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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doc
2025-10-05 00:50:00 责编:小OO
文档
新建铁路连云港至镇江线LZZQ-6标

环水保专项方案

              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编制:       陈永利                         

              审核:       张  旭           

              审批:       郑春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

环水保专项方案

第一章工程简介

    新建铁路连云港至镇江线工程站前工程LZZQ-6标段地处扬州高邮市和江都区,施工起讫里程为DK205+504.965-DK229+248.90,线路全长23.744km。铁路等级属客运专线(双线),设计行车速度250km/h。

管段内线下主要工程量为特大桥0.5座,即跨宁启铁路特大桥(0-721#),其中连续梁10联分别为(32+48+32)连续梁4联、(40+56+40)连续梁1联、(40++40)连续梁3联、(48+80+80+48)连续梁1联、(75+128+75)连续梁1联,40m现浇梁1联,预制架设32m简支箱梁8榀、24m简支箱梁57榀,墩台722个,承台722个,钻孔灌注桩5480根241611延米,D800PHC预应力管桩202根7120延米。

第二章  环水保措施计划     

                 第一节 环水保管理目标

在本标段沿线遍布稻田、鱼塘、河流,临近京沪高速生态植被丰富,施工中会不可避免的引起沿线自然植被的破坏,施工中以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注意保护城市资源和文化遗产。

施工过程中现场设置完善的环保、水保设施,废水、弃碴、泥浆及工程垃圾先按规定进行处理,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后再排放,且采取处理措施要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及沿线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机械振动,确保满足施工沿线医院、学校、宾馆等对噪间和振动控制要求;加强地表沉降观测,采取恰当措施保证对沿线高层建筑和对不均匀沉降特别敏感的建筑的地表下沉及隆起控制在技术规范以内;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控制在当地、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节  环水保保护范围

新建铁路连云港至镇江线工程站前工程LZZQ-6标段地处扬州高邮市和江都区,施工起讫里程为DK205+504.965-DK229+248.90,线路全长23.744km。跨宁启铁路特大桥(0-721#),预制架设32m简支箱梁8榀、24m简支箱梁57榀,墩台722个,承台722个,钻孔灌注桩5480根241611延米,D800PHC预应力管桩202根7120延米。临时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拌合站站和管片厂以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节   环水保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依据连镇LZZQ-6标标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环保水保工作,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决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质环保部具体主抓,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庆华   

副组长:李明浩  陈志国  郑春海   刘建顺

    组  员:张  旭  刘  明  杨青武   唐念正    陈永利                                           

环水保保证体系图见图1。

各分部也相应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第四节  各级环水保职责

一、项目部环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保水保意识,组织职工学习环保水保知识和有关法规,提高全体职工对环保水保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连镇项目所处的生态环境概况,并向员工介绍本工程在环保水保工作中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重大环水保事故,组织人员进行环水保应急救援。

图1:

环水保保证体系图

二、项目安质环保部职责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制定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坚持

施工过程中对环保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环保水保工作会议,研究单位工程中环保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使环保水保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审核分部上报的环保水保实施方案。

三、分部安质环保部职责

根据分部技术负责人对每项单位工程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水保实施方案,依据当地环水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编制切实可行的环水保专项方案,并于开工前报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审核。

四、专职/兼职环保员职责

各分部专职/兼职环保员要做好环保、水保的实施记录,如实记录、拍照施工前后环保、水保质量状况,做好文档管理。

 第五节 环水保的内容

居民:居民住宅,减少扬尘、废弃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和周围活动区域的污染;避免封闭交通、施工现场占地、施工垃圾泥浆水外溢,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施工噪音、振动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特别是夜间休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排放量,污染物和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符合法规要求。

城市绿化:城市绿化植物需要迁移时,按园林部门的要求移栽、砍伐、恢复。

市政设施:保护各类市政设施及其使用功能,改、移各类市政设施要经批准,损坏要负责修复并受处罚。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施工废水要经处理达标。

水土保持: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少占耕地及破坏植被,同时按要求完善排水系统,做好场区及弃土场植被的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第六节   环水保保证措施

一、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一般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按合同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布置临时用地(管片厂、盾构始发井、砂石料场等),用后按要求及时恢复。不乱动合同规定范围外的树木、植被。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的控制和治理工作,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避开附近居民的休息时间,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工作。

(4)保持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按指定的地点设置封闭式垃圾储存器,不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5)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废气排放量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6)施工道路与临时场地经常洒水养护,保证施工区空气清洁。

(7)工程完工后,做到场地彻底清理、清除、打扫干净。

(8)弃碴场严格按当地及设计文件要求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水土流失。

(9)工程完工后各分部要对环保工作进行自检,并报项目部验收,再由项目部呈报地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审查。各分部要积极配合设计、监理、施工、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对环保工程的验收。

