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够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三)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的专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有职责分工、管理制度及工作规则。
(五)有8名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中至少有2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有能够满足同期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七)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