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我单位郑重承诺:
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并接受人社、住建主管部门监督,若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2014 年12 月29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