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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知识培训内容2013、3
2025-10-05 00:48:29 责编:小OO
文档
【培训时间】:3月11日

【培训地点】:多媒体报告厅

【培训内容一】: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级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教育、、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气象、地震、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等,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六)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第七条 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指导学校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将学校校园及周边的信息监控设备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建设范围;

  (四)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 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办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资、校园安全保卫条件建设经费、校舍安全经费等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证;每年应当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学校校址安全进行鉴定,对迁建、新建学校校址进行评估,确保校址安全。

  第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四条 、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五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 水利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校舍所处地区的防汛信息,为洪涝灾害易发区域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宣传防汛知识。

  第十七条 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采取防雷击避险措施;地震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地震灾害预防措施。

  第十 举办学校的当地、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质量标准;

  (二)保证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配足配齐监控报警设施与防卫器械;

  (三)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规定;

  (四)每年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维修改造或者拆除;

  (五)为学校购买学生安全事故校方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上晚自习。学校应当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

  学校应当保证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该根据需要在课余时间开放学习及各种功能设施,组织多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当地必修课程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选配优秀教师,保证课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二十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需要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救护常识培训和事故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游泳等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不得将校园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学校校园内有教职工生活区的,应当将教职工生活区与教学区隔离开,并开辟不同的进出通道。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学校周边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由教育、、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地震、气象、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建设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者高频设备项目,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三十 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和学校集中的区域设立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的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法施划人行横线,设置提示标志,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十条 文化部门应当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 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二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四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事发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防止新闻媒体渲染炒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内容二】:当前教师在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尚未完全形成。在当今社会背景下  一些成年人的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给中小学生造成了负面影响。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学生行为失范,导致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这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在未成年人中间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意义非常重大。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以理论和“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并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事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第三,要明确教师的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

一、下面当前个别教师在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教师安全意识淡漠: 应该说,我们广大教师基本上都能注意到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的重要性。但不可否认,在教师群体中,也存在着个别教师安全意识淡漠的现象,细分起来有如下几种:

1.“严师型”:如,中小学生注意稳定性不高、易分散、自制力差,因此易调皮捣蛋。对于这些调皮的学生,有些教师就采用“严师出高徒”的教育方法对学生施行体罚,如对懒惰的学生就用抽懒筋的方法,即用教鞭打手掌;对撒谎的学生就用掌嘴的方法;对上课讲小话的学生就用黑板刷刷嘴巴的方法。细细分析起来,这些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因为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体罚学生的危害,自然更谈不上对学生安全的重视。2005 年 11 月 1 日 下午语文课期间,因小 A 喊其他同学绰号,扰乱了课堂纪律,教师张某对其进行了体罚,造成小 A 右下颌软组织轻度挫伤。次日,小 A 的家长到学校交涉,张某当面向小 A 及其家长赔礼道歉。学校支付 2   3 元医疗费,并对张某进行了通报批评。(摘自中国徐州网)为“促使学生进步”,某城区第四小学一教师出“奇招”:考试成绩 90 分以下的,都当众跪下,用双膝走上讲台领考卷。某日下午 6 时许,该校一年级二班学生小 B 在语文单元测试时,由于成绩没有超过 90 分,这位教师责令其从座位处跪着上讲台领卷子。当时,该教师站在讲台念姓名和成绩,被念到没上 90 分的,在一声“跪”的命令下,就当众跪下行走,其他人哄堂大笑。

