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税收征管法
一、名词解释
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2.税收保全措施: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征税款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情况下所采取的确保税款完整的措施,包括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方式。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欠缴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或扣押、查封其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后仍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采取的强行征收欠缴税款和应缴滞纳金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如在一定期限内发现其缴纳的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C)
A、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B、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2年内
C、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D、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4年内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这里的一定期限内是指(A)
A、15日内 B、30日内 C、40日内 D、60日内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 法》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对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C)
A、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应纳税款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D、依法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4.根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的保存期是(B)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ABC)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
2、根据《税务征收管理 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BCD)
A.有偷税、骗税前科的 B.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按规定应设置账簿而未设置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3、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ABCD)
A.纳税人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B.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
C.纳税人隐匿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D.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4、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利的有(ABCD)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是(BC)
A.暂扣纳税人营业执照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依法查封、扣押、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第一章 税收筹划基本理论
一.名词解释
1.税收筹划: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2.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3.税收管辖权:一国所主张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和对象进行课税的权利,分为属人性质税收管辖权和属地性质税收管辖权。
二.判断题
1.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规划与控制来进行。(×)
2.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其资产、收益的维护,属于纳税人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对税收筹划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主要是由于所得税中的累进税率设计使得高、低边际税率相差巨大。(√)
4.各国税制中都有较多的减免税优惠,这对人们进行税收筹划既是条件又是激励。(√)
5.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严格地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公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在这一前提下,当各国税法的具体规定不同时,就为税收筹划留下了可能性。(×)
6.一般而言,关境与国境范围相同,但是当国家在本国设置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海关保税仓库时,关境就大于国境。(×)
7.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纳税人税收筹划势必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从上来讲国家正是通过这种税收利益让渡的方式,来促进企业依法纳税水平的提高。(×)
8.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关系,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体现。(√)
9.涉税零风险,就是为了防止企业多缴税,做到合理避税,也防止和减少企业少缴税的风险。(√)
三.选择题
1.多缴税的风险原因包括(ABCD)。
A.信息风险 B.业务流程风险 C.灵活处置风险 D.制度安排风险
2.少缴税的风险包括(ABCD)。
A故意偷税风险 B.空白漏税风险 C.弹性寻租风险 D.纳税筹划风险
3.税收筹划的特点(ABCDEF)。
A.合法性 B.筹划性 C.风险性 D.方式多样性 E.综合性 F.专业性
4.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行为的是(AC)
A.自然人税收筹划 B.企业法人逃避缴纳税款 C.国际避税 D.非暴力抗税
5.下列关于税收筹划、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的法律性质说法中,正确的是:(ABC)
A.税收筹划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合法性,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则是违反税法的。
B.偷税具有故意性、欺诈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C.逃税与偷税有共性,即都有欺诈性、隐蔽性,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
D.抗税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行为,与之不同税收筹划采取手段是非暴力性的。
E.骗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钻空取巧,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
6.下列关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及这一目标下的税收筹划,说法正确的是:(BDE)
A.在企业目标定位于价值最大化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
B.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角度考虑企业的利益取向,使之更好地满足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C.由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下作为价值评估基础的现金流量的确定,仍然是基于企业当期的盈利,因此只有选择税负最轻的纳税方案的活动才可称之为税收筹划。
D.现金流量价值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看企业目前的获利能力,更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和潜在的获利能力。
E.由单纯追求节税和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向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转变,反映了纳税人现代理财观念不断更新和发展过程。
7.以下属于税收筹划的行为有(CD)。
A.在帐簿上少计收入多列支出
B.转移或隐匿财产造成无力缴税
C.通过与避税地设立公司开展关联交易而转移利润
D.安置残疾人员到企业实际就业
8.国内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有(ABCDE)。
A.税种的税负弹性 B.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C.征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D.税率上的差异性 E.税收优惠
三.简答题
1.偷税的法律责任。
答:(1)未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①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②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③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税收筹划的目标和原则。
答:(1)目标:①总体目标:追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②具体目标:减轻纳税主体的总体税收负担;争取延期纳税,占有资金的时间价值;争取涉税过程中的零风险,实现涉税过程中的外部经济;降低税收筹划成本,提高纳税主体的经济效益;(2)原则:系统性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守法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保护性原则;综合平衡原则。
四.计算分析题
1.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年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了100000元的债券,年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相同。每个纳税人获得的税后收益率是多少?(A、B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解:A的税后收益率=10%×(1-25%)=7.5%; B的税后收益率=8%
第二章 税收筹划技巧方法
一.名词解释
