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司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实施,保证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级部门及岗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车间专业与兼职相联合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HSE部作为公司专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安排、部署环保工作,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业务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环保职责,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 部门(机构)环保管理职责
第 公司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环保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
1、贯彻国家、及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审定环保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规划。
3、审定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审查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协调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5、审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引进;
6、讨论和决策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公司HSE部门环保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各项环保管理档案、台帐,并负责检查和落实。
2、组织好公司干部员工的环保知识及理论学习和培训,不定期对环保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提高全部员工的环保素质。
3、严格执行环境保律法规,按时填报统计报表和审报排污情况,如实填报各类环保管理台帐,并按监测计划按时对排放污染物实施监测。
4、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规,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及不稳定运行的环保设施限期整改。
5、协助上级环境管理部门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6、制定环保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环保措施经费正确、合理使用。
7、负责本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公司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作业环境的监测及职工体检工作。
8、配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以削减排污总量为重点,组织对各项污染物减排措施的落实和治理。
9、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环保和污染治理设备的管理和建档工作。
10、参与环境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11、负责设备日常维护检修、装置停车检修等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
12、负责污染处理、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将污染处理、监测设施纳入日常设备管理。
第十条 生产部门环保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杜绝跑、冒、滴、漏和环境污染事故,实现安全、稳定、清洁生产。
2、负责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设施同时运行、维护和保养。
3、负责试生产、生产及开停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落实。
5、负责能源管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计划、措施和实施工作。
6、掌握排污动态,避免超负荷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7、对发生生产事故或其他非正常排污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8、如果发生污染事故,要协助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出具生产状况报告。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环保职责
1、负责各项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等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资金结算。
2、负责按规定拨付环保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3、负责审定环境保护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按照预算落实资金,并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4、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帮助环保部门筹集环保方面的资金,协助办理项目减免税事宜。
5、加强对公司环保专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环保资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6、核实及支付排污费。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部门环保职责
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及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环保及技术要求,并提出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
2、负责重大环境科技研究及环境科技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
3、在制定和组织公司技术改造措施时,采用低污染或无污染的技术设备和工艺,在制定技术改造方案时要同步考虑环境保护设施的改造和更新问题,完善环保设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环保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各公司环保岗位员工的合理配置,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环保技术人员的配备。
2、对环保技术岗位人才转岗进行审批制度,保证技术人才的稳定性。
3、负责督促落实全员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计划、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环保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审核基建项目的施工初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
2、负责督导新、改、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及落实。
3、负责项目基建期间环保资料的保管与生产期间的资料移交工作。
4、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对涉及到危险品、放射源、危险废物等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安全协议、安全措施等条款,发生事故按照合同处理。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档案信息管理部门环保职责
1、档案岗位做好相关环保资料的保管、留存和借阅工作,确保环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凡属环保密级档案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阅览。
3、建立环境信息网络,确保全员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悉,并对所批露环保信息进行审核和发布。
第十六条 公司管理部门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法规,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把环保考核指标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体系中。
2、会同安全环保部制定环保目标指标,负责下达并组织进行考核,对季度和年度环保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会同安全环保部确定公司环保工作的评优工作。
4、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党群部门环保职责
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监督各公司部门做好各项环保和工业卫生工作。
2、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3、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 岗位环保职责
第十 公司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1、对本公司宣传贯彻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进行监督,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并监督HSE委员会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接受培训考核。
3、深入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环保工作的各种思想问题,防患于未然。
4、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环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到所辖各单位检查安全环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监督HSE委员会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环保技术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环保资金投入。
6、按时参加HSE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参与决定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奖惩。
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汇报制度。
第十九条 总经理环保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3、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制定公司环境方针;主持公司管理评审;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充实环保技术管理人员;组织建立并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审定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批准重大环保技术措施,保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为公司QHSE体系运行配备所需的人、财、物及专项技能等资源,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5、主持召开公司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决定环保工作的重要奖惩。
6、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参加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十条 生产副经理环保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带头履行环保任务和职责。
2、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并负责实施。
3、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方针目标中,并根据环保目标责任要求积极开展环保工作。
4、负责健全本单位环保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专职环保技术管理人员,并保证专业管理人员的稳定。
5、保证环保资金投入,负责环保技改经费及污染治理费用的审批及重大环保措施计划的审核。
6、主持本单位环保会议,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组织讨论解决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注重污染预防、注重清洁生产,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工作,使排放污染物达到上级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指标要求。
8、督促制定并执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演练工作。
9、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控制职业病,并负责督导检查。
10、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 总工程师环保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管理的环保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工程科技开发主管部门环保职责和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加强环保技术管理,积极采用环保先进技术。
3、在组织新、改、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保责任条款。负责大检修的环保管理和外来人员的环保教育领导工作。
5、负责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环保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
6、参加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第二十二条 总会计师环保职责
1、严格执行环保专项资金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保证环保技术措施和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审查公司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把环保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公司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审核事故费用支出和排污费支出。
4、参加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第二十三条 销售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配合公司对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严格审查公司物资采购,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严格做好公司闲置物资、原料及成品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含专业负责人)环保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专业分工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
2、审查公司本专业清洁生产项目、环保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先进、切实可行。
3、参加公司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污染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4、参加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第二十五条 HSE部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环境保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负责落实上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监督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2、审查各项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体系的运行;
3、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倡导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使公司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4、组织环境保护科研攻关和环境保护技术的论证及推广应用;
5、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指标的制订与监督考核,组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
6、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在存在的问题。
7、组织和参与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职责
1、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2、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各种环保活动,负责活动记录,提出改进环保工作意见和建议。
3、负责环保管理台帐及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记录。
4、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环保教育。
5、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纠正,并及时报告。
6、认真检查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整改或汇报。
7、负责完成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 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1、车间主任对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环保设施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公司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环境因素识别和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制定本车间的HSE管理方案。
4、组织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环保教育,组织并参加环保培训、宣传活动。
5、对本车间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建立本车间的环保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技术人员。
7、参加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意识。
第二十 车间副主任的环境保护职责
1、积极配合车间主任工作,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分管理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3、在保证无污染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环境因素、污染隐患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采取措施,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5、负责落实车间大检修时环保措施,执行检修风险管理方案。
6、在制订改造方案和编制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措施,并负责落实。
7、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8、负责对车间干部、员工进行环保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 车间技术人员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生产过程和设备的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技术和设备的环保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间环保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环保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生产、设备的环保技术培训。
4、负责装置停工检修风险管理方案的制定,对其中的环境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环保要求。
第三十条 车间专兼职环保人员职责
1、车间专兼职环保技术人员在车间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环保管理工作,贯彻上级环保部门的指标和有关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对班组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环保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参与制订、修订车间有关环保管理作业文件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确认,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领导做好员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环保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环保教育。
4、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环保措施。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6、参加车间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环保台帐的填报,环保基础数据的采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第三十一条 班组长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对环保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环保工作。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各项环保管理作业文件和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环保宣传教育。
4、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环保教育。
5、负责班组环保检查,发现不符合环保要求和环境污染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上报上级。发生污染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整改,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环境保护职责
1、了解并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因素。
2、熟练掌握本岗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和应急反应计划,并且会操作。
3、参加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发现污染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于下发之日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