2.粗心型:一些教师由于过于粗心,没有发现学生身体的异常现象,因而使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某高中的一名高二学生,因逃课去网吧,被老师批评并停课一天后,从七楼跳下身亡。回顾其出事前的一些状况,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深悔自己粗心,没能及时发现这名学生在精神状态上的异常。其实事后据该生的同学反映,这名同学由于父母离异,一直就喜欢独自一人行动,被停课当天就曾对同学说自己不想活了。某中学一名教师在上课时,因 15 岁的男生傅某不遵守课堂纪律,对他进行教育拒不认错,这位教师十分气愤,先用右手推傅某的左肩膀一下,傅某仍不承认错误,该教师又用右手打傅某胸部和后腰各一拳。傅某当日下午四时感到腹痛,晚九时送医院诊断,诊断为脾破裂两处,并怀疑有白血病。经急诊手术,将脾切除,并在手术中确定傅某因原患有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引起脾肿大。傅某做完脾摘除手术 17 天后已基本痊愈,但由外科转内科治疗白血病时,在内科住院 24 天后突然死亡。分析出现上述两则案例的情况,造成两起学生死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在教师,但如果我们的教师平时对学生细心一些,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3.南郭先生型;目前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南 郭先生”。他们专业知识不过硬,因而不能及时发现或避免教学中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老师错误指导,少年腰部受伤 2001 年 3 月,青海省湟源县大华镇某小学学生张某上体育课时,在老师吴某的指导下做弯腰动作,吴老师认为张某的动作不规范,在纠正动作时用力压张某颈部,造成张某腰椎生理曲度发生变形。上述案例发生后,学校和当时的体育老师虽然都比较重视,多次到医院看望,但细细分析案例背后存的问题,该教师的专业知识不过硬,安全意识不强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教师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修养,尤其是中学体育、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更为重要。

(二)个别教师缺乏爱心与耐心

1.急躁型:当前在我国,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案件中, 30 %左右的是由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引发的。同时,相当一些的中小学校里存在着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由此给学生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屡见不鲜。而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教师由于工作压力过大造成的心理问题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与耐心。现年 13 岁的范玲玲在河南西峡县某学校学习。 2002 年 9 月下旬的一天,上数学课时,数学教师赵某在课堂上向范玲玲要数学作业,因范站在座位上未动, 赵老师便又重复喊了一声,让范玲玲把作业交上来。但 赵老师看到范玲玲还没有做完作业时,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摔到地上,并对其来回推搡,接着又照范玲玲同学的脸上打了几耳光。当时,范感到头晕眼黑,第二天开始出现高烧症状,接着出现恶心、头疼、头晕、呕吐、不能走路、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等症状,后经司法技术鉴定为阻塞性脑积水。试想,如果上述案例中的 赵老师能耐下性子,对孩子多一些爱心,耐心地询问范玲玲,而不是盛怒之下对其进行体罚,其后也就不会有赵玲玲的肉体上的痛苦,也不会有 赵老师心灵上的折磨了。因此,教师缺乏爱心和耐心,也是造成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

2.粗暴型

2007 年 1 月 4 日 ,贵阳某小学的 3 名学生,因没能坐学校的校车,就步行去上学。没想到,一辆白色特锐车失控,导致步行的这 3 名小学生当场死亡。

2006 年 10 月 11 日 下午,中山大学附属小学 50 名学生和两名老师因出现食物中毒现象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疑与学生上午课间餐食用的红豆糕与豆浆有关。

2006 年北京某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 15 名儿童和 3 名教师在幼儿园被人砍伤。其中两名重伤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 年某地某校两名小学生因迟到被班主任罚站到室外。由于是冬天,当日又下大雪,两名小学生站了一个多小时后,趁老师不注意,跑出校园。因惧怕家长责问,不敢回家,在大雪天寻找避风的庙宇。数日后,在田地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

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消失,面对着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安全问题,教师如何在工作中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二、教师如何在工作中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事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第三,要明确教师的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

作为班主任还要采取以下方法保护学生的安全:

1、常宣传。班主任要对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经常宣传,具体落实。可以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上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不厌其烦地讲,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把安全“风”吹进学生心里。只有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学生的安全工作才算做到家。

2、多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班级安全、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均有一定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班主任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工作不能存在侥幸的心理,更不能采用投机取巧的方法,而应该脚踏实地地防患于未然。班级可办“安全专栏”,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法制的知识等。利用各种活动,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心,润人细无声”。