2、环境保护专项治理

(1)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粪便、垃圾的治理

a.在生产区、生活区设置足够的厕所和垃圾箱,配备专职的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清扫、清运垃圾、清理厕所。教育全体人员爱护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垃圾。

b.生活区厕所按卫生要求设计和施工,配备冲洗用水、照明等设施,设置的通风口、采光窗。环卫人员及时做好清洁、清运和消毒工作,达到无蛆无蝇。

c.施工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厕所用的化学处理剂,定期由环卫人员清扫厕所和清除粪便,保证其无异味。

d.定期对垃圾进行收集集中,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按监理、业主以及局的要求进行处理。

e.对于无价值可燃物,尽快将其运至指定地点焚毁。在焚毁期间,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废弃物,按监理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并做到掩埋物不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地表、土层及河流。

(2)生活污水处理

a.在生活区设一座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生活区产生盥洗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生活污水均由排水沟集中排放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净化处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格做到处理不达标的生活污水不排放,处理达标后的排放水优先用于道路除尘降温,剩余达标排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b.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96)中的一级标准(污水中大肠菌群数不超过500个/L)。

(3)生产废水处理

a.场地冲洗、混凝土养护等的施工废水重点控制悬浮物的排放,施工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施工污水沉淀池,经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b.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如施工设备维修、车辆保养、车辆冲洗等所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停放场设污水沉淀池,对含油量超标的弃水进行收集并就地处理,含油深度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96)规定的一级标准(油含量不超过10mg/L)后方可排放。

c. 在地下连续墙围护、钻孔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泥浆,要回收集中到泥浆沉淀池内进行处理后,指定专人定时清理各沉淀池的沉淀淤泥,并用封闭罐车将清理出的淤泥运至监理、业主以及局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控制

a.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对施工强噪声源,如交通运输、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捣、钢筋加工、以及机械设备施工等场所,根据各岗位工种,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噪声的污染,施工场界的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b.在生产、生活区,采取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并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c.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时,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指定专职环水保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噪音控制标准.

d.施工期间,合理分布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分布或同时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施工场界或敏感受体附近同时布置或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且尽可能远离敏感受体。

e.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和生活、办公区。配备噪音监测设备,定期监测,发现超标,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f.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在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

g.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动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5)粉尘防治

a.施工期间遵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浓度限值年平均0.20mg/m3,日平均0.30 mg/m3)。

b.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除尘措施以及进行施工时,充分考虑TSP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能达到国家控制标准,项目部派环水保专职人员监督检查,确保下列措施的实施:

①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并且这些除尘设备要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②配备洒水车等设备,每天定时给施工场区、路面洒水。在施工高峰期,不同路面的道路、临近办公生活区和附近居民点等的道路以及干燥季节,视路面扬尘情况,随时增加洒水次数,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③经常清扫工地和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控制施工场地内的车辆行驶速度,避免施工场地及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扬尘。

④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运输车,采用封闭式车厢,在运输的过程中不得有洒漏现象。

⑤在进出工地大门处设置洗车槽,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施工场地以外。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50米以上的硬化路面以过渡。

(6)油料滴漏和化学药品污染防治

a.将工地临时机械修配点及设备停放场的各种燃料、油料均保存于合适的安全容器中,避免渗漏外溢,并放置在远离库区的安全地点。在设备修配点的修理棚附近设一个废油料沉淀池或容器,对维修设备产生的油水混合物进行沉淀分离,对废油进行收集处理,以防止油料污染土壤。

b.严格管理化学药品及工地试验室所用的化学试剂,防止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废浆液和废弃化学药品容器做到及时收集处理。

c.设置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地面做防渗处理),并及时消纳,以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环境污染。

d.施工中谨防油料泄漏,现场修理机械设备时,在地面铺塑料布防止油料滴漏,对于已发生滴漏的地区及时将带油污的泥土铲除并处置。

二、水土保持措施

1、生活区及施工场地治理

进场后,对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区、施工场地采取修筑排水沟,完善排水系统,减少雨水对地表冲刷;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植物、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要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防止产生新增水土流失。

2、弃碴场治理

弃碴场排水系统工程属永久性工程建筑物,严格按监理、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在堆碴前结合周边岸坡实际地形,完成排水工程施工,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在堆碴过程中,做好料堆表面施工期排水和堆料最终坡面永久排水沟和护坡的设计、修建,满足料堆施工期和竣工后的安全与环水保要求。

3、恢复植被

工程完工后,对所有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场地推平,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三、生态保护要求

1、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破坏或砍伐树木,并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景观绿化资源毁坏。

2、在得到业主、监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的认可后,再进行施工场地的砍树和清除植被施工。

3、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如临时住房、仓库等)在设计及建造时,要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不捕猎及扰动野生动物,在施工场地内如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动物巢穴或受保护动物,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业主和监理,并按其指示执行。

5、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协助业主和监理进行施工场所的环境监察。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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