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根据省、州、县有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我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根据勐腊镇中心小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保证我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组织管理机构
组 长:蔡兴发(勐腊镇小学校长)
副组长:金卫华(勐腊镇小学副校长)
成 员:徐兰芳、黄伟、胡正明、依溜、胡蝶梅、郑小国及各班班主任
加工人员:郑小国、杨彬菲、白建娘、陈普依。
三、营养餐工作具体安排
1、负责部门:学校食堂
2、供餐方式:由学校统一采购加工,提供早餐。
3、采购员:丁继华、郑小国
3、就餐人数:中心校全体学生783人。
5、供应品种:
周一:米干
周二:包子+稀饭
周三:米线
周四:糯米饭+肉
周五:米干
四、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拨付,每天每生补助经费3元,每月到县教育局计财股核帐一次。
五.管理措施
1.营养早餐由学校食堂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管理。
2.营养早餐的食品采购,要求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经营场所定点采购,严格实行索票制度,要求食品出售人员和食品采购人员分别签字;食品要有合格标签,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设置公示栏,公示每天的食品名称及单价;学校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3.学校食堂加工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负责营养早餐的发放工作及学生意见收集,每天对发放的营养早餐进行造册登记,按要求进行留样,每月汇集成册入档,完善营养早餐工作台账。
4.学校和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我校营养早餐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开展。
5.每天早上6:30—7:30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和地点排队用餐。
6.每日安排教师进行陪餐(自费)。
7.强化监督管理,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纪检、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实施营养早餐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一律不进校、不食用。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经勐腊县教育局审批后,从2013年5月1日开始试行。2014年春季学期继续按此方案实施。
勐腊镇中心小学
2014年2月23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