3、细管理。安全工作必须从细处加强管理。安全工作的细致教育管理是班主任工作中的最重要一环。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虽然学生大部分时间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忘了那少部分时间(即课余时间)。事实证明,我们很多的纠纷、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

    一个优秀的班主任要善于对空当时间进行细致入微的管理。在工作中履行“六到场”——午睡到场;课间操到场;课余时间到场(班);集合到场;集会到场;升旗仪式到场。否则,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

   4、巧沟通。班主任要善于沟通、巧妙沟通。注意观察自己的学生,一旦发现学生中有异常动向,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学生与学生有矛盾,班主任要沟通心灵,消除隔阂,特别是本班学生与其他班的学生存在分歧时,一定要沟通在先,消除隐患,化干戈为玉帛。班级安全工作不是班主任一个人的事,班主任还要与其他教师以及学生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合力抓好安全工作。班主任还要沟通家长、社会等各方面,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及班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的每一位科任教师均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对于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学生安全工作,要以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此项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地位,认真抓好,特制定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要有强烈的教育意识,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和进行危险活动如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推拉、打闹、追逐、摔跤、打球,攀爬树木.围墙、水池、雨棚、围栏及球场篮球架要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制止。

三、教师应严格管理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考勤制度,不得随意准许学生离开教室,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务室并报告学校。如有学生缺席,课后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实缺席学生去向。

四、一般情况下不得将犯错误学生单独请出教室,确需对个别学

生及时进行单独教育,应当派专人把学生送给班主任处或教育处。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激和侮辱性语言。

五、工作中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规定。

六、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人不宜的参加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七、组织校外教育教学活动须经学校批准。

八、担任有实验课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电教人员和微机房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则,课前告知学生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密切注意课堂情况,如有意外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培训内容三】:安全知识教育

  一、防溺水(特别注意:没有家长及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严禁下河、湾及游泳)

  夏季气温闷热,许多学生喜欢选择游泳降温,易发生溺水事故,我们江山市每年都有许多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不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的地方去游泳。要对游泳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游泳,下水前后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1、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下水前的要做好准备,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2、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3、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4、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呼叫同伴救助。

  5、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马上现场急救,将溺水者救上岸,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将其舌头拉出,保持呼吸通畅;然后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做“倒水”动作;接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二、防中暑

  1、中暑的诱发原因:气温高于34℃,在强烈的阳光下照射过久;所处环境温度高、通风差、阳光直射强;外界温度高,内部空气湿度大,通风差,汗液难蒸发,体热积蓄过多;高温下,出汗过多,身体中的水和盐分大量排出,又得不到及时补充等都可能引起中暑。

  2、分级症状:①先兆中暑。大量出汗、口渴、头昏、耳鸣、胸闷、心悸、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不超过37.5℃;②轻度中暑。体温在38.5℃以上,并伴有面色潮红、胸闷、皮肤灼热等现象;或者皮肤湿冷、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而快的情况;③重症中暑。除以上症状外,发生昏厥或痉挛;或不出汗,体温在40℃以上。

  3、中暑的预防措施:

  出门要戴太阳镜、遮阳帽或使用遮阳伞,涂抹防晒霜,穿透气性好的、浅色的棉质或真丝面料衣服。在中午13时前后2小时尽量避免外出,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较大。随时喝水,不口渴也喝。喝防暑饮料,如绿豆汤、西瓜汁、菊花茶等,也可以适当吃些冷饮,但不要吃得过多。空调时室内外温差不要过大,否则会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功能障碍,出现不适。空调间一定要注意通风换气。睡眠要充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也是预防中暑的措施。高温环境下,要补充蛋白质,如新鲜的鱼、虾、鸡肉、鸭肉等低脂肪的蛋白质;或豆制品等植物蛋白质食物。出汗过多时,应该适当补充一些钠和钾。钠可以通过食盐、酱油等补充,含钾高的食物有豆类、坚果类等。室外作业者及长时间在户外者,要随身携带防暑品,如十滴水、藿香正气液等。注意控制情绪,尤其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更要小心。