1.税负转嫁:指企业将自己应纳税款通过各种方式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从而形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现象。
2.寻租法:指新的税收法规尚未出台之前,纳税人及其群体通过寻租或游说来影响税法本身,使之形成对己有利结果的一种筹划方法。
3.规避法:指纳税人利用现有税法中的某些不足,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
4.税负前转:指企业将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转嫁给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承担,这是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义的税负转嫁形式。
二.判断题
1.利用法指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税法中的优惠。(√)
2.寻租法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是合理避税,而不是合法节税。(×)
3.我国税法规定了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原则,即按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原则确定价格。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4.累进税率筹划,主要是寻找税负临界点,防止税率的攀升。(√)
5.递延纳税可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6.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暂估销售收入入账的当天。(×)
7.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或费用、损失时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
8.如果总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而从属机构设立在较高税率地区,在从属机构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一选择上,设立子公司能在总体上减少公司所得税税负。(×)
9.作为存货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相比较而言,在物价上涨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相对节税,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能起到相对节税的效果。(√)
10.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应有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存在筹划风险。(×)
11.各国由于其国体或政体不同,导致其管理国家的方式和方法有所不同,反映在税收的管理上,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规定往往有所差别,从而带来国际间重复征税和国际避税问题。(√)
12.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确认收益或费用、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属于永久性时间。(×)时间性差异
13.时间性差异在以后会计期将随着两类所得之间的差额发生变化而得到冲减。(√)
14.理论上讲,任何税负都是可以转嫁的。(×)
三.选择题
1.税负转嫁技术包括( )。前转、后转、混转、消转、旁转、税收资本化
2.税基临界点主要有( )。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
3.就所得税处理中费用扣除问题,从税收筹划角度看,下列做法不利于企业获得税收利益的是:(D)
A.费用扣除的基本原则是就早不就晚。
B.各项支出中凡是直接能进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损失的不进生产成本
C.各项支出中凡是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
D.各项费用中能待摊的不预提。(能预提的不待摊)
4.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该规定属于何种税收优惠形式:(B)
A.减税 B.税收抵免 C.优惠退税 D.亏损抵补
5..如果一项固定资产,会计上按直线折旧法,税收上按加速折旧法,这种税会差异会出现(A)。
A.时间性差异
B.永久性差异
C.会同时出现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D.不会出现时间性差异以及永久性差异
6.根据世界各国税法的通常做法及我国税法的一般规定,下列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税收待遇的阐述错误的是(ABCE )
A.子公司不是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B.母公司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对子公司同样具有约束力,除非它们所在国之间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有特殊的规定。
C.分公司是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与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通称的“合并报表”。
D.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成果的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
E.子公司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居民纳税人,两者在东道国的税收待遇上有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前者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7.以下属于税收优惠的形式有(ABCDE)。
A.减免税 B.税收扣除 C.税收抵免 D.亏损抵补 E.税收扣除
四.简答题
1.简述转让定价法避税的几种常用手段。
答:①利用商品交易进行转让定价:商品买卖过程中,关联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违反常规的高买低卖或低卖高买过程,将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从高税地区向低税地区转移,达到整体上的税负减轻目的;②利用贷款业务进行转让定价:集团公司直接向子公司提供贷款、集团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供贷款;③提供劳务、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中的转让定价:通过抬高或降低劳务费和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来达到利润从高税地区向低税地区转移定价;④利用租赁机器设备进行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在设备租赁上会产生两种转移利润的途径—租金的现金流和折旧的不同,以进行合理的避税;⑤特殊的转让定价:逆向避税。
2.简述组织形式筹划规律的实现技术与应用。
答:①延伸筹划技术: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对外扩张延伸时,是采取总分机构形式,还是母子公司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②合并筹划技术:指企业利用并购及资产重组手段,改变其组织形式及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的筹划方法,应用于并购重组情况;③分立筹划技术:企业分立实现财产和所得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主体之间进行分割,一方面可以发挥专业分工优势,促进生产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开展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分立筹划技术一般应用于企业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兼营混营等情况。
3.简要阐明如何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获得所得税税收递延利益。
答:(1)税收递延即纳税期的递延或延期纳税,指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降低实际纳税额。(2)固定资产折旧是将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其使用年限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冲减企业利润,因而对所得税产生很大影响。(3)固定资产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包括三个方面:①固定资产残值率,固定资产残值率降低,意味着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折旧费增加,从而冲减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额。 因此从相对节税的角度看,残值率越低越好。 ②折旧年限,折旧年限越短,每年分摊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费越多,相应地当期缴纳的所得税越少。因此从相对节税的角度看, 折旧年限越短越好。③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平均年限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期计提相同的折旧额;工作量法是指按各期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 显然,从相对节税的角度看,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更有利。利用工作量法有时也能起到加速折旧的效果。
4.预提和待摊是会计上两种相对的费用确认方法,但是为什么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能预提的应该尽量不摊销?试举例说明。
答:预提和待摊是会计上两种相对的费用确认方法。预提指在费用尚未支付前按一定比例提前计入成本费用;待摊则是在费用支付后按一定比例分摊计入成本费用。比如企业购入一台设备,每隔两年需大修一次,每次大修费用预计为240000元。用预提方法,则从购入后每月预提修理费10000元,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意味着从购入开始,每月企业减少利润10000元,两年后实际进行大修理时一次性支付修理240000元。用摊销法,设备购入后不作处理,两年后进行大修,实际支付大修费240000元,从大修当月开始,按月分摊10000元,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再经过两年后分摊完毕。显然,由于预提能提前将有关费用计入成本,因此从节税角度来说,预提优于待摊,能预提的不摊销。
五.计算分析题
1.北京市W公司是一家大型商城。2010年年初,W公司委托该市Y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根据W公司财务部提供的2009年度纳税信息,2009年W公司度销售各种型号的空调1000台,取得安装调试服务收入77万元;销售热水器2850台,取得安装调试服务收入42万元;销售成套厨房用品627套,取得安装服务收入20万,实际缴纳187260.60元。该企业认为税负过重,期望Y税务师事务所能够给出有效的建议和筹划方案,以减轻负担。如果你是Y税务师事务所的税收筹划专业人士,请结合关于混合销售以及兼营的规定给出筹划方案。
解:
