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参考
2025-10-05 01:02:41 责编:小OO
文档
当前涉密人员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必要开展涉密人员风险管理。

  至于要怎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措施呢?下面就不妨一起来了解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1

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这是第一次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将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纳入保密管理体系之中。

  明确保密承诺的法律性质《现代汉语辞典》将承诺解释为“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作为物权法或合同法上的承诺,是指受邀人承诺同意邀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承诺人做出某项承诺时,就意味着他已经订立了一项约定或合同,并许诺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自愿为自己设定具体保密义务、自身权益,从而不使国家权利受损的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保密承诺书的一方是国家。

  基于国家秘密属于国家所有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合法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义务,还是设定程序性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

  三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

  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在国外早有立法先例。

  如,美国1995年的第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法国2003年的《法国1300号部际保密条例》、英国议会19年修订的《公务员保密法》和保加利亚议会2004年修订的《保密法》等。

  国外签订保密承诺的主要目的,一是使涉密人员认识到,允许其接触秘密信息表明国家的信任;二是告知涉密人员负有保守该秘密信息的义务,未经批准不得披露该秘密信息;三是告知涉密人员,如果违反保密承诺所声明的保密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的意义涉密人员是国家秘密的特殊载体,是保密管理的重点。

  在保密工作实践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涉密载体、涉密场所的管理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经验。

  相对而言,在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方面,分类不清、办法不多、效果不好。

  在法律层面上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是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适应当前保密与窃密斗争严峻形势的需要。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各种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加紧对我国进行情报窃密活动,窃密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领导干部、重要涉密人员是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必须加强重点防范和管理。

  二是适应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涉密人员价值取向、利益追求趋于多元化;涉密人员流动加快、流向复杂,涉密主体呈现多元化,保密管理难度加大。

  三是提高涉密人员保密能力的需要。

  目前,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工作中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保密知识技能薄弱,难以应对高技术条件下保密管理的新要求。

  通过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保密承诺档案,有利于实现对涉密人员的跟踪管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涉密人员了解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知悉自己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提高其保密意识,强化其保密责任,使抽象的保密法律义务具体化;有利于促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主动过问保密、涉密单位主动抓保密、涉密人员主动学保密,推动保密制度措施的落实,使保密要求从挂在嘴上、贴在墙上逐步落实到行动上。

  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保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根据保密管理的需要,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等方式,积极探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度,已经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保密承诺档案的保密管理问题等,这些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完善,逐步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规范保密承诺的内容和签订人员范围。

  2015年3月,组织部、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保密承诺书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认真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离岗离职后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违反保密承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通知》同时明确,机关、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和涉密事项,适当补充相关内容,或同时组织签订专项保密承诺书。

  实行保密承诺制度,就要实现保密责任的全面覆盖,使所有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明确自己的保密义务。

  因此,签订人员是指在工作中已经或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和离岗离职(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的干部职工、工勤人员。

  签订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对其他在编人员以及借调、聘用和工勤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结合涉密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纳入签订范围。

  各机关、单位在组织签订时,应当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机关、本单位签订人员的具体范围,既要避免漏签,也要避免简单的“全员签订。

  二是强化机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代表国家行使对国家秘密的管理权,组织本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既是职责,也是法定义务。

  在签订前,保密工作机构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机关、单位签订人员范围,明确保密承诺内容和签订程序,并做好动员部署,使承诺人充分认识签订保密承诺书的重要性。

  同时,还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他们熟悉保密承诺内容,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签订后,要加强保密承诺书的管理,建立专项档案,由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保密部门分别集中长期保存。

  对有关涉密内容的承诺书,要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为切实做好保密承诺执行工作,要加强对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将保密承诺执行情况列入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之中,对违反保密承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制定保密承诺专项制度。

  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是完善法规制度,提高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这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按照新保密法的规定,在保密法实施条例修订中明确规定保密承诺制度,同时,研究起草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保密承诺制度的原则、签订范围,细化管理措施,规范保密承诺书样式、主要 内容、签订程序,加强监督与考核。

  二要把保密承诺制度作为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明确涉密人员资格条件、教育培训、岗位考核、离岗管理、权益保障的基础上,可根据不同等级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不同,在保密承诺书中补充设置相应的承诺内容。

  三要将保密承诺纳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年审制度,定期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履行保密承诺的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对违反承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审核处理,提高保密承诺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2

a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

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并按规定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

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

  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

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三、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3

采购代理机构有时候会遇到涉密采购项目,涉密项目采购是指一个项目涉及一项或者多项保密要点,且该保密要点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拆除、安装、调试、使用等的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管和后续维保密不可分,从立项到采购,从合同到安装,从验收到售后,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的采购项目。

涉密项目采购直接涉及国家和安全及秘密。对于涉密项目采购,由于《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不适用本法”,采购也没有细致的法规和明确的程序,加上很多单位谈密色变,致使出现保密需求和竞争机制之间的矛盾,导致自行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失去集中采购优势,甚至出现一些利用涉密项目采购违规违法现象。为保证涉密项目采购顺利进行,防止行为发生,应坚持保密、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工作原则,建立内控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依照规范程序,确保涉密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规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环节。

一、在需求论证环节上

对涉密项目建设需求,除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项目论证外,还必须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权限、依据、程序,同步做好涉密论证,确定立项报告、规划建议书等相关事项,以及绝密、机密和秘密等定密工作,特别是确定好保密要点,即属于国家秘密、需要采取保密管理措施的要素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位置、结构、建设标准、关键部位、使用材料、目的和用途等。

