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公司安全生产部直接领导,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规,负责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4)参与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实施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加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验收,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深入现场督促和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查处。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及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8)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的清凉饮料及药品,做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9)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为在制止、劝阻无效而项目部拒不整改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直接报告。
(10)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资料、安全日志、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及各类安全信息资料的上报工作。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