筹划:针对W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建议该企业将与商品混合销售的服务劳务业务剥离出来,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建立从事专业服务的分支机构。在组织形式上,应该选择子公司的形式,使此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在财务上实行核算,纳税,在业务上与生产厂商直接挂钩,与商城配套服务。将原来生产厂家与商城的双重业务关系,改为生产厂家与商城的关系是单纯的货物买卖经销关系,生产厂家与专业服务公司关系是委托安装服务的关系。这样,商品的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业务收入不再按照混合销售缴纳,而是缴纳营业税。母公司的委托安装调试支出形成子公司的收入,总体来看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待遇也有所变化。
此题若在已知条件中给出了销售空调、热水器、成套厨房用品的销售收入金额,(1)先计算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占混合销售业务销售总额的比重确定此公司按税法规定此项业务应缴纳还是营业税;(2)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率的计算来判断一下究竟是缴哪种税对自己有利。假定纳税人含税增値额的增值率为R,含税销售额为S,含税购进金额为P,已知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则增值率R=(S-P) ÷S,解出当R﹥20.65%,混合销售业务缴纳营业税有利于节税,当R﹤20.65%时,缴纳有利于节税。(3)若混合销售业务缴营业税有利于节税,就可以采取将混合销售中承担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部分从原企业中出来 建立子公司的模式去经营。并通过计算进行纳税比较,选择有利于节税的模式去经营。
2.美日公司是一家日用化妆品企业,该公司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60元、一瓶指甲油20元、一支口红4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80元、一瓶摩丝36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5元、塑料包装盒3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要求:从税务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解:(1)成套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为:(360+20+45+80+36+15+3)×30%=167.7(元);(2)先销售,后包装,分别核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为:(360+20+45)×30%=127.5(元)。由此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并且分别核算,每套化妆品消费税税负降低40.2元,而且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第三章 的筹划
一、名词解释
1.:指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
二、判断题
1.按照无差异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纳税人的增值率高于无差异平衡点增值率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重。(×)
2.采用折扣销售等方式,是否在同一张专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不仅影响流转环节的税负,而且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如果账簿资料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如果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大,则适于作为一般纳税人。(√)
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扣除旧货物折价后的余额计缴税款。(×)
6.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可以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按照折扣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
7.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不得将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购货额计算进项税额。(×)
8.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合并缴纳。(×)税务机关核定
9.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10.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或营业税。(×)
11.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款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且该实物应视同销售计算征收。(√)
12.一般纳税人可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所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专用,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该上计提进项税额,抵扣率为3%。(√)
13. 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接受试点地区小规模运输企业的运输劳务,取得由税务机关按3%征收率代开的专用,可以按7%抵扣进项税额。(×)
14.营改增后,物流业适用6%的税率。(×)
三、选择题
1.一个商业企业主营日用品销售,年销售额为320万元(不含税价),进货金额为180万元(不含税价),现作为一般纳税人,每年应缴23.8万元。如将企业分设为若干个小规模纳税人,可使企业每年节减(B)
A.4.6万元 B.14.2万元 C.5.4万元 D.12.8万元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C)
A.成本×(1—成本利润率) B.成本×(1+税率)
C.成本×(1+成本利润率) D.成本÷(1+税率)
3.下列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ACD)
A.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自产自用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D.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以下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ABCD)
A.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专用上注明的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C.购进免税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D.购进或销售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交通运输费,除取得专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E.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按普通上所列金额与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以下属于我国现行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行业有(ABCD)
A.交通运输业 B.邮政业 C.电信业 D.部分现代服务业 E.建筑业
四、简答题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怎样划分的?
答:(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②从事批发货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③试点企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反。
2.简述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及对纳税人选择的分析。
答:(1)当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者税负相等时,增值率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销售额×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征收率,此时增值率=征收率÷税率=3%÷17%=17.65%。(2)即在税率为17%的情况下,当增值率为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一致;小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大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
3.简述视同销售行为的内容(至少6项)。
答:(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行为;(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除外);(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对外投资行为;(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7)营改增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五、计算分析题
1.某工业生产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85万元,其每年购进按17%税率进行抵扣的货物价格大约为48万元(不含税价)。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判断该企业适于作何种纳税人。
解:(1)该企业如作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缴(850000÷(1+17%)×17%)-480000×17%=123504.27—81600=41904.27(元);(2)该企业如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缴:850000÷(1+3%)×3% =24757.28(元)。(3)作为一般纳税人比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多缴17146.99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较为合适。
2. 某大型商场是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的专用并按规定认证比对,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案:
一是商品七折销售;
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购进成本为40元);
三是购物满200元,给返还60元的现金。
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购进成本为120元(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现假设销售原价为2万元的商品,请计算三种方式下商场分别应纳多少?
