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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文本
2025-10-05 00:47:54 责编:小OO
文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  城市性质、规模

                第四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五章  用地布局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七章  绿化景观与风貌规划

                第八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节  电讯工程规划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七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九章  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二节  抗震工程规划

                第三节  消防工程规划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划是临朐经济开发区内各项建设的法规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  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三条  本规划由临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第四条  本规划的基本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GB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临朐县城市总体规划》;

    (5)92年作的《临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6)县委、县府对临朐经济开发区的要求和意见;

    (7)县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和意见;

    (8)临朐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现状。

    第五条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4—2010年

    第六条  总体规划的原则是: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必须与人口、环境、资源统筹考虑,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发区总体规划必须依据现状特点,着眼于近中期,综合考虑未来的远景发展,统筹安排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保证经济和城市的持续发展。

    2、坚持弹性发展原则。在新形势下,社会、经济正处在多元发展、重新配置阶段,规划要为之留有余地,起到引导和促进发展的作用。

    3、坚持规划设计高水平、环境景观高质量的原则。通过规划的控制、引导,把临朐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一个不仅经济效益好,而且环境优美的新开发区。

    4、坚持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原则。实施农村城市化是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必须走出的一条道路,在规划建设中,要借鉴其它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

    5、坚持规划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不追求构图的好看,图面的花哨,而从实际出发,放眼未来的发展使规划更便于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七条  规划充分利用开发区优越的地理位置,依靠经济的协调高速增长,把经济开发区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临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区、城市建设的样板区、辐射带动全县的经济发展。

    第  临朐经济开发区的各项发展建设指标为:

    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

    人均道路面积≥18平方米

    人均生活用水量220升/日

    人均生活用电量900千瓦时/年

    集中供热率≥80%

    电话普及率≥90%

    人均绿地≥18平方米

工业废水处理排放达标率100%

    污水排放处理率100%

    给水普及率 100%

    绿化覆盖率45%

    第三章  城市性质、规模

    第九条  规划确定临朐经济开发区的性质是依托老城区与便捷的交通优势,加大科技投入从而努力实现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由此确定开发区的性质为现代化的综合工业园区。

    第十条  规划确定开发区规模为

    1、人口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考虑到开发区的特殊性,规模开发区人口规模达到3.5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开发区控制范围为19.1平方公里,其中北区5.7平方公里,西区13.4平方公里。

    

第四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十一条  总体布局结构

    1、总体布局结构

开发区整体形成“两区、四轴”的格局。“两区”指北区与西区。“四轴”指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及临朐路形成的交通大道、景观大道轴线。

    2、路网骨架形态

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式,交通性干道处于开发区外侧,生活性道路位于内侧。

    第五章  用地布局

    第十二条  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应按照《临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总图》所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

    第十三条  居住用地布局

    1、北区居住用地主要布局于北环路以南,羊临路以东,西区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布局于青临铁路以西,创新路以东,兴隆路以南地区,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71.7公顷。

    2、居住区建设以集中成片的开发方式为主,新区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改善居住环境。

    3、居住用地建设应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依据,建设风格类型多样、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第十四条  工业用地布局

    根据风向和地下水流向,北区工业用地布局于民主路西部,青临铁路以东,为二类工业用地。西区兴隆路以北为三类工业用地,兴隆路以南为一类工业用地,企业性质主要以高科技企业,无污染的工业企业为主,严格杜绝有污染的企业项目。工业用地总面积为495.8公顷。

    第十五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200.4公顷,占总用地的19.5%。

    2、商业金融用地:北区商业用地布局在羊临路以东,北环路南侧。西区商业用地布局于创新新路以东,沂山路以北,兴隆路以南地区。

    3、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将位于朐山路北部的临朐镇医院予以保留,并完善扩充其用地。

    4、教育科研用地:规划保留县第六中学(西苑中学),搞好现有校舍改造,设施更新配套和师资队伍建设,建成标准中学。

    5、市场用地:规划在北区临朐路两侧、北环路以北为市场用地,该处既与市区联系方便,又对外交通便捷。

    第十六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在西区兴隆路和秦池路之间布置了仓储用地,面积为.9公顷。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七条  对外交通

