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驻村工作队 考勤管理制度新选.
2025-10-05 00:53:40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X村村委会

考勤管理制度

2018年3月

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必须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和当日工作安排情况。

(一)、上班签到:驻村帮扶干部到村工作出勤以签到为始。工作日及加班日按要求进行签到。早上签到起止时间原则上为8点30分以前,截止时间以外不得再签到,未签到的视情况对待和处理。每周统计签到情况,作为干部到村工作记录。周五下午实行签退制,签退时间为下午五点。

(二)、会议签到: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实行签字签到制度,签到截止时间为通知到会时间。

(三)、有紧急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要电话通知村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人员和由第一(队长)确认后予以备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相应规定对待处理(迟到、旷工以签到情况记载和统计为准)。

(四)、签到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与干部到村工作补助等发放相挂钩。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持贫工作严格执行驻村时间要求,保证驻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必须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请銷假管理制度》,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假期结束及时销假。

(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并经所在村委会证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的,需委托他人代填请销假审批表并经过审批同意,归队后及时完善补写请假条手续。请假人请假结束返回后,要在请销假审批表上签字销假,并告知准假审批人员。

(二)、第一、工作队长请假1天以内的,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须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4天以上的,须经总队长或副总队长审批。

(三)、工作队员请假1天以内的,报工作队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须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请假4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须经工作队长签字同意后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6天以上的,须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总队长或副总队长审批。工作队长和第一请假审批通过后,须于批准当日电话报所属县(市)联席办和县(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队员请假审批通过后,须于批准当日电话报所属县(市)联席办备案。各工作队每月上报考勤表时要附上当月所有请假条,请假情况应与县(市)联席办请假备案记录相一致。

(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得超假逾期不归或随意延期请“霸王假",如遇特殊情况超假必须取得审批人员同意后方可补假。超假或未销假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季度在村时间不足5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况上报组织部和联系办给予召回处理。

(五)、第一(工作队长)每月汇总在岗情况,经村党组织签字后报乡镇。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驻村时间的前提下,每季度可安排工作队员轮休1次,时间不超过1周,每批轮休人员不超过1/3。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 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