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5-10-05 01:24:24 责编:小OO
文档
安康市        有限公司

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五章 终止事宜与清算办法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七章 附  则

安康市      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为陕西省      市             。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                。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股东xx认缴出资xx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物),认缴出资期限为xx年x月x日,并对认缴的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                     长期。

第二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为 1 个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其承担相应责任。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投资人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投资人本人担任,实行经理负责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建立完善的财务、人事等制度。公司的经营方针为                      

                      。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行规和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二)全面管理公司财务、负责签署财务文件和报表。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三)执行有关财务工作决定,控制公司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运用,平衡收支、提出改善经营的建议;

(四)参与经营计划的制定,筹划经营资金;

(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依法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利润的5%至10%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可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四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按和制度规定招收和辞退职工,决定职工工资,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   前  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终止事宜与清算办法

第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五)公司违反法律、行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十 企业因前条原因破产、解散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企业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十二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

第二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法律、行规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五条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随同其他变更文件材料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行规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规为准则,并及时依法定程序修订章程。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

第二十 本章程由公司盖章通过,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盖公章):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