解:
方案一:
货物销售销项税额=[20000/(1+17%)]*70%*17%=2034.19(元);
货物购进进项税额=[20000*60%/(1+17%)]*17%=1743.59(元);
商场应缴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380-2457.83=290.6(元)。
方案二:
赠送的价值60元商品视同销售;
货物销售销项税额=[26000/(1+17%)]*17%=3777.78(元);
货物购进进项税额=[(20000*60%+40*100)/(1+17%)]*17%=2324.78(元);
商场应缴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777.78-2324.78=1453(元)。
方案三:
返还的60元现金,不能抵扣营业收入;
货物销售销项税额=[(20000/(1+17%)]*17%=2905.98(元);
货物购进进项税额=[20000*60%/(1+17%)]*17%=1743.59(元);
商场应缴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905.98-1743.59=1162.39(元)。
3.某苦瓜茶厂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该苦瓜茶厂为了在该市茶叶市场上打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茶叶商店协商,委托茶叶店(以下简称茶庄)代销苦瓜茶。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茶庄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由于苦瓜茶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这样,苦瓜茶的税负将达到13%。如果他们改变做法,将茶庄的一角柜台租赁给茶厂经营,则茶庄只需按租赁费缴纳营业税即可,而无需缴纳。现比较如下:
方案一:苦瓜茶厂以每市斤250元的价格(含税)委托茶庄代销,茶庄再以每市斤400元的价格(含税)对外销售,其差价作为代销手续费。预计每年销售1000斤苦瓜茶。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 1000×400÷(1+13%)-1000×250=103982.3(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
请根据以上资料做出相应的方案选择,并说明理由。
解:
方案一:
茶厂应纳=1000×250÷(1+3%)×3%=7281.55(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281.55×(7%+3%)=728.155(元);
茶厂收益=1000×250÷(1+3%)-728.155=242718.45-728.155=241990.29(元);
茶庄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0×400÷(1+13%)×13%=46017.70(元);
茶庄应纳营业税=[1000×400÷(1+13%)-1000×250]×5%=103982.3×5%=5199.12(元);
茶庄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6017.70+5199.12)×(7%+3%)=5121.68(元);
茶庄收益=1000×400÷(1+13%)-1000×250-5199.12-5121.68=93661.5(元);
方案二:
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1000×400÷(1+13%)-1000×250=103982.3(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则茶庄只需缴纳营业税,而无需缴纳。
茶厂应纳=1000×400÷(1+3%)×3%=11650.49(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650.49×(7%+3%)=1165.05(元)
茶厂收益=不含税收入-租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0×400÷(1+3%)-103982.3-1165.05=283202.2(元);
茶庄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3982.3×5%×(1+7%+3%) =5719.03(元)
茶庄收益=103982.3-5719.03=98263.27(元);
方案二茶庄税后收益98263.27元,大于方案一的税后收益93661.5元;方案二茶厂税后收益283202.2元,大于方案一税后收益241990.29元。由此可见,采用租赁的方式可以减轻税负,对双方均有利。
4.某油品销售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在某省某市设立了临时办事处。该办事处在2010年1-6月接到总公司拨来货物5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不含税拨入价1600万元。另在经营地采购原油10万吨,不含税进价9000万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万元,1-6月盈利1000万元(总公司09年亏损2000万)。请分别按临时办事处、分支机构和核算子公司的形式计算应纳税款,并判断最佳筹划方案。
解:
(1)作为临时办事处:按税法规定,外出临时经营有合法手续,公司拨来货物的经营回总机构纳税,在经营地采购的货物则就地纳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2000-1600)×17%=68万元;在经营地缴纳=10000×3%=300万元;共计368万元。
(2)作为分支机构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经营地纳=(10000-9000+2000-1600)×17%=238万元;另分支机构的1000万利润可弥补总公司上年度亏损。
(3)作为核算的子公司缴税:应纳=(10000-9000+2000-1600)×17%=238万元;应纳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分析比较可见,若总机构有亏损,(2)方案最佳,如果没有亏损,不考虑所得税率,(2)(3)方案缴纳税相同。
第四章 消费税的筹划
一、名词解释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此之外,其他形式的均不属委托加工产品。
2.转让定价:指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时制定的价格。
二、判断题
1.对于消费税的纳税人,如果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能加价出售,就说明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比自行加工方式节减了消费税。(×)
2.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最高
3. 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税时,为避免重复征税,均可按当期生产使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4.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5.纳税人自制自用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环节纳税。(√)
6.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合并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7.外购珠宝玉石生产金银首饰,可以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款。(×)
8.为控制烟、酒消费,消费税对卷烟和各种酒类产品实行复合征收。(×)
9.消费税会影响企业应税所得额,而无论多少均与企业所得税无关。(×)
三、选择题
1. 某化妆品厂下设以非核算门市部,每年该厂向门市部移送化妆品1万套,每套单价500元,门市部销售单价550元,(以上均为含消费税价)。如化妆品厂将该门市部分立,使其具备纳税人身份,则每年可节消费税(B)(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A.21.42万元 B.15万元 C.11.54万元 D.12.72万元
2.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计税办法分为哪三种类型(ABC)
A.从价计征 B.从量计征 C.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D.弹性计征
3.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包装物处理的规定有(ABC)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B.如果包装物(酒类产品除外)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该押金并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C.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4.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ABD)
A 粮食白酒 B薯类白酒 C 石脑油 D 卷烟
5.以下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C)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现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C.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并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E.由委托方自己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6.以下关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有(B)
A.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收,任何应税消费品只征收一次消费税
B.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均应于移送使用环节缴纳消费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从价计征的,有国内同类价格的按同类价格征税,没有国内同类价格的,则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无论销售价格高低,均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E.销售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四、简答题
1.简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收与筹划思路。
答:(1)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按规定应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许扣除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2)①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时,可适当压低材料成本;②受托方售价高于委托方售价时,可考虑委托个体户加工;③按规定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但不能抵扣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的(如酒和酒精),为避免重复征税,酒类产品应尽量自己生产不委托加工。
