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大修改必须进行论证,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2、规划批准后,应尽快制订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并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让全民理解、认识和支持尹家乡的规划建设发展。
3、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建设等都应以本规划为总体依据。
4、坚持“全面统一规划,分期开发,分批建设,开发一片、建成一片,配套一片、收效一片”的原则,根据招商引资情况和城镇实际,强化对城镇土地利用与土地投放的协调统一,逐步实现规划目标。
5、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和保证规划编制的超前性,指导具体工程建设,应尽快编制各专项规划,对于片区的主要景观带、重要景观节点等的建设必须进行专项景观规划或城市设计,并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6、严格遵循国家《城乡规划法》,建立、健全总体规划实施检查制度,依法治城。
7、为了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应建立城镇建设信息储存和计算机管理,加强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的协调统一工作,并实行土地分级控制,以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为城镇建设积累资金。
8、城镇规划区内所有城镇建设项目必须在地质详细勘察的前提下,依据地质灾害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的建议和结果确定建设要求,且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