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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2025-10-05 01:23:23 责编:小OO
文档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作业标准,通过健全完善监督高效、责权明确、保障有力、全面覆盖、运行规范的城乡环卫市场化托管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城乡垃圾治理提档升级,全面消除城乡“脏、乱、差”现象,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转。

 二、具体职责及任务。按照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实现无缝隙对接、精细化管理,配套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稳固专业化保洁作业队伍,完善“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存放”的规范管理运行体系,打造村容整洁卫生、村居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

 (一)村居保洁。全县已纳入市场化托管的村居555个,常驻人口约34.69万(不包含子镇)。保洁范围为村庄内及村居外延100米可视范围内道路、广场、街巷、沟渠、坑塘等区域。由托管企业按照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实行常态化保洁。按照每10户至少配备1个240L铁质垃圾桶。收运车种类、数量、装载能力满足垃圾收集、转运及保洁的需求,达到日产日清、即满即清。由各镇(街道)与环卫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所属镇(街道)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二)路域保洁。1.县道:县域内县道6条,总长度137.6公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路边坡底脚线至向公路一侧的沟底、边坡、绿化带、路缘带、路面。路面以外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白色垃圾捡拾和垃圾收集工作,可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环卫公司统一管理,签订托管协议,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国、省道:县域内(不包含子镇范围)2条国道68.8公里,4条省道103.4公里,共计172.2公里。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公路路边坡底脚线至向公路一侧的边坡、绿化带、路缘带、路面;

 边坡不明显的,以公路设施外缘线为界。国、省道公路路边排水沟外沿(无路边排水沟路段以路沿石外沿为界)以外可视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可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环卫公司统一管理,签订托管协议,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三)水系保洁。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河流水面、滩涂、提防及周边的垃圾杂物清理工作,可由县水务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管理,签订托管协议,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四)村庄外围及连村路保洁。11镇(街道)555个行政村,乡道3303.4公里,村道1378.公里,连村路、村庄外围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委托第三方环卫公司管理,达到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成堆生活垃圾等。由各镇(街道)与环卫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所属镇(街道)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五)垃圾桶管理。委托托管企业统一管理,全面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换工作,确保做到2年垃圾桶更换一茬,做到设施完备、轮盖齐全,无破损、无渗漏,按照每10户至少配备1个240L铁质垃圾桶,满足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保洁的需求。由各镇(街道)与托管企业签订托管协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三、资金筹集。(一)村居保洁。村(居)民承担部分由各镇(街道)筹集,每年6月底前一次性缴存城乡环卫一体化财政专户。镇(街道)承担部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镇(街道)上交至城乡环卫一体化专户。

 (二)县级公路。由县交通运输局与第三方环卫公司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工程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拨付给托管企业。

 (三)国、省公路。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第三方环卫公司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工程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拨付给托管企业。

 (四)村庄外围及连村路。由县财政承担资金支出,由各镇(街道)与托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五)生活垃圾桶。城乡环卫一体化购置垃圾桶费用纳入托管经费,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根据环卫标准测算需要垃圾桶数量,由中标托管企业统一配备、更换,所需资金由各镇(街道)承担(详见附表)。

 (六)县级以上河流。由县水务局与第三方公司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工程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拨付给托管企业。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资金保障,促进工作落实。按照资金筹集既定方案,县财政局负责县财政配套经费的划拨工作,每季度初及时通过规定渠道拨付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于收到款项之日起一周内拨付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财政专户;

 各镇(街道)负责财政配套资金、驻地及村民自筹部分经费汇缴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镇(街道)环卫一体化经费缴存督导工作,并根据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向县财政申请拨付。

 (二)提升设施配套,完善收运体系。充分利用各级配套资金,完善收运体系,根据工作需求建设高标准的包含垃圾分类、分拣、暂存、转运等功能的综合性处置中心,提升我县生活垃圾等的收运、处理效率,不断推动垃圾分类,提高各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做好垃圾清运。托管企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及时、不胀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即满即清;

 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它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生产垃圾、农村“三大堆”等),根据属地原则由所在镇(街道)负责清理整治清运。建筑垃圾及生产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杜绝垃圾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需密闭运输,严禁造成二次污染,必须清运至指定位置,严禁乱倒、乱卸。

 (三)严格标准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县zf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由县zf办公室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环卫费用拨付、保洁队伍建设及监管、建筑垃圾清理、环卫保洁成效开展督查工作。实行“日常督查、月度考核、季度评比、半年调度、年终考核”制度,全面、严格的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监督,对各项考核、评比成绩进行排名、通报,排名情况同时报送县委、县zf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四)健全长效机制,定期集中整治。结合农村农业生产特点及生活习俗,定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迎接好国家、省、市各类群众满意度调查、暗访活动。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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