2.试述自制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收和筹划思路。
答:(1)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按纳税人当月同类销售消费品价格计算应纳税额,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成本是组成计税价格重要因素,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组成计税价格高低。企业一般选用适当的生产费用分配方法将自产自用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分摊少一些,将更多费用分摊给企业其他产成品、半成品,降低组成计税成本,从而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格降低,达到节税目的。
3.简述包装物的筹划。
答:(1)税法规定,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收取押金时,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但对因逾期不再退还的和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2)因此,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在于包装物你能随价出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形式。
五、计算分析题
1. 某烟厂主要生产雪茄烟,每月生产出的雪茄烟总有一部分自产自用。在确定自产自用产品的成本时采用统一的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进行计算。某月,其自产自用产成品成本为150万元,假设利润率为10%,消费税率25%,其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组成计税价格=(150+150×10%)/(1-25%)=220(万元),应纳消费税=220×25%=55(万元)如果企业降低同期同类雪茄烟的成本,该批雪茄烟成本为130万元,则可使企业节减消费税多少元?
解:组成计税价格=(130+130×10%)/(1-25%)=190.67(万元),应纳消费税=190.67×25%=47.67(万元),节税7.33万元。
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2010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均为1斤装(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 瓶)。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 斤;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
解:(1)多数公司的惯常做法是将产品包装好后直接销售。在这一销售模式中,“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最高税率征税”,因此,药酒不仅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消费税=100×700×20%+700×1×2×0.5=14700(元)。(2)如果企业采取“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进行,将上述粮食白酒和药酒分品种销售给零售商,然后再由零售商包装成套装消费品后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药酒不仅只需要按10%的比例税率从价计税,而且不必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这样,企业应纳税额为消费税=(30×20%+70×10%+0.5)×700=9450(元)。(3)通过比较,“先销售后包装”比“先包装后销售”节税5250元。
3.2011年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份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解:宇丰汽车厂实际投资额度为320万元,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投资320万元,然后由宇南出租汽车公司向宇丰汽车厂购买小汽车20辆,价格为16万元。和前面方案相比,宇丰汽车厂投资汽车数一样,投资额也一样,而且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区间内,尽管宇丰汽车厂和宇南出租汽车公司为关联企业,也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价格偏低而调整计税价格。此时,宇丰汽车厂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为:16×20×5%=16(万元),可以达到节税1万元的税收筹划效果。
4. 甲公司2009年7月销售汽车轮胎10000件,每件价值2000元,另外包装物的价值200元,为带包装销售。上述价格都为不含的价格(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试提出、消费税筹划方案,并说明筹划依据。
解:(1)筹划前: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轮胎的方式。由于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和消费税。应交销项税额=10000×2000×17%+10000×200×17%=374(万元);应交消费税税额=10000×2000×3%+10000×200×3%=66(万元)。
(2)筹划依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3)筹划思路:若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则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产品的销售额中征税。所以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不将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
(4)筹划方案: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企业将每个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34元,则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这又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1:包装物押金12个月内收回。
应交销项税额=10000×2000×17%=340(万元);应交消费税税额=10000×2000×3%=60(万元);企业可节销项税=374-340=34(万元) ;企业可节消费税=66-60=6(万元)。
情况2:包装物押金12个月内未收回。
企业销售轮胎时应交销项税额=10000×2000×17%=340(万元);应交消费税税额=10000×2000×3%=60(万元);一年后企业未收回押金,则需补缴=10000×234÷(1+17%)×17%=34(万元);需补缴消费税=10000×234÷(1+17%)×3%=6(万元)。
这样,企业将金额为34万元的和6万元的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延缓了1年,充分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可见,企业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不将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不管押金是否收回,都会少缴或晚缴税金。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筹划
一、名词解释
1.亏损弥补: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收抵免:税法规定,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允许在汇总缴纳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4.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5.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判断题
1.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家美国建筑设计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对其来自于上海某建设单位的设计费收入应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80%加计扣除。(×)
5. 由于在税收中外国企业属于中国“居民”,需要负全面纳税义务,而外商投资企业是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因此,对这类企业应按其所得来源地分别确定应税所得。(×)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纳税人的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后1 上月内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8.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9.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10.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12.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税前列支。(×)
13.纳税人可根据税法规定自行选择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4.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以计提折旧。(×)
1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和救济性捐赠,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16.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选择题
1. 韩国某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0年初为境内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权使用权,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为两年,境内企业需要支付费用1200万元,企业每年初支付600万元,则境内企业2010年应扣缴的所得税为(B)
A.20万元 B.60万元 C.59.5万元 D.120万元
2.下列做法能够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有(BCD)
A.亏损企业均应选择能使本期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
B.盈利企业应尽可能缩短折旧年限并采用加速折旧法
C.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可以降低盈利企业的税负
D.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资产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BCD)
A.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可以确定预计净残值,应全额计提折旧
