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用电的布设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要求。
2. 配电系统实行分区配电。
3. 施工供电可实行分阶段供电。
4. 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必须整齐、统一且不影响人员通行、设备搬运和安装。
6. 安器集中布置在二、三级盘内。用电设备采用刀闸、插座与电源连接。闸盖齐全,保险丝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私拉乱接。
7. 沟道、炉膛、金属容器内采用48V以下安全电源供电。
8.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采用三项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线路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地或接零,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9.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地保护,应集中放置或使用集装箱。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