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 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和计划控制原则。按年度制定资金预算、分月制定资金收支计划,日常经营活动中,按计划均衡控制资金收支,资金支出不得超过财务支出总计划额度。
第二条 资金收支坚持统一平衡和分级授权审批原则。公司所有的资金收支计划,必须由公司经理主持召开的资金计划平衡会讨论决定,执行过程中,坚持层层稽核和签批,做到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三条 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类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解缴财务入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以收抵支或坐支现金,负责收款和付款的单位必须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纳入公司资金管理流程。
第四条 坚持资金收支平衡原则。以当期资金收入安排资金支出,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现状,做好资金的平衡和筹划工作,确保资金链的衔接。
第五条 实行资金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各归口单位对本部门负责的收、支款项及占用资金的成本、效益、效率等负责。
1、业务部对应收账款收取的及时性负责,对因回款滞后,影响公司资金周转承担责任。
2、承办付款单位(付款提报经办单位),对所支付款项的后续管理负责,对审核不严付丢款项,或超过应支付额度支付的款项,必须及时追回,对无法追回的款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单位主管和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财务部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审核把关不严、控制资金成本不力承担责任。
第二章 资金收入和支付范围
第六条 资金收支范围
1.公司的资金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代理记账、报税、代办营业执照)、其他业务收入等。
2.公司的资金支出包括:支付的业务款、支付的工资、保险费及各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支出。
第七条 货币资金支付范围。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货币资金支付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
1、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下)等;
2.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范围:业务费用、各类物资、设备采购货款、劳务款、财务费用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其中银行利息、工资、各项保险、业务活动费、其他零星支出等必须由银行存款支付。
第三章 资金预算和计划
第 年度资金预算由各人员根据公司年度总经营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分解后提报,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资金收支总预算,报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月度资金计划,依据年度资金预算进行合理分解后,确定月度控制目标,结合当月经营实际情况、现有可用资金额度,并考虑当月还款和融资计划等因素编制。
第九条 财务部每月8日前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各部门每月5日前以明细表的形式提报当月资金收支计划,部门计划由本部门指定的经办人编制,单位主管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送财务部审核汇总。
1、业务部门根据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期编制收款计划;
2、相关部门经办的各项劳务费支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和劳务实际完成情况编制付款计划;
3、相关单位(或部门)经管的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根据月度经营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编制付款计划。
4、财务部根据各业务单位报送的资金计划,审核、汇总,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利息支付、收款等因素,编制全公司财务资金收支计划。
第十条 财务部对月度资金计划审核和汇总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经理审核,资金收支计划由公司经理主持召开的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后,根据公司经理签批意见,作为当月资金控制目标,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四章 资金支付控制
第十一条 资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未经授权审批或审批程序不完整,财务部不得支付任何资金。各用款单位根据本部门月度资金支出计划总额编制详细的资金支出进度控制表,编制并提报《申请付款报告》。
付款单位提报的《申请付款报告》,应详细列示付款项目和内容。《申请付款报告》由各部门指定的经办人员编制并提报、部门主管、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十二条 付款审核程序:
1、各业务部门主管和公司分管领导对《申请付款报告》审核签批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员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会计人员分工安排审核,会计业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付款条件是否具备,如合同付款期、挂账期限、账面金额、预付款的合同规定额度等。会计人员对付款条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门主管对会计业务审计进行复核,并对申请付款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款项支付是否合理等,复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报公司经理审核并签署是否付款的最终意见。
2、审批流程完成后,根据公司经理的批复,财务部执行付款。财务部安排向客户支付款项时,业务部门经办人,必须向收款的客户索取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款证明,财务取得收款证明后支付款项。
3、由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临时急需支付的计划外资金,用款单位提报《申请付款报告》,分别由单位主管、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转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安排付款,财务部核实后,根据当期资金状况控制支付。
4、每月必支的各类款项,如上交税金、保险费、银行利息等,财务部纳入月度资金支付计划控制支付。
5、工资及各项保险,由综合部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编制工资汇总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字盖章,报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后,转交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安排付款,财务部核实后,根据资金状况控制支付。
6、各类报销结算付款,如差旅费、探亲费、业务活动费、办公费、其他临时零星购物等,需要由财务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后报销并付款的事项,报销人应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填制并粘贴原始凭证报销单,按公司《报销结算管理暂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经公司经理批复后,转交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安排原始凭证的审核和付款,财务部会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控制标准和额度审核合格后,予以报销并付款。
7、公司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零星小额度(5000元以下)退款,如因其他暂收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等,业务部门提报退款报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核算人员按实际挂账情况审核后并在报告上签署意见,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批复是否退款,超过规定额度或特殊事项的退款,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复是否退款。
8、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只签姓名不签署意见的签批视为无效签批,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批准的资金支付或审批程序不完整,财务核算人员有权拒绝支付。财务核算人员应当按照审批程序完整的《申请付款报告》批准额度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凡超出审批额度及审批程序不完整而支付资金的,对责任人按违纪处理。
9、每月财务部要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超计划额度的收、支款项进行详细说明,在经理办公会或在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10、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公司经理签字批准的月度资金计划和签批完整的《申请付款报告》,财务部要作为会计档案装订到每月的会计凭证中备查。
第十三条 因公借款审核程序:
公司员工出差、工伤外出就医、预付的车辆保险费等支出款项,需要先借款后报销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项借款必须提报《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使用天数等。由单位主管审核签字、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公司经理审核签字批复,转交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安排借款,财务部核实后支付。
大额现金借款(5000元以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现。
2、公司内部借款,必须专款专用,禁止私存,挪用按违纪违法处理。
前次借款未还清前,不允许第二次借款,借款时间到期必须及时报销结算,逾期不报销者,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备用金借款,每三个月清理一次,前清后借。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