B.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C.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企业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4.下列关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尽可能避免作为非居民纳税人,而作为居民纳税人,从而达到节省税金支出目的
B. 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低税区,或者在低税区设立销售公司,然后以该销售公司的名义从事营销活动,这种方法对所有的商品转让都适合
C. 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高利大的工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D. 利用销售货物降低税收负担率仅限于那些税低利小的商业产品或者是可比性不强的稀有商品
5.下列关于资产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是(C)
A.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以原价为准,即以制造、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原价
B. 固定资产折旧只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
C. 企业的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和原料、材料等存货的计价,应以成本价为准
D.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5年
6.在日常税收筹划过程中,我们可以从(AB)方面来进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A. 推迟计税依据实现 B. 设法压缩计税依据
C. 提前实现获利年度 D. 减少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
7.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空间很大,在日常税收筹划过程中,可以(ABCD)
A. 根据企业的行业情况选择加速折旧方法,抵消利润
B. 用好用足税前列支,加大有关费用的支出标准
C. 选择适当的商品销售价格压低利润
D. 做到合法地在预缴期间尽可能少预缴,特别是不要在年终形成多预缴需退税的结果
8.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其中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D)
A.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B. 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按规定浮动的利率
C. 所有金融企业实际公布或执行的利率
D. 本省范围内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公布的或实际给予借款企业的利率
9.以下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AE)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B.在建造固定资产期间向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
C.按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
D.已经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
E.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支出
10.以下关于税收筹划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E)
A.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合理控制收入确认时间
B.费用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C.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
D.尽量将业务招待费降低或转化为广告宣传费等支出
E.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费用
四、简答题
2. 简述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筹划方面的区别?
答:(1)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子公司是对应母公司而言,被母公司有效控制,是一个企业,具有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因具有法人资格,而被设立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建立子公司一般需要复杂的手续,财务制度严格,必须开设账簿,需要复杂的审计和证明,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与母公司的交易往往是税务机关反避税审查的重点内容。(2)分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公司指公司核算的、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企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经营所得由总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可以实现总、分公司之间盈亏互抵,减轻税收负担。
3.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筹划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1)收入的筹划::收入的筹划可从应税收入确认金额、应税收入确认时间两方面进行筹划。比如:在收入计量中合理运用各种收入抵免因素,减少应税收入确认金额;或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效果。(2)扣除项目的筹划:扣除项目的筹划包括期间费用、成本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和公益性捐赠等的筹划。基本原理是在税法允许和鼓励的范围内,合理加大扣除项目。(3)亏损弥补的筹划:亏损弥补的筹划包括:重视亏损年度后运营,确保亏损能在规定五年期限内得到全额弥补;利用企业合并、分立、汇总纳税等优惠条款消化亏损;合理选择亏损弥补期,考虑免税所得分回时间等。
4. 简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方法。
答: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可从以下角度切入:
(1)纳税主体身份的选择:企业在投资设立时,要考虑纳税主体身份与税收之间关系。因为不同身份的纳税主体会面对不同的税收。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选择;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选择。
(2)纳税主体身份的转变: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必须是的法人单位,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才能申报纳税。而不构成法人主体的分支营业机构,必须与总机构汇总纳税。因此,可以通过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使其不成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合理避税。
5. 简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筹划。
答:(1)期间费用的筹划:费用项目分为三类: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①对于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一般采用以下筹划方法:遵照税法规定抵扣,避免因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负;区分不同费用项目核算范围,使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标准得以充分抵扣;费用的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②对于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一般采用以下筹划方法:正确设置费用项目,合理加大费用开支;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③对于税法给予优惠的费用项目应充分享受税收优惠。(2)成本项目的筹划:①合理处理成本归属对象和归属期间;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成本结转处理方法;③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④成本费用在存货、资本化对象或期间费用之间的选择。(3)固定资产的筹划:①能够费用化或计入存货的成本费用不要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②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③不能计提折旧又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加快处理,实现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④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筹划;⑤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的选择。(4)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应选择较短的摊销期限,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提前扣除,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5)公益性捐赠的筹划:充分利用捐赠、分析不同捐赠方式的税收负担,在不同捐赠方式中作出选择,达到既实现捐赠又降低税负的目的。
五、计算分析题
1. A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股本总额的70%,B公司当年获得税后利润500万元。A公司2010年度内部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A公司所得税率为25%,B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公司可以用两个方案来处理这笔利润。
方案一:2010年3月,B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A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2010年9月,A公司将其拥有的B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转让价为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税费0.5万元。方案二:B公司保留盈余不分配。2010年9月,A公司将其拥有的B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转让价为1105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税费0.6万元。请通过计算帮助A公司进行纳税决策,应该选择哪个方案?为什么?
