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接后,项目部组建时应按工程的规模、难度、高度、结构等的要求,选配施工测量资源。
1.1设置测量组织和选择施工测量员及人数。
1.2配置测量设备:仪器、工具。选择与工程结构、工艺流程、高度等相应精度等级的仪器、工具及数量。
1.3进行进场的仪器和工具的检验、校正、维修保养,或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取得检测证书等资料。
2、接收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用地红线图和建筑红线图,并有主管部门审批签认和盖章。
3、接收工程设计的总平面布置图或测量定位图,以及结构等相关图纸。
4、接收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建设测量控制桩点的坐标、高程。
4.1城市建设测量控制桩点应有三个以上,但最少不得少于两个。
4.2进行城市建设控制桩点间的长度、夹角和高程的检查复核测量,并提供检查复核资料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
4,3或按由规划部门、城建部门直接定位设计平面图上的建筑物的坐标点位,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签认的点位坐标和高程等技术资料。
5、对接收的城市建设控制桩或设计图上的建物坐标点进行引测至工地内并固定,提交引测的这些控制桩点的坐标、高程数据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审核。
6、测量定位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坐标点位,为临建和土方开挖提供依据,并提交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点位资料给建设单位审核,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复测确认,取得复测和确认的资料。
7、按照工程规模、生产工艺流程、工程结构的复杂程度等要求,选择布置施工测量控制桩。
7.1用极坐标法进行控制桩点的测量。
7.2用导线法进行控制桩点的测量。
7.3用三角测量:大地四边形、三角锁、三角网等方法进行控制桩点的测量。
7.4用闭合水准路线、或附合水准路线、或往返水准路线的方法,进行工程范围内的高程控制点的测量。
8、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测量方案。
9、用控制桩点对工程结构进行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