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恰兹在《文学批评原理》中提出两种工作语言,即感情用法和科学用法。他指出我们必要清楚地把握这两种用法之间的差异,为了理解大量诗论文字的比较狭隘的目的,为了诗歌评论。对此,我略有评述。
“一切景语皆情语”,语言的感情用法是为了表述触发的指称所产生的感情的态度方面的影响而运用的表达。但是也可以为了一个表述所引起的或真或假的指称而运用表述,这就是语言的科学用法。语言的科学用法是理性的,它精确,明晰,具有真实性,经得起逻辑推敲。例如,席勒的《朴素的诗与感伤的诗》,康德的《判断力批评》作者在证明自己观点的时候所用的论据必须严谨,合乎常态才会不被推倒。可是也不能说它没有感情的用法,席勒朴素的诗模仿自然,是对自然的热爱,类似于卢梭的“回归自然”,成为自然人,对自然人的向往。他的感伤的诗是表达理想的同时也倾注了自己想有一番作为的心态。所以说语言理论在一些学科中最受忽视。但是纯粹理论性的著作中也不会忽视这一点。
“我们可能要么为了文字激发的指称而运用文字,要么为了随之而来的态度和感情而运用文字。”然而,重要的还是你的态度。就科学语言而论,指称方面的一个差异本身就是失败。在语言的科学用法中,不仅指称必须正确才能获得成功,而且指称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也必须属于我们称之为合乎逻辑的那一类。但是就感情目的而论,逻辑的安排就不是必要的了。也不能说在表达一定感情的同时就没有理性,例如,雨果的《悲惨世界》虽然说是表达了世界上最高的法律就是道德,仁心之类的,可是冉阿让的作为也使我们有所感想,在表现理性法律时同样有情感的流露。毕竟“动之以情,方晓之以理”。人们在体会其思想感情时领悟到了所谓的真理。就如我们在秋雨中感受到了寒冷的同时也想到了炎热的夏天终究是过去了一样。不能有了理性之后就没有了感情,犹太人说过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上帝的笑谁知是嘲讽还是会心的微笑呢?人类的思考,上帝不明白时,那是一种深思,可一旦上帝明白了,或者说我们人类思考的就是上帝给予我们的时候,那就该是活生生的嘲笑了。
就“真”在中作几点说明:
“真”的科学意义,即指称和象征着指称的派生性的表述是真实的。“真”的最常见的另一层意义就是可接受性。例如,《鲁滨逊漂流记》的真实性是我们所能接受的,歌德的《浮士德》也是真实存在的典型,“凡是不断努力者,上帝就会搭救”正因为真实,才会被认为是励志题材的作品。鼓励人们不断追求真理。它的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真”等同于真诚。托尔斯泰是以为有仁爱之心的作家,他的作品中的人物也是真诚的,例如,阿娜,她是真诚面对生活,最后无路可走才走上了绝路。其中不难看出真诚的表现。
科学之“真”指的是真实性,文学作品中的“真”通常指可接受性。我认为两种都有理性和感性。当然,科学中的理性压倒感性,而文学作品中的大部分可能是感性压到理性。当然,除了一些纯粹理性批判之外的。因为文学作品中的大部分都表达了某种价值观。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