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产权证持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村组:
乙方(土地使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村组:
因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争议土地由甲方持有不动产登记证,乙方实际使用。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以上土地信息均以登记证及官方测量的数据为准)。
一、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争议土地拆迁补偿金领取当日一次性获得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补偿,随后自愿放弃所享有的权利,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拆迁手续。
争议土地拆迁补偿款的剩余部分,作为此土地上附着建筑物的建筑成本,及相关经济补偿由乙方获得。乙方在取得此部分补偿款后,自行处理争议土地上的一切问题。
双方在此协议达成后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保证双方尽早获得争议土地的拆迁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其他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村委会、乡(镇)、农村土地管理机构调解。
(二)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证明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