  4、中暑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了先兆、轻度中暑的症状,应离开高温现场,到阴凉的地方坐下休息,并且及时补充水分,如果出汗较多,最好补充淡盐水或者含盐的清凉饮料;解开领口口子、领带、皮带等一些配饰,保持身体周围通风;涂抹或饮用解暑药物,例如涂抹清凉油或者饮用十滴水、藿香正气液等,缓解不适感。重症中暑的尽早治疗,尽快降低身体温度。否则会造成身体多个器官的损害,尤其对脑的损害,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如导致言语障碍、智能低下等。

  三、防触电

  夏季高温炎热,家用电器使用频繁。人出汗多,手经常是汗湿的,而汗是导电的。所以,在夏季要特别注意:

  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禁止私拉电线,私安电炉等,不要用手去移动正在运转的家用电器,如台扇、洗衣机、电视机等等。如须搬动,应关上开关,并拔去插头。

  2、不要赤手赤脚去修理家中带电的线路或设备。如必须带电修理,应穿鞋并戴手套。

  3、对夏季使用频繁的电器,如台扇等,要经常用电笔测试金属外壳是否带电,加装触电保安器(漏电开关)等。

  、如不慎家中浸水,首先应把家中的总开关或熔丝拉掉,以防止正在使用的家用电器因浸水、绝缘损坏而发生事故。其次为切断电源后,将可能浸水的家用电器,搬移到不浸水的地方。如果电器设备已浸水,在使用前,应对设备的绝缘用专用的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如没达到规定要求,要对绝缘进行干燥处理,直到绝缘良好为止。

  四、防雷击

  (一)人在室内避雷

  雷雨天气时,要注意关好门窗,以防侧击雷和球状雷侵入。

  雷雨天气时,最好拔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不使用带有外接天线的收音机和电视机;不接打固定电话。

  雷雨天气时,不接触天线、管道、铁丝网、金属窗、外墙等;远离带电设备;不赤脚站在泥地和水泥地上。

  不在雷电交加时用喷头洗澡。

  (二)人在户外避雷

  1、立即选择装有避雷针、钢架或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等处所避雷,但是不要靠近防雷装置的任何部分。若找不到合适的避雷场所,可以蹲下,两脚并拢,双手抱膝,减少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立即披上不透水的雨衣。

  2、不要待在露天游泳池、开阔的水域或小船上;不要停留在树林的边缘;不要待在电线杆、旗杆、干草堆、帐篷等没有防雷装置的物体附近;不要停留在铁轨、水管、煤气管、电力设备、拖拉机、摩托车等外露金属物体旁边;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山顶孤立的大树边尤其危险);不要躲进空旷地带孤零零的棚屋、岗亭里。

  3、不宜在旷野中打伞或高举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锄头等;应立即停止户外活动。

  4、要避免开摩托车、骑自行车,更不能开摩托车、骑自行车在雷雨中狂奔;人在汽车里要关好车门窗。

  5、多人一起在野外时,应相互拉开几米距离,不要挤在一块。

  6、高压电线遭雷击落地时,当心地面“跨步电压”的电击。正确逃离法是:双脚并拢,跳着离开危险地带。

  7、身处空旷地带宜关闭手机。尽量不要操作一切电器设备。

8、打雷、闪电时,不要站在高处;千万不要到树下或建筑物墙边躲雨;尽量避开电线,不要从电线底下通过,更不要用手去触摸电线;尽量穿鞋子,不要赤脚在室外行走或玩水。

  五、防中毒

严防夏季食物中毒事故及传染病的发生。学校利用集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饮食饮水卫生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变质和不洁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每个教室配备热水专用桶,防止喝生水现象;学校还定期对教室、厕所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做好预防工作。

