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时间 2010-04-14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粮库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保证所储粮食、财产和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2、 适用范围
凡是威胁到本库储粮、财产和人身安全时,适用于本预案。如:遭遇洪涝、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发生火灾,生产作业和储粮化学药剂等安全生产事故。
3、 应急预案内容
储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4、应急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储粮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粮库在粮食局直接领导下,以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为主。
4.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防范检查、预测预警和应急队伍建设、做好设施保障与维护、实施预案演练。
4.4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科室要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4.5紧紧依靠地方,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5、危险性分析
5.1单位概况
本库隶属于宿迁市粮食局。具体负责性粮油储存、经营,包括及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和轮换等。仓库容量达10万吨,均为新建高大平房仓,具有良好的储粮性能。
5.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5.2.1粮库主要危险源
(1)库区内仓房等储粮设施
(2)库区进出粮设备及车辆
(3)库内储存的储粮化学药剂
(4)库内进出粮、熏蒸操作现场
(5)自然灾害
(6)本单位办公、电气线路及设备、配电房。
5.2.2粮库风险分析
粮库主要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包括:
(1)火灾事故。违规用电、粮食熏蒸过程中措施不当、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电气焊操作现场管理不善及违规使用生活用电器等)处理不当、库区违规吸烟或其他火源都可能引发火灾。
(2)洪涝灾害、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
(3)生产作业事故。主要包括:进出仓、登高作业等,有可能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粮情检查、药剂熏蒸、机械通风等工作中由于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进入长期密闭、不通风的仓房或经熏蒸后的仓房,可能对入仓作业人员 造成中毒、休克甚至死亡; 包装堆垛 储粮,操作不当, 堆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粮堆坍塌伤人; 作业现场运粮车辆若管理不善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因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不善、防范不力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等事故;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在废弃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污染、水体污染等事故。
6、组织体系及职责
粮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粮库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储运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
6.1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6.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等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6.1.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6.1.3成立抢险应急队伍,准备并维护抢险所需物资,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
6.1.4加强与地方和有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事故时人员和救援资源的保障。
6.1.5组织或协助组织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6.1.6及时上报突发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起草事故报告。
6.1.7遇到Ⅲ级以上级别突发事故时,及时向市局和安监等部门报告。
6.2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6.2.1具体组织事故现场抢救、人员物资调动和外部资源的协调。
6.2.2根据事态发展决定对预案和处置方案的现场修改,并组织实施。
6.2.3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勘察、记录存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
6.2.4及时按程序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当地和安监、消防等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7、预防与预警
7.1 预防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预测预报和各类器材、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常备不懈。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2 事故和灾害预测
7.2.1定期对本单位生产设施设备条件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市局和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7.2.2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并加强重点管理监控。
7.2.3通过新闻媒体或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灾害预报,获取自然灾害预报信息,预测灾害发生趋势和本单位威胁程度。
7.3预警和预报
7.3.1通过召开会议,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对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预报。
7.3.2在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故的信息后,要根据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科室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7.3.3要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使用有关场所和设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4预警解除
上级向本库发出的预警,本库在确定预警内容不会发生后,可以报上级解除预警。本库自行发布的预警,在确认安全后可以自动解除预警。地方发出的预警,在地方发出预警解除后,本库预警自动解除。
8、应急响应
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情况。是否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听从市局指挥。
9、信息报告
Ⅳ级应急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市局。上报事态发展情况。
9.1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施救措施等,详细内容在专项预案具体细化。
10、应急终止
应急处置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事故现场条件已经达到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11、后期处置
11.1灾后恢复
11.1.1对由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应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污物,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
11.1.2储粮化学药剂事故,要确认现场已无有害气体并进行无公害处理,并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对消耗物资要及时、足量补充。要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体检。
11.1.3对基础设施受损的要及时安排维修改造或重建工作。
11.2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及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11.3应急事故调查
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发原因,进行责任界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应急处置中发生失职、渎职的人员要将处理意见一并上报。
12、应急保障
12.1队伍保障
逐步建立起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逐步提高应急队伍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13、培训与演练
13.1培训
应急机构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职工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并着重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
13.2预案演练
13.2.1演练频次
根据本库实际情况确定专项预案演练频次,每项预案每年演练次数不能低于一次。
13.2.2演练要求
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改进专项预案。
14、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不当,失职、渎职的人员,造成人身或国家财产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5、预案的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