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各项目低值易耗品管理,根据《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低值易耗品的申购
按照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低值易耗品负责人每月根据年度预算,通过采购链统一申购,根据申购单验收实物,按收货单分部门登记《低值易耗品发放登记台帐》。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随时发放随时登记。部门领用人需在《低值易耗品发放登记台帐》上签字,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需在《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活页帐》上签字方可领用,低值易耗品的调剂、收回时需随时变更活页帐。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统计及对账
低值易耗品每月统计一次,每月25号将《低值易耗品月发放情况汇总表》上报项目综合部经理/总办主任,为费用控制做参考。
每月打印采购链上的低值易耗品统计表,对照《低值易耗品月发放情况汇总表》进行逐个核对。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低值易耗品半年盘点一次,每半年将《低值易耗品盘点表》上报项目综合部经理和项目财务以及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编号标签管理
根据盘点表,将低值易耗品进行分类,如:椅子、桌子、更衣柜、打印机、对讲机、电话等。
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编号,编号规则为类别的拼音生母,加4位阿拉伯数字。如椅子为YZ0001,桌子为ZZ0001,对讲机为DJJ0001,将物品的编号以及使用部门、使用人等情况按照标签的模板分别制作标签,对照实物以及使用人进行张贴。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低值易耗品每半年集中报废一次,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总经理办公室每半年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检查,根据半年盘点情况,核查需要报废的实物,按照报废单流程审批后,方可在台帐中注销。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移转
员工离职或者工作变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个人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活页帐》将物品收回或调剂。并填写相应的《低值易耗品移转单》,并随时变更或注销相应的个人和部门台帐。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1日下发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办公用品、工服、工程材料等不属于一次性消费品的物品。
附件:《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附件:表格模板
1、《低值易耗品发放登记台帐》
2、《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活页帐》
3、《低值易耗品月发放情况汇总表》
4、《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5、《低值易耗品报废单》
6、《低值易耗品移转单》
7、《低值易耗品标签》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