  2、 食品要低温储藏,做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

  3、夏季是植物病虫害高发季节,菜农、果农用农药杀虫在所难免。应尽量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水果蔬菜,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检测的公示布告。食用前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

  4、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更应慎重,要注意销售场所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如温度控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制品在夏季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或隔餐、隔夜食物存放于冰箱或食用外购卤味时,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如发现熟食制品变质变味,则应弃去,因为一些微生物产生的毒素靠加热是破坏不了的。

  5、食用冷饮要适量。夏季冷饮历来是安全性较低的食品,这既有生产加工运输冷藏等方面的问题,也有消费者保管不当的问题。因此购买冷冻饮品尽量选择正规商场和超市,除查看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不要购买包装破裂、变形的产品。

  6、慎食水产品。各种鲜活水产品因天热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黄鳝、龟鳖、螃蟹、虾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

  7、包装食品即时食用。听装、瓶装、罐装、纸盒、真空包装的各种牛奶、肉、禽、蛋类食品,具有安全、方便、快捷的特点,但最好打开后即时食用完毕。因为这类食品之所以安全的主要原因就是隔绝空气,一旦打开,随着夏季气温的升高,细菌生长繁殖的速度加快,如不能及时使用冷藏等后续保护措施,很快就会发生变质。

  8、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六、防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全方位排查统计学生上学、放学乘车方式,要求家长按时接送孩子。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举行了“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征文比赛活动;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成立保安和教师值班队伍,要求保安着保安服装,佩戴醒目标志,在学校门口维护进校入校学生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一)在雨天行走,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要在人行道上行走。

 2、雨伞、雨衣尽量不要遮挡眼睛,保证看清道路。

 3、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与机动车抢道。

 4、不要在路上追逐打闹。

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拼装车等。

(二) 在雨天骑自行车,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l.骑车途中遇雨,不要为了免遭雨淋而埋头猛骑。 

2.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把骑行。 

3、应与前面的车辆、行人保持较大的距离。 

4.雨天道路泥泞湿滑,骑车要精力更加集中,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些才好。

七、课间活动时应注意

(一)、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二)、雨天路滑,操场、楼梯、走廊也因雨水而易滑倒

1、不准在操场、楼梯、走廊追逐、打闹,走路要慢行。

2、上下楼梯要有秩序,不拥挤,不冲撞。

3、不准在楼梯、走廊玩游戏。

4、一旦需要紧急疏散的时候,要求老师学生不要惊慌,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离开,避免件发生。

(三)、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八、上体育课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上体育课时衣着上应注意些什么? 

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如跳箱、单双杠、铅球……所以为了安全,上课时衣着有一定的讲究。 

1.衣服上不要别胸针、校徽、证章等。 

2.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3.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 

4.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 

5.患有近视眼的同学,如果不戴眼镜可以上体育课,就尽量不要戴眼镜。如果必须戴眼镜,做动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做垫上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6.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 

7.衣服要宽松合体,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有条件的应该穿着运动服。 

(二)上体育课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 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铅球、铁饼、标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九、防其他

  防偷盗。夏季天气炎热,外出时在就餐、乘车、购物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

  防火灾。夏天天热是火灾高发期。不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乱扔火种,点蚊香一定放在安全的地方。

  防抢劫勒索。要求大家不要到社会复杂场所活动,不要到偏僻人少处活动,以免遭受抢劫勒索。

  防严禁制刀具进校园。充分利用校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做到学校师生,人人皆知;学校安排班主任对班级每天认真清查刀具,并作好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在学生中举行了“告别管制刀具”千人签字活动仪式,增强了学生对刀具的危害性的认识。

  防性侵害。夏天天气炎热,女生尽量减少夜间单身外出,不要到偏僻地方行走、逗留,外出活动时应结伴而行,平时衣着自然得体,以免被坏人盯上。

  防过度疲劳。不可学习或者上网太晚,按时作息。

  防自然灾害。夏季多雨,注意防雷电、暴雨、冰雹、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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