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装、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脚手架升降过程中,周围应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任何人不得进入架体下万。
2、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咖。
3、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安全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清除,任何人 (含操作人员)不得在架体上停留。
5、各提升点应保持同步提升,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咖,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进行附着固定,架体附着固定未完成前,作业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架体交付使用前,必须对各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得在架体上推车行走,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以及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8、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防坠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等,至少每半月应检查维修保养l次,且应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异常及时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9、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应停止架体的升降和作业,复工时必须对架体逐项进衍检查,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10、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按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的顺序进行,拆除时应有人员及物体防坠落等措施,严禁随意抛掷物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