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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2025-10-05 00:56:01 责编:小OO
文档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灾民及时转移安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统一指挥,镇村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灾民转移应急领导。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各行政村“两委”及民兵要按照预案明确的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灾民转移任务。突出重点的原则,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被围困群众,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问题。 

二、转移安置对象 本预案所称的转移安置对象是指因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沙尘暴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滑坡、泥石流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村庄受淹、冲毁、危房倒塌、地质塌方、河道采沙点冲毁、在建工程受淹冲毁的灾民和重大灾害来袭时需要转移的准灾民。

三、 三、灾民转移安置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自然灾害来袭时,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气象部门信息,首先转移地质灾害点(坝山底村颇田地质灾害点、岔里村大山坞口地质灾害点、林坞村林坞口地质灾害点)住危房的群众。 第二批转移人员:根据自然灾害等级程度,及时转移低洼易淹村庄的群众。

第三批转移人员:其他住危房的群众。 (二)灾民安置 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各村避灾安置点(村办公楼和大会堂)和**镇避灾中心安置。(地点在镇敬老院)。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有关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准灾民、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各行政村相应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的准灾民、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镇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五、应急保障 

1、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及气象部门的信息,在自然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人员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2、引导避灾人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克服困难,安心居住。

3、经常与避灾人员保持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突然事件的发生,确保中心稳定。

4、杜绝一切隐患,确保中心安全。

5、为避灾人员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灾中心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工作。

7、加强避灾中心的物资管理,同时做好物资发放和登记工作。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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