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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改造协议
2025-10-05 00:54:33 责编:小OO
文档
电 气 改 造 协 议

甲方:林甸龙海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崔大咏

甲方将10-4号商服楼出租给乙方,乙方因为使用电器超过原设计图纸已安装的线径,所以自行找电业人员在其电表出线单独接一根大平方的电源线,以供其使用。针对此行为双方约定如下:

一、电表使用负荷经电业局核准后方能接线,如使用期间电表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二、要求乙方所接电源线质量合格,外观安装美观、安全。

三、乙方需对所接电源线定期进行维护。

四、穿线时所钻的墙孔应及时封闭,不能漏雨和透气,以免影响楼层供暖。

五、乙方对其临时接的电源线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其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费用。

六、租期结束后,乙方恢复原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2012年9月15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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