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人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2015年2月至4月,通过对十个乡镇办事处10余名信访人和100余人群众的调查,在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处理结果满意度不尽人意的情况下,走信访途径的还是占很大一部分。对新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仲裁程序知之甚少,但是,经解释后有意愿选择该程序的,结果还是比较让人满意。
由此,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使乡镇摆脱处访之累,使信访人摆脱奔波之苦,共同建设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就要在现有信访矛盾解决机制改革上着眼。一方面要从信访人自身上着眼;另一方面要从信访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上着眼。具体路径分析如下。
一、关于信访人自身的解决路径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发现一般信访的缘由有的存在合法性,有的存在合理性,终归解决问题的口径不一致,导致现在的非访或诉求无法实现。我认为这其中既有经济问题,同时伴有心里问题,经济上主要是信访前后,经济条件改观不大,而有时还会因为信访经济一时有所改善,他们在这方面得到了好处,此时原有问题又没有解决到位,遗留了一些再次信访的由头,故案件一直未了,上访仍然继续。
因此,有效解决信访人的自身问题,要重塑他们正面积极的形象,主要侧重于在心理方面。根据走访调查的情况来看,刚开始信访人信访时还会顾忌村里的,不会大胆公开自己的信访行为,此时他们基本上还和其他村民一样,穿着鞋,只不过鞋好坏不一样。随着信访的深入,他们失去了来自本村邻居的支持甚至受到的压力,他们把原来穿的鞋走丢了或被脱下来了,变成了光脚走路,没有了鞋子,他们就不再怕穿鞋的。这时他们的经济要求,其他非分想法就会从脑子里不知的角落里冒出来,而这样的要求往往是我们无法满足的,这样信访案件就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此,我们可以采取双管齐下,合理的经济问题要解决,心理问题也要解决。攻心为上,攻兵为下,同信访人说问题,可选择聘请心理专家同行,由他们根据信访人的信访心理,对症下药,提出可行的心理矫正方案,使信访人重塑正面形象,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仍是穿着鞋子的人,并且他们的鞋子比有些人的鞋子还好,此时再结合信访中的合理要求部分,满足他们的这种要求,化解信访心结,解除信访矛盾,达到息访罢访。
二、关于信访处理机制的解决路径
现有的矛盾解决制度有人民调解和诉讼,人民调解的伤害最小,但反悔容易,约束措施弱,可信度低;司法调解和诉讼伤害大,有些可能会因此结仇几辈子,有约束措施但执行难。
纵观全国各地在解决信访矛盾的处置工作,在创新方式方法上比较有效且信访人满意的是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2011年,吉林市司法局、吉林市律师协会根据部、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组织全市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并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为信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简称“信访中心”)。信访中心作为一个的第三方介入和参与化解信访矛盾,让律师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发挥律师在息访维稳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律师通过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援助,为人民群众所信任;这不仅是对现有信访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践,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为有效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减小伤害,迅速执行,借鉴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结合我国的仲裁制度,需要建立一个全县的仲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以律师和乡村德高望重懂法律之人组成。建立一个仲调委员库,每次仲调由矛盾方自己选择一名仲调员,双方共同选择一名首席仲调员,首席仲调员由律师担任,推荐不出的,由当地律协指定,仲调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也可以选择分歧最小的意见执行,但法律意见以首席仲调员为主。为促进执行效率,在约束制度建设上,双方担保或单方担保,如果矛盾的双方责任不明确的实行双方担保,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对仲调结果的执行进行担保;责任划分比较明确的,实行单方担保,由责任方提供保证金或保人,对仲调结果的履行进行担保;拒不执行仲调结果的,实行个人信用约束机制。首先是给每户建立信用档案,作为每户在以后享有相关时的分配顺序,以信用度高低进行轮换。这样既有利于自我监督,也有利于相互监督。不履行仲调结果属于重大信用不良事件,可降档记录,退序排位,整个制度就是以未来的预期利益约束眼前行为,成本低,也有可执行度,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新路径,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