通过操控会计应计项目以改变盈余,通常它会影响应计利润,但并不直接影响经营现金流流量。Roychowdhury(2006)认为真实盈余管理是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过度的有偏操控,旨在影响财务报告结果以及利益相关者对经济业绩的判断,能够直接影响经营现金流量。应计盈余管理主要采用变更会计,调节操控性利润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而真实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主要有:降低可操控费用,销售长期资产,通过超额生产、销售折扣活动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当期经营现金流量,通过股票回购、股票期权、融资工具实施盈余管理。就其发生时间而言,应计盈余管理通常发生在期末,通常属于“事后行动”;而真实盈余管理可能贯穿于整个会计期间,有未雨绸缪之势,相对于应计盈余管理行为,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更隐蔽。

        二、两种盈余管理方式治理手段的比较分析

        (一)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

        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是治理应计盈余管理行为的基础,但是对于治理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尚不清楚。会计准则制定及监管能够公司通过应计项目管理盈余的能力。Ewert和Wagenhofer(2005)研究显示更严格的会计准则了企业采用应计盈余管理的能力,导致企业采用更多的真实盈余管理活动。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了一部分滥用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如《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不允许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大收缩了以往利用资产减值转回制造虚假利润的弹性空间。但不可否认,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也滋生了一些新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如利用关联方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操控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真实盈余管理。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应关注准则制度对于规范应计盈余管理活动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影响,建立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既要收缩应计盈余管理活动的实施空间,又要防范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滋生。

        (二)提高外部审计质量

        提高外部审计质量是治理应计盈余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但无法有效抑制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蔡春、黄益建和赵莎(2005)研究表明,非双重审计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总额显著高于双重审计公司;由“非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总额显著高于由“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吴水澎和李奇凤(2006)的研究发现外部审计质量与企业财报中操纵性应计利润显著负相关。温国山(2010)的研究结论也表明,企业聘用的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越高,其由于财务报表错弊而被要求重述报表的概率越低。以上研究均表明,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与被审计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程度成显著负相关关系,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可以明显抑制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何苦、吴澄澄、李逸(2012)研究发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其真实盈余管理强度显著大于“非四大”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说明我国上市企业管理者采用真实盈余管理逃避高质量外部审计的动机强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外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反而促使企业管理当局由应计盈余管理转而实施更多的真实盈余管理活动。

        (三)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规则

        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规则是治理应计盈余管理行为的补充手段,而对于治理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效果较弱,更多体现了识别真实盈余管理的作用。如企业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越充分,报表使用者越能够判断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公允,报表信息是否可靠,是否存在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规则,要求公司在改变会计方法和原则时尽可能详细地披露其改变对利润的影响,包括增加财务报表附表,详细列示所有调整项目同时还应详细披露部分信息如:人力资源信息、财务预测信息、物价变动影响信息和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分析等。

        (四)构造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构造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同时治理真实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余怒涛(2012)基于产权视角考察了公司治理与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关系,发现产权性质显著影响了公司治理对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的治理效果。傅金平、齐灶娥(2012)实证检验发现当审计委员会既具备性同时也有专业胜任能力后,对真实盈余管理具有显著的治理作用。林芳、许慧(2012)研究发现基于公司治理角度,股权制衡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降低管理层在产品成本方面和可操纵性费用方面的真实交易盈余管理和整体调节利润的操纵程度。同时,公司产权制度以及管理层权力也会对管理层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产生影响,林芳、冯丽丽(2012)研究发现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管理层权力与应计盈余管理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因此,要规范盈余管理行为,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如改变股权结构失衡,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完善董事制度,增强审计委员会的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其相互制约、各司其责、协调运转,真正实现对信息披露的有力监督。

        (五)改进资本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安排

        改进资本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安排,能够从动机环节遏制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是否能够治理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国外的研究中,Cohen eta1.(2008)研究表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实施之后公司管理者管理盈余的手段发生了变化,由应计盈余管理转换为更为隐蔽,更不易计量的真实盈余管理。Graham eta1.(2005)和Chi et a1.(2011)认为,应计盈余管理容易受到监管,从而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倾向于采用真实盈余管理的方式来对利润进行管理。张子余、张天西(2011)认为,随着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变迁(中观制度层面)与会计规范变化(微观制度层面)的变化。应计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变化方向可能呈现反向替代关系同时会计弹性变化也能对盈余管理变化产生影响。对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安排进一步改善同时要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惩,将那些重组过程中预提费用,进行亏损清洗的公司以及微盈企业,列入重点核查范围。此外,证券监管机构还应加强正确引导,使企业当局建立起公允、合法、一贯地进行盈余报告的理念。

        (六)提高内部控制质量

        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有利于治理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方红星、金玉娜(2011)研究发现高质量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抑制会计选择盈余管理(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尤其是获得合理保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两种盈余管理程度更低。杨德明、胡婷(2010)研究显示随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审计师对盈余管理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显著下降。张龙平等(2010)研究表明执行内控鉴证公司的会计盈余质量要好于未执行内控鉴证的公司。以上研究均说明内部控制质量是影响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的重要因素,管理者应高度关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严格审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以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过度盈余管理行为。

        (七)建立道德评价标准

        两种盈余管理行为与企业管理当局的道德水平及道德评价标准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建立适当的道德评价标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有助于从意识源头遏制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自律是治理盈余管理的最高境界,无论是应计盈余管理还是过度真实盈余管理,其性质也都只是粉饰报表而已。建立道德评价标准,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过度盈余管理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危害,从思想上减少盈余管理的内在驱动。

        三、小结

        由上可以看出,治理应计盈余管理的手段既包括外部制度因素,也包括企业内部因素,而治理真实盈余管理活动主要依赖内部因素的改善,如构造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建立道德评价标准,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

        综上对比分析两种盈余管理行为的治理手段不难发现:

        1.由于真实盈余管理更隐蔽,酝酿时间更久等特点,约束两种盈余管理行为的手段只存在适用程度的深浅而非绝对互斥的特点;

        2.治理真实盈余管理行为需要各种措施综合使用,相对于应计盈余管理活动而言,治理难度更大;

        3.由于企业管理当局通常同时实施两种盈余管理活动操控利润,意味着对于两种盈余管理行为的治理可以双管齐下。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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