解:比较两个方案下A公司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方案一:A公司生产、经营所得100万元,税率25%,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由于投资于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A公司分得股息收益105万元,不再补税。股权转让所得=1000-900-0.5=99.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99.5×25%=24.88(万元)因此,A公司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49.88万元(25万元+24.88万元)。
方案二:同理,A公司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25万元。A公司资本转让所得204.5万元(即1105万元-900万元-0.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51.13万元(即204.5万元×25%)。A公司2009年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为76.13万元(即25万元+51.13万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减轻税负:76.13-49.88=26.25(万元),前者明显优于后者
2. 某一集团公司有若干个下属子公司,其中预计子公司甲在2010年盈利1500万元,而子公司乙到2009年已3年累计亏损1800万元。集团公司经过纳税筹划,作了经营性调整,将甲公司的一个有年盈利600万元能力的生产流水线(正好是一个的车间)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并向乙公司收取每年100万元的租赁费,预计乙公司当年可以扭亏为盈。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暂不考虑乙公司原有项目的新增亏损和其他因素。试分析纳税筹划前后甲、乙公司三年内的税负差异和筹划效果。
解:(1)纳税筹划前: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额=1500×25%=375(万元),三年累计应缴所得额=375×3=1125(万元);乙公司经营亏损,不缴纳所得税。
(2)纳税筹划后:甲公司2010年应缴纳企业所得额=(1500+100-600)×25%=250(万元);三年累计应缴纳所得额=250×3=750(万元);乙公司2010年盈利额=600-100=500(万元),三年累计盈利额=500×3=1500(万元)。按规定乙公司实现的利润可以税前弥补5年内亏损,3年共盈利1500万元,可以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乙公司没有余额,故不需缴纳企业所得。
(3)筹划效果分析:通过纳税筹划,该集团这笔租赁业务,不仅可以帮助乙公司实现扭亏为盈,还可以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节税375万元(1125-750=375万元)。
3. 某工业企业200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000 万元,企业当年账面列支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假设无其它纳税调整项)。请为企业进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解:(1)筹划前:按税法规定,企业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6000×15%=900(万元);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支额为:1000+100-900=200 (万元);该企业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00+200=4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400×25%=100(万元);税后利润为:200-100=100(万元)。
(2)筹划方案:企业设立一个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以5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6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并使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在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间进行分配。假设工业企业承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00万元,销售公司承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00万元。假设工业企业的税前利润为9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100万元,则:① 工业企业,可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5500×15%=82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应纳企业所得税为:90×25%=22.5(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90-27.5=67.5(万元)。②销售公司,可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为:6000×15%=9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元);企业税后利润为:100-25=75(万元)。
(3)筹划分析:整个企业集团共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2.5+25=47.5(万元);企业集团税后利润合计为:67.5+75=142.5(万元)。可见,企业设立销售公司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52.5万元( 100-47.5),企业利润也因此增加了42.5万元(142.5-100 )。
4.某企业集团下属甲乙两家企业 ,其中甲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乙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税率。2009年度,甲企业应纳税所得额8000万元,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0万元。计算两家企业及该集团企业的所得税额并进行筹划。(见教案分析)
解:(1)企业所得税=8000*25%+6000*15%=2900万元;(2)筹划方案:将甲部分利润转移到已企业,适用其较低的税率。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筹划
一、名词解释
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不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二、判断题
1.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甲于2009年10月10日来华,并在某公司任技术指导,按月取得报酬。2010年10月12日离开中国,再未返回。甲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非居民纳税人身份处理。(√)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独资企业,其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6.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2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 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公司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8. 个人兼有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个人在参加企业年会、座谈会、庆典活动中获赠的礼品,应该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同一作品在出版或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方式取得稿酬的,应以支付次数分别计税。(×)
三、选择题
1. 以下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D)
A.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B.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C.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2.2011年个人所得税的修订主要内容有(ABCD)
A.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
B.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由9级简并为7级
C. 同步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
D. 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从次月7天内延长到15天内
3.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主要措施有(ABCD)
A.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B. 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C. 测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临界点
D. 工资、薪金所得福利化
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D)
A.工资、薪金所得现执行的标准是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各项手续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关于个人所得税以下正确的说法有(CD)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B.对一个在中国既无住所又不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不会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C.纳税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按税法规定加成五成或十成征收
D.银行储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E.对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6. 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下规定正确的有(CDE)
A.全额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B.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C.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简答题
1.简述劳务报酬筹划的一般思路和具体操作办法。
答:劳务报酬所得筹划方法的一般思路是通过增加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延迟收入、平分收入等方法,将每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安排在较低税率的范围内。具体的操作方法有:
(1)分项计算筹划法: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支付次数筹划法:对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每一月的收入为一次。(3)费用转移筹划法:为他人提供劳务以取得报酬的个人,可以考虑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提供,以达到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简述我国对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分析其合理性并提出筹划思路。
答:(1)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性取得的全年奖金、绩效工资和年薪,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算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合理性分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其实只有十二分之一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其他部分都适用全额累进税率,而全额累进税率会出现税率临界点税负剧增的现象,使得年终奖稍微多于这个临界点的税收负担会大大高于稍低于这个临界的的负担,实际税后收入反而下降。(3)筹划思路:争取日常平均税率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相等;平时尽量预发部分奖金,使平时工资奖金尽量达到某档次的上限,相应降低年终奖数额,从而使年终奖适用税率档次降低。
五、计算分析题
1.某大学教授研究应用经济学,经常受邀到全国各地讲学,2012年湖北一家公司和深圳另一家公司同时邀请他前往授课,讲课时间为6天,但是时间重叠了。湖北公司提出给该教授课酬为5.5万元,交通等费用自理;深圳公司只支付5万元,但是负责支付该教授来深圳授课的全部费用,按照该教授到深圳讲课的惯例,他的费用大概为5000元。但是,由于授课时间重叠,请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帮助该教授决策应该到何地讲学能获得最大化的税后收入?
