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二、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
四、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以提高学生语、数、外等学科考试成绩为内容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托管中心、统一组织购买或到指定书店购买相关资料等有偿活动。
5、学校把禁止有偿家教、乱购资料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师德考核、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测评考核内容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现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学校被查到办班补课、买资料的,退还所有收费,扣除本学期绩效,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晋级,还要追究包级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师保存,一份由学校存档。
校长: 教师:
卫辉市第七中学
2014年2月27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