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体员工发挥自我思考,以改进公司之产品、技术、成本、管理等,以求维护与促进公司之经营及全体员工之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XXXX之所有员工。
3.推行机构与职责
3.1提案奖励之推行机构为提案推行委员会(各人员均为兼职),主任委员由公司指定(协理级人员担任),各处推行委员(部课级人员一名)及统计员一名由处推荐(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3.2主任委员之职责为:
3.2.1 统筹主导提案奖励工作,推动公司创新文化。
3.2.2奖励金额在700元(不含)以下之提案核准(超过700元由执行长核准)。
3.2.3年终向执行长报告提案奖励推行状况,并根据推行委员会成员工作效果提出对各委员会成员之奖励方案。
3.3各处推行委员职责为:
3.3.1提案之初步审查。
3.3.2提案跟进与效果确认。
3.3.3提案之奖金初步评定。
3.4各处统计员职责为:提案之编号、归类、汇总与奖金分发。
3.5各处、部:负责宣导、倡议员工参与提案活动,对本处/部有关提案提供意见与效果确认。
4.提案受理范围:
4.1受理事项:
4.1.1 A类-机器设备与工治具改善类。
4.1.2 B类-品质改善类。
4.1.3 C类-效率提升与成本节约类。
4.1.4 D类-安全与环境改善类。
4.1.5 E类-制度维护与工作方法改善类。
4.1.6 F类-流程与管理创新类。
4.2不受理事项:
4.2.1抱怨性质或攻击他人者。
4.2.2环境及公共设施改善:厕所、食堂、宿舍,物品更换或安装(灯泡、水管等)。
4.2.3重复提出或已指定成立专案之方案。
4.2.4涉及薪资待遇、自身福利、工服、娱乐活动、加班、伙食、竞赛或旅游活动等提案。
4.2.5离目前公司现状尚有差距,无法实施之提案。
4.2.6只提问题未涉及改善措施之提案。
4.2.7属本人工作职责范围,仅作小改善未有突破之提案,或已包含在工作绩效考核中之方案。
5.提案奖励实施流程
5.1提案提出:由提出者填写《提案建议表》(可使用BPM者在BPM上填写,不能使用BMP者用纸质填写,统计员在BPM上代为输入),由统计员编号、归类,交由处推行委员做初步审核,涉及其它部门的,由相关部门主管会签。
5.2编号原则:□□ □ □□□□ □□□
部门代码 对应4.1之类别 年、月 流水号
5.3 效果确认与奖励
5.3.1效果确认流程与一般改善提案奖励标准:
5.3.2可计算收益提案奖励标准(以实施一年计算为限,单位:RMB):
| 数字化效益 | 200~1000 | 1001~5000 | 5001~10000 | 10001~50000 | 50001~200000 | 200000以上 |
| 奖金 | 50~100 | 100~300 | 300~700 | 700~3000 | 3000~10000 | 10000以上 |
5.3.4 F类流程与管理创新提案,由於其收益预估较难,但贡献比一般性改善大,可由相关部门评估隐性
5.3.5 为了鼓励多做预防措施,少做“救火”
6.其它说明事项
若提案有多人提出的,则奖金按贡献度予以分摊。
50元,其余在确认收益後再兑现(最迟6个月确再进行效果确认)。
7.本制度解释权归人资中心,由执行长批准後实施。
8. 附件:
附件一:《提案奖励推行组织图》
附件二:《提案建议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