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
在该工程施工中,为了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使工程能得以顺利建设,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法律,切实达到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主要措施有:
1、因建筑工程的需要,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地政主管部门申报,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不同时开启,或尽量避开夜间和午休时间,尽可能地将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之内。
2、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对于本工程施工中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及时到当地或有关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3、通过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方法,减少噪音。日常施工过程的噪音,主要来自于拆模板、振捣和机械。
3.1采用新型模板技术,大大降低施工噪音。
3.2平台模板采用覆膜大模板施工,消除施工噪音。
3.3梁、板模板支撑系统采用快速支撑技术,简化传统钢管的支撑程序和减少传统钢管的用量,从而降低了支模过程中的噪音。
3.4采取隔音、消音措施,减少机械噪音污染。
3.5砼浇捣方面,提高同频低噪音振动棒的使用频率,提高使用效率,平板采用无噪音的平板振动器。
3.6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7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3.8木工棚及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二、对烟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本工程施工中,积极防治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烟尘污染防治必须完全达到市区有关规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工地工人食堂大灶、茶水炉等均采用电器产品。
2、各种炉、灶建设竣工后,报请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炉、灶不得投入使用。
3、各类炉、灶排放的烟尘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4、工地内禁止焚烧塑料袋、木块等杂物。
5、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对材料进行标识分区堆放,做到黄土不露天。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6、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7、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三、防止对水污染措施
1、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公司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晶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城市容貌标准》的规定,为确保场区周围及现场内的环境卫生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其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周围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场内机具、材料按平面规划摆放整齐。
2、挖掘机等履带车禁止在砼结构的路面上行驶,从进入点到停滞点用拖车拖运,必须在路面上卸车时需在路面上加垫板方可行驶,履带车和任何特种重车需在市区道路行驶时,必须报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
3、禁止在马路上长期停放车辆,杜绝在马路上搅拌砂灰、消解石灰、冲洗石料、乱堆乱放材料。
4、对工地需外运建筑垃圾,应随产随清,并严密履盖、封闭,不沿途飞扬、洒落而污染环境,建筑垃圾按建设单位要求弃于指定地点。
5、施工期间的废水,采用可行的排水设施排入现场内设置的排水沟或积水坑内。
6、不得在排水管道上圈占用地和兴建构筑物,不得向排水明沟、检查井、雨水口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杂物。
五、光污染措施
探照灯尽量选择既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用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工区而不影响周围社区。
六、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解。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4、对现场堆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识,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5、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办法,进行限额领料。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6、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七、其它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二运输二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降水时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3、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八、扬尘治理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负责人等组成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
2、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公司对项目、项目对作业班组层层签定扬尘治理责任书,使扬尘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3、为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我公司扬尘治理的决心,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3.1工地出入口按要求设置高压冲洗设备、排水沟和泥浆沉淀池,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能放行,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整洁。
3.2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防止尘土飞扬。
3.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
3.4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采用袋装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收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3.5施工场地内及周边随时洒水进行湿发作业。
3.6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土和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3.7推墙、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在建筑物四周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3.8工程的工地路面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用砼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
3.9如果因特殊原因工程停工满一个月,将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
3.10工程使用商品砼防止扬尘污染。
3.11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沿路泄露、遗撒。
九、扬尘整治的整体目标
1、严格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建筑工地。
2、严格遵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扬尘治理的有关要求。
十、扬尘整治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责任工长等组成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
2、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公司对项目、项目对作业班组层层签定扬尘治理责任书,使扬尘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十一、扬尘整治工作制度
1、建立扬尘整治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扬尘治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扬尘整治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计划。
2、建立扬尘整治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劳工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执行日检查、旬评估制度,保证扬尘整治工作稳步提高,按时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3.1日检查:由现场经理负责,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日检查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为夜班或次日施工创造条件。
3.2旬评估:由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责任工长、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扬尘治理管理水平。
十二、扬尘整治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7、建筑内的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污染,并采用袋装,严禁随意抛撒。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9、主体施工阶段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网封闭,防止扬尘。
10、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11、对运输车辆要加强遗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装设防止遗洒的活动挡板,并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驶出现场。
12、在出场大门处设置冲洗设备,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能驶出现场。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