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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入驻协议
2025-10-05 01:29:07 责编:小OO
文档
企业入驻协议书

甲方:河南吉顺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据“鼓励扶持漯河产业带电商物流园发展暂行办法(试行)(漯政办【   】  号)”文件相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企业入驻园区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选址

1、办公区域位于阿里巴巴·漯河吉顺生态电商产业园内

       楼    层   号房,面积         平方米(含展示区域)。

2、仓储区域位于阿里巴巴·漯河吉顺生态电商产业园内

       楼    层    号房,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免租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第三条  费用标准

1、租金标准:

办公区域合同期内免费(按人均10平方米标准);仓储区域合同期内免费(按线上1万元销售额配0.5平方米仓库,最高补助面积不不超过3000平方米);房屋租赁费 12   元/㎡/月,物业费 0 元/㎡/月(含保洁、水费),电费 1  元/度,空调使用费 5   元/㎡/月(空调使用时间每年6月中旬-9月中旬,11月-次年2月)。

2、办公区域入驻押金标准:

乙方支付甲方入驻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该笔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押金计算标准:按乙方租用办公面积* 12 元/月/平方 * 3 个月+空调使用费 5 元/月/平方* 3 个月)

乙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租用甲方场地,经甲方认定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协议内约定的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所租用场地,同时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  付款方式:

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乙方诚信规范经营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各项扶持资金。

2、甲方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区的有关和规定,提供指导。

3、甲、乙双方定期组织入园企业间的互动交流。

4、甲方负责保障园区内硬件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6、本协议书签订前乙方须在源汇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变更原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阿里巴巴·漯河吉顺生态电商产业园;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备案。

7、自本协议签约  30  日内,乙方在阿里巴巴·漯河吉顺生态电商产业园的项目正式启动运营。

8、乙方自该房屋交接之日3个月内,办公人数不得低于最低标准要求(人数最低标准为:办公面积(包含展示区域和走廊等公摊面积)÷10㎡/人)。仓储面积按线上交易额配比,线上交易额不得低于最低标准要求(线上1万交易额配比0.5平米仓储)。

9、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及法律、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场所。乙方发生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股东、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内容变更的,应在提交变更材料时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3日内到甲方备案。

1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按约定使用,并予以保密:(1) 按时如实报送各项统计所需资料;(2) 企业各项登记注册内容变更情况报告;(3) 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4)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评估考核,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办法,自觉维护园区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1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办公场地为园区的统一装修房,可以满足乙方的基本办公需求,如乙方有意向进行重新装修,则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装修方案和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考核机制

1、甲方对乙方建立考核机制,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抽样考核和统一考核,按月进行考核汇总,乙方每个月考核结果是否合格,乙方应严格遵守考核制度。

2、 乙方办公、仓储面积如未能达到最低标准要求(人数最低标准为:办公面积(包含展示区域和走廊等公摊面积)÷10㎡/人)。仓储面积按线上交易额配比,线上交易额不得低于最低标准要求(线上1万交易额配比0.5平米仓储)。应承担超出部分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按照超出面积*17元/月缴纳给甲方)

3、乙方连续3次未能达到最低考核标准,甲方书面对乙方进行限期整改通告,到期仍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将房屋收回。

第六条  解除协议的条件:

乙方在协议期内如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经书面沟通未能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入驻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带来其他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的权利。

1、乙方在协议期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指、工商、税务、技监、消防、卫生等行政部门处理的),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上级及有关部门明令必须关、停、并、转的企业。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注册、装修、入驻园区并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不包含周六、周日)。

3、乙方未经甲、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擅自变更租赁场所用途;累计两次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

4、乙方屡次违反园区的相关规定或以暴力行为抗拒管理、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合同到期,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10日内将该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等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如有造成该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超过10日每天按照市场办公写字楼租金收取,乙方无条件收回办公用房。

2、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合同到期,乙方已结清所欠费用,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将入驻押金返还给乙方。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遇国家调整,本协议如与相违背条款,以国家为准。

5、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河南吉顺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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