二、在计划编报环节上

对涉密项目采购,除按正常项目采购规定,严格依据前期论证和采购预算,按固定的格式、内容、时限等要求填报,连同质量技术指标参数一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其中需求文件,主要由编制说明、采购计划明细表,以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设计图纸、验收条件和产品标样等技术文本或实物组成;采购需求计划中必须注明预算依据,通常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时限、采购方式建议和技术参数等,特别是要提报涉密论证报告和涉密等级,并注明需求计划编报、采购任务下达、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选取、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合同签订、物资交装发运等采购活动及其产生的文件资料等,必须采取的保密防范措施。

三、在计划下达环节上

采购管理部门收到涉密项目采购需求,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进行预研,开展市场调查,强调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采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在涉密环境下,进一步研究核对项目技术参数和图纸资料等,预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程序送审,或提出项目参数资料补充建议及采购组织、企业生产时限等情况说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在采购机构预研基础上,完善补充好各类参数,并根据涉密采购项目秘密等级和保密需要,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采购方式。机密、绝密级采购项目,不得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在具体采购环节上

(一)确定好采购人员。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涉密项目采购从需求论证到计划编报,从计划下达到具体实施,每个环节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都应有专门人员负责。采购机构要成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涉密项目采购、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保密要求,除严格审查采购人员外,还必须配备单独的采购器材,建立的档案室。在项目启动前,应选派政治可靠的项目负责人,并对涉密人员进行项目前期情况交底和上岗前保密教育,做到知情况、明标准、懂技术、守规矩、尽职责。

(二)编制好采购文件。采购机构编制涉密采购项目文件,应当对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保密资质要求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要根据采购任务和技术参数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文本和规定的构成要素,编制采购文件,视情组织专家审核。采购文件必须明确保密资质要求,明确具体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按规定设置评审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等要素权重,细化评价要素,注明各指标分值比例,量化计算方法,载明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等内容。采购文件报批前,应当由采购机构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采购项目可能涉密的信息大致有:一是采购人的基础信息涉密,如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二是采购项目信息涉密,如采购产品的品名、种类、数量、用途、位置、技术参数等;三是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现场踏勘、澄清、标前预备会等方式交换的信息涉密,如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标前会纪要等文件中含有保密信息,项目现场属于特殊保密区域,或投标文件中包含等。

(三)发布好采购公告。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上传递,这就要求涉密项目采购不能在网上发布公告。为引导市场充分竞争,获得最优性价比产品(系统),根据采购管理规定,可以公开部分信息。在进行某些涉密项目采购时,可以利用参与供应商资格的方法实现保密与竞争之间的平衡。例如要求参与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这既符合涉密要求,又满足了竞争的要求。采购信息发布应当依据涉密情况和涉密等级,选择发布媒体。其中,不涉密采购信息,在和地方媒体公开发布;秘密级采购信息,仅在相应涉密防护等级媒体范围发布;机密、绝密级采购信息不得公开发布。

(四)磷选好供应商。采购机构组织涉密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项目保密要求,选择具备相应保密资质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要求。通常有以下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保密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采购项目情况;二是涉密采购项目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销毁,不得擅自复制、留存;三是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四是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渠道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五是不得将参与的涉密采购项目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宣传。供应商遵守保密规定情况应当作为供应商库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存有重大泄密隐患的,采购机构应当通知其整改,并及时监督检查。

(五)磷选好评审专家。采购机构组织涉密采购项目评审,应当优先选择评审专家。机密、绝密级采购项目,只选取评审专家。对参与涉密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下列保密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和保密法规,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采购项目情况;二是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者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三是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渠道传递涉密采购项目信息;四是不得将参与的涉密采购项目作为个人业绩进行宣传。

(六)采取好保密措施。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招标大厅、评标室、谈判室等采购场所设置必要的保密设备,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采购相关文件应当查阅范围,机密级(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对参与该项目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有关人员接触的内容作脱密处理。对招标现场要满足管理要求,满足保密介质、涉密计算机、涉密打印机、其它保密设备的管理要求,为现场项目实施和保密管理工作创造条件。还应配备专门的车辆,用于在资质单位保密室和项目实施现场传递保密介质,减少介质传递过程中丢失、遗漏的可能。

(七)确定好中标单位。评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明确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应当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严格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无关人员不得进出评审现场;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涉密采购项目评审,采购管理部门视情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监督。

(八)签订好中标合同。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当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报告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承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保密要求。供应商遵守保密规定情况应当作为预中标的重要前提。

五、在项目建设环节上

在项目正式建设之前,就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对涉密项目的定级材料,通过与建设单位的充分沟通,确定项目技术文档、管理信息、过程文件中的涉密内容及知悉范围。在这一过程中,应坚持“最小化原则”,以便于明晰管理重点,同时降低不必要的管理工作量。要按照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从项目保密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和规划,建设全覆盖的现场保密机制。项目完成后,要严格在保密环境下,指定(委托)的质检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质检验收,并出具接收报告单,做好监督记录,建立质检档案。其中,供应商存有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通知其整改,不及时整改或者已经造成失泄密的,一经核实,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应将相关供应商及法人代表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资格,并永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在档案管理环节上

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当在保密环境下,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安全、保密的要求,按年度分项目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组卷采购档案,并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室应专人管理,采购资料档案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变更记录、市场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抽取记录、招标文件、组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委打分表、评标报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供应商质疑函及答复资料、投诉书及投诉处理决定书,以及采购过程中的领导批示、会议记录、电话记录,采购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等文件资料。确保档案文件在保密环境下管理。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