    青临铁路从开发区西区西侧经过,由于现状青临铁路距站前路太近,无法留出足够的火车站场,因此规划在现状铁路西侧另设一根线,原线将逐渐废弃以至拆除,作为站场用地。

     第十  开发区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宽度分别为:主干道40—60M、次干道30—40M、支路16M以上。

     第十九条  开发区内道路成呈方格网状,北区形成成五纵四横格局,南区形成四纵十横格局。

     第二十条  道路走向、断面形式、交叉口广场控制半径详见《临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均为平交,采用灯控、渠化等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新建各类建筑物均按规定留足停车场用地。

    第七章  绿化景观与风貌规划

    第二十三条  规划2010年绿地面积218公顷,人均绿地9平方米,绿地率35%。

    第二十四条  开发区的绿地系统规划以建设现代化园林式开发区为目标,以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为主体。

    第二十五条  绿地规划坚持“两突出,两结合”原则,“两突出”即突出弥河、石河两侧绿带的自然风光,突出青临铁路两侧的绿化景观。“两结合”即点、线、面结合、开发区内部绿化与外部大环境绿化相结合。

    第二十六条  北区集中公共绿地布局了两处,一处位于羊临路以东,污水处理厂西侧;另一处位于北环路以北、西部临铁路处。西区集中公共绿地布局了五处,分别位于铁路以西、北环路南侧;山旺路东头;县六中西侧;创新路与朐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另外,在居住区中心及交叉口等处设街头绿地和公共绿地,为居民提供日常活动空间,美化环境。沿石河与弥河岸全部进行绿化,规划沿岸不小于150M绿化带。在石河以南铁路以北地区规划为城北森林公园。

    第二十七条  沿青临铁路两侧规划不小于50M绿化带,栽植乔木与灌木。北环路、南环路、西环路两侧控制不小于30绿化带。其它城市干道两侧控制不小于15M绿化带。在工业用地与其它用地之间设置50—100米宽的防护林带。

第二十  城市建筑风格突出“雅、丽、淡、巧”。

“雅”指建筑面貌雅致可观清秀大方。

    “丽”指底层建筑和商业建筑的底层部分要华丽多彩、讲究艺术,展现文化内涵。

    “淡”指建筑色彩以白色和淡黄色为主,体量轻盈整洁,不过分修饰。

    “巧”指对建筑物的细部处理巧于组合巧于安排、巧于制作、突出建筑的美感和艺术情趣。

    第二十九条  城市景观划分为四类景观建设控制区。一类为商业金融、文化用地,建筑高度≥5层,建筑密度25—30%,绿地率≥45%。二类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和体育用地,建筑高度≥4层,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50%。三类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3层,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四类为工业和仓储用地,建筑高度≥12层,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25%,绿化覆盖率>30%。规划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沂山路为绿化景观轴线,兴隆路、朐山路、临朐路为建筑景观轴线,同时规划了11处景观结点。

第八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条  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按220升/人·日,工业用水标准按180吨/公顷·日,开发区给水总量约为9.9万吨/日,3615.7万吨/年。

    第三十一条  供水管网采用支状与环状相结合的方式,在区内设半环状供水主干网,确保全区供水可靠性。主干网管径400—600MM,支管200MM。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二条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根据地形汇入雨水干管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弥河,工业污水在厂内进行预以处理,达到城市管道水质接纳标准后再进入城市污水管道送至污水处理厂。

    第三十三条  城区雨水系统水力计算采用临朐暴雨强度公式。ф=Ψ·a·f。

    第三十四条  2010年开发区预测需集中处理的污水量为7.9万吨/日,22万吨/年。

第三十五条  污水处理厂设在北区弥河西侧,新海路南侧,规模10万立方米/日,为二级处理。规划开发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以上。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三十六条  电力负荷预测:居民人均生活用电800千瓦·小时/年,工业用电按350千瓦·小时/万元,2010年开发区用电量为9.086亿度.

