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款业务,根据《X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财务收款业务要求明确如下:
1、现金收款工作由财务部出纳或收银人员经办,出纳和收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将单位的现金收入存入个人储蓄银行卡;
3、不准保留账外和坐支现金;
4、各个经营性场所微信、支付宝等等收款码务必是公司名称注册,并按要求及时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收取的现金应按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存入对公银行账户;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XXXX有限公司
财务与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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