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2025-10-05 01:26:43 责编:小OO
文档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教办〔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各国家大学科技园:

    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为统筹做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要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逐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基地。教育部会同科技部,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并制定出台相关认定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8.明确创业基地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是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9.规范创业基地管理。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体,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依托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实践。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出台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开展学生创业工作的措施和激励机制。

    10.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扶持。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要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要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要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要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切实落实创业扶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发〔2010〕25号)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并切实落实以下: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完善整合就业税收优惠,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2.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当地和社会支持,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天使基金”等资助项目,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要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吸引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大学生创业企业。

        13.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普遍开展创业培训。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把成熟的创业培训项目引入高校,并探索、开发适合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培训项目。同时,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在校生的创业风险意识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14.全面加强创业信息服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内涵,充分利用现有就业指导服务平台,特别是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测评、创业模拟、咨询帮扶,有条件的要抓紧设立创业咨询室,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咨询,增强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5.高等学校要出台促进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的和措施。高校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普遍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依托大学科技园、创业基地、各种科研平台以及其他科技园区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同时,有条件的高校要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项目的特点,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四、加强领导,形成推进高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工作合力

        1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地出台并切实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措施。要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在经费、项目和基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实践项目,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小额经费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评选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示范基地。

         17.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要理顺领导,建立健全教学、就业、科研、团委、大学科技园等部门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扶持和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明确分工,切实加大人员、场地、经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

        18.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措施,宣传各地和高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事迹报告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

                                                                                             教  育  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教育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2010-05-06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强化创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

  《意见》指出,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三是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四是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五是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今年成立了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重点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要全面加强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今年,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将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各地、各高校也将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这些基地将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开辟较为集中的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同时,基地还将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初期的各种难题。

  《意见》指出,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台地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一是要积极争取资金投入,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天使基金”等资助项目,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普遍开展创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风险意识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全面加强创业信息服务,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测评、创业模拟以及“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咨询。四是高等学校要出台促进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的和措施。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普遍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依托大学科技园、各种科研平台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积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理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在经费、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设有关情况

科学技术司

  “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是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促进学生创业就业,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以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支撑和服务。基地突出实习、实训、创业、就业的特色,因此我们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简称为“双实双业”基地。“双实双业”基地建设是由教育部、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的,是继两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后又一项共同开展的工作。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科技期以来给予我部的大力支持。

  “双实双业”基地试点建设工作从去年开始。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中国也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当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10万人的情况下,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党、高度重视,温总理在去年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贯彻落实党、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利用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文化浓厚、创新资源丰富、创业环境优越、科技企业集聚的优势,发挥园区在推进科技创业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我部和科技部于2009年2月、3月分别召开了国家大学科技园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会议,6月在对1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调研的基础上,依托11建设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当时叫“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在办法制定的过程中将名称规范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据最新调查统计,经过近1年的建设,基地提供给大学生创业用场地共计3万多平米,高校学生创业企业达到540家,创业人数近4千人,仅2009年一年就创办了203家企业和团队,共有2236人创业。同时,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1-3年的租金减免、提供小额创业贷款、配备创业导师、创业技能培训、综合咨询代理等服务,切实为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提供了条件环境和支撑服务。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我部和科技部研究制定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已于4月8日正式印发。

  《办法》中“双实双业”基地的依托主体从试点时的大学科技园拓展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它科技园区,而且不局限于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高新区,省级大学科技园和高新区也可以申报。

  《办法》中对高校学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高校学生不仅包括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同时还包括毕业两年(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办法》中要求“双实双业”基地的依托主体要与高校签署相关合作文件,目的是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于高校学生。对大学科技园来说,因为都是依托高校建设的,学校与科技园紧密合作;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来说,有些大学科技园已经建在高新区里,双方也已经开展了合作,相信通过基地建设会更加促进两者的合作发展,高校不仅可以依托高新区推动学生的创业就业工作,同时也可以利用人才、科技和成果等优势积极服务于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办法》中对“双实双业”基地的认定条件提出了八点具体要求,除刚才所说的与高校签订合作文件外,还有管理的建立、实习岗位的提供、接受实习和就业人数的要求,特别是在促进高校自主创业方面对提供的场地面积、学生创业企业数、公共设施和设备的配备、房屋减免等创业必需的软硬件条件进行了要求。具体的要求在《办法》里都写得很清楚。