    第三十七条  开发区供电分为南北两片,西区在西环路与山旺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一处100KV变电站,北区在污水处理厂西侧规划设一处110KV变电站。

    第三十  电力线路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位于路南和路东.

第四节    电讯工程规划

    第三十九条  规划开发区交换机总容量为3万门,2010年电话拥有量90部/百人.

    第四十条  规划在朐山路以北、医院以西设一处电信局,作为开发区电信总局。

    第四十一条  开发区内电讯线路,主要采用电信电缆沿道路埋地敷设,位于路西和路北。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四十二条  近期开发区燃气供应以煤气为主,来源于兴隆东路南侧的焦化厂。远期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来源于青州,规划在北区北部羊临路以东设一天然气门站。

    第四十三条  燃气管道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沿城市道路敷设中压主管。

第六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四十四条  规划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热电厂位于西区北部、站前路西侧。

    第四十五条  供热管网沿城市干道在地下敷设。

第七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四十六条  开发区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实现垃圾收储集中化、储运机械化、处理无害化。

    第四十七条  垃圾中转站,规划按每处中转站服务3k㎡左右标准,共需建垃圾中转站5处。

    第四十  公厕按2.5座/10k㎡标准,开发区需建35座公厕。

第九章    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四十九条  城市防洪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城市防洪规划与流域规划相结合,河道治理与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相结合。

    第五十条  为确保城市安全,确定弥河采用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石河采用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在纸坊镇驻地南侧和西侧设防洪沟。

第二节    抗震工程规划

    第五十一条  对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通讯系统、医疗系统、粮食系统等城市主要生命线工程的建筑物及设施按地震基本裂度7度设防。

    第五十二条  对火灾爆炸、毒气污染、火灾次生灾害源搬迁或设防加固。

    第五十三条  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每人不小于3平方米,疏散半径在1000米以内。

    第五十四条  以城市主干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次干路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

第五十五条  新建工程必须根据国家颁布《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设计抗震裂度达到7度。

    第五十六条  重点防护目标的建筑必须按规定设防,设计抗震裂度达到7度以上。

    第五十七条  主要重点防护目标为邮政局、电信局、医院、变电站、热电厂、燃气设施、水厂、火车站、消防站、重点学校。

第三节    消防工程规划

第五十  按消防责任进行消防站布局,规划2个消防站。一处位于沂山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处位于弥河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北角,消防站的建设与建成区组团的开发同步。

    第五十九条  消防供水以城市自来水为主,供水管网建成环状,管径不小于100mm,规划城区主要道路按间距120米设置消防栓,次要道路及居住小区按保护半径150米沿路设置。

    第六十条  结合城市的道路新建、拓宽以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逐步建设现代化的火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六十二条  开发区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三条  规划建议将人防工程纳入城市空间利用统一规划。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四条  近期建设用地要严加控制,逐步推进,紧凑发展,按功能分区布局的原则,既照顾到近期实施的可能性,又充分考虑远期发展的科学合理性。

    第六十五条  近期建设重点

    1、居住用地:重点建设北区居住用地。西区重点建设医院、中学西部居住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2、工业用地:在现状工业区的基础上,重点在西环路东侧布局,西区兴隆路以南严格杜绝有污染工业。

    3、商贸、市场用地:逐步建设北区羊临路以东市场、商业设施并形成规模。西区完善与居住区配套的商贸设施。

    4、有重点建设几块公共绿地,改善开发区生态环境。

    5、整理路网,完成开发区西环路、北环路建设及沂山路、朐山路、兴隆路、创新路、新海路建设。

    6、对县六中进行改造、达标。

    7、完善临朐镇医院设施,扩充其用地,增加床位。

    8、文化:搞好小区内文化馆的配套建设。

    9、在建设道路的同时,配套建设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及电力、电信网。

    10、近期建设西区南部消防站,并配备相应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二处,公厕10处,建设车辆冲洗场1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  本规划解释权归临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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