解:劳务报酬每次应纳所得超过2万小于5万的,税率30%,扣除2000元。该教授接受湖北授课净收入=55000-[55000×(1-20%)×30%-2000]-5000=38800(元),接受深圳授课净收入=50000-[50000×(1-20%)×30%-2000]=40000(元)。按税后收入最大化原则,该教授接受深圳授课邀请。
2.纳税人郑某2002年8月给几家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1万元;给某外资企业当15天兼职翻译,获得1.5万元的翻译报酬;给某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帮助,获得该企业的2万元报酬。郑某如何纳税?又有何种筹划方法使少纳税?
解:(1)筹划前:纳税人郑某提供多项劳务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收入,应分别就其所得分别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工程图纸设计费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给外资担当15天翻译报酬个人所得税为15000×(1-20%)×20%=2400(元);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3200(元);8月份其个人所得税总额为7200元。
(1)筹划方案:由于郑某提供的这些劳务中有经常而固定地发生如给A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这些费用的支付,郑某可与A企业协商签订返聘合同采取工资形式来支付,这样劳务收入并可平均到一年的十二月中平均发放,每月仅为1700左右,而低于免征额3500元,便可节约这笔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而其他不经营发生的劳务收入,尽管不能转化为低收入时的工薪所得而节约税收支出,也可与用工单位协商,采取多次支付方式来降低劳务报酬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王某某在2011年12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800元,年终奖金58000元,另有为外单位设计收入4100元,稿酬收入1200元,房租收入800元,请计算王某12月份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1)工资薪金=(4800-3500)*3%=39元;(2)年终奖金,58000/12=4833.33元,使用20%,扣除555,即=58000*20-555=11045元;(3)设计收入=4100*(1-20%)*20%=656元;(4)稿酬所得=(1200-800)*20%*(1-30%)=56元;(5)房租收入扣除800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人所得税总额=39+11045+656+56=11796元。
4. 假设A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某2012年的月薪为7万元,当年12月A公司向其发放年终奖金6万元。试计算该笔奖金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并提出合理的筹划方案。
解:(1)筹划前:60000/12=5000元,使用20%,扣除555,即60000*205-555=11445元;工资=70000*(1-20%)*40%-7000=15400元,总共个人所得税=11445+15400=26845元;(2)筹划后:预发6000元奖金,使奖金适用10%,即(60000-6000)*10%-105=5295元,工资=(70000+6000)*(1-20%)*40%-7000=17320元,总共个人所得税,5295+17320=22615元,节约4230元。
5. 刘某是某地有名的文化人,隔几天就在某报刊上发表文章,篇酬1000元,平均1个月12篇。在月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有三种选择:
(1)报社愿聘他为“专栏作家”(工资);
(2)自由撰稿人(稿酬);
(3)与报社签订协议,按报社要求提供文章(劳务报酬)。
试分析三种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解:(1)工资=(1000*12-3500)*20-555=1145元;(2)稿酬=12*((1000-800)*20%*(1-30%))=336元;(3)劳务报酬=1000*12*(1-20%)*20%=1920元。
6. W某、X某及Y某决定出资成立一家企业,各占1/3的股份,预计年盈利210000元,企业利润平分,W某、X某及Y某的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以所得税的负担率为切入点,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开办的企业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较合适?
解:(1)合伙制形式 :按规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每人应税所得为(70000+3000×12)-3500×12= 000(元),适用30%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00×30%-9750=945 0(元),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9450×3=28350(元),所得税负担率为:28350÷210000×100%=13.5%;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适用小微企业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应纳所得税税额=210000×20%=42000(元),税后净利润=210000-42000=168000(元);企业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三位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68000×20%=33600 (元),三位投资者工资薪金所得未达到3500元,不用纳个人所得税。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42000+33600=75600(元)所得税负担率为:75600÷210000×100%=36%。企业采取合伙制的形式更利于获得税收利益。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