  目前,我们正在依据《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下一步开展“双实双业”基地的认定工作做相应的准备,有关方案报两部领导批准后将尽快启动申报程序,计划年内认定一批“双实双业”基地。

  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各方的积极参与下,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一定会取得实效,一定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关和各地典型经验

高校学生司

  党、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在去年底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总和总理都多次强调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8年,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11个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主要包括: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初创的企业,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出台收费减免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今年,我部领导亲自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协调,突破了高校毕业生必须经失业登记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以前,高校毕业生必须先进行失业登记,才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文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是做好劳动保障服务。对申报灵活就业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并落实好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进行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对其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台了很多好、好措施。如:

  上海市投入5个亿元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属于“天使基金”性质,大学生开办企业可获5万—30万元支持,即使创业失败也无需赔偿损失。

  辽宁省给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发放《自主创业证》,凭证可享受注册优惠、减免税收等一系列扶持,同时辽宁省教育厅还建成1.1万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实训大厦,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践实训提供项目论证、培训指导、融资支持等一系列服务。

  江苏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创业配套,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庆市对自主创业大学生的贷款额度,从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大学生,贷款额度放宽到8万元。

  云南省财政安排1亿元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近期,我部专门下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一是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地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同时,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天使基金”等资助项目,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二是要求高等学校出台促进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的和措施。要整合社会和学校的资源,通过多种渠道,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扶持基金;依托大学科技园、创业基地、各种科研平台以及其他科技园区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积极创造条件对大学生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编印3万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公告》,张贴到所有普通高校;联合有关部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上咨询周”,针对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新举措进行宣传、解读。也希望媒体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宣传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典型,营造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全面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就业指导中心

  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和服务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创业的本质是创新,创业需要进取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创业更需要文化、知识、技能和智慧。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不仅有利于带动和促进就业,更关系一代青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创业工作是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具有“落地”的功能,是把创业理念、创业精神、创业措施、创业技能传授给每一个学生的过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掌握创业的本领,成功地进行创业实践的过程。调查显示,大量的毕业生有强烈的创业意愿,并渴望得到创业指导和服务。教育部已经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出部署,我们将全力以赴地贯彻落实。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继续把创业指导和服务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内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带动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要在现有基础上取得创新突破。近年来,各级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创业指导和服务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在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工作内容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工作基础。按照教育部2007年下发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目前,全国绝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其中创业指导是就业指导课的主要教学内容之一;在教育部组织的“万名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工作中,每年培训约2000名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创业指导是其中重要的培训内容;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专门有“创业新天地”功能模块,等等。今后,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在“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程化就是说创业指导和服务不是“临门一脚”,而是让大学生从入学起,从接受创业教育到开展创业实践,走上创业道路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相应的指导和服务;全员化就是创业指导和服务要面向所有大学生;专业化就是对每一个有创业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针对性、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和服务;信息化就是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创业信息服务工作。

  当前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重点是以下四方面。

  一是大力开展对毕业生的创业培训。推广一批现有的创业培训项目,探索、开发适合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培训项目;对在校学生进行一般性的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开展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在全国“万名就业指导教师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创业指导的培训内容,提高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的创业指导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加强创业信息和咨询服务。一方面是打造功能完善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所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都要开设创业信息服务栏目,完善创业信息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广泛收集创业信息,包括创业资讯、创业项目、资金扶持、优惠等方面信息,及时为学生提供信息服务;另外,对有创业要求的学生,开展“一对一”的个性化、针对性的创业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抓紧设立创业咨询室,开展创业能力测评、创业项目模拟等,增强创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创业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创业征文、创业事迹报告等系列活动,激发毕业生的创业热情,提高毕业生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和时代风尚。目前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正在进行中,有来自28个省300所高校1500支创业团队参与了比赛;将于6月份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创业高峰论坛”,邀请高校、地方、企业以及媒体等参加;同时,各地和高校的相关活动都将陆续开展。

  四是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氛围。各级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措施,宣传各地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增进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