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可谓是高速增长,可相对于经济发展,国民的幸福感显得不尽人意。提高国民幸福感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度的协同,甚至也需要对社会价值观以及社会成员消费理念进行适宜引导。只有在国民幸福感提升的基础上,经济增长才更有内在稳定性和持续驱动力,也只有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居民的多元需要才能更好地得以满足。
2010年我国更是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经济增长只有转化为国民福祉和幸福感提升才有实质意义。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幸福感虽在时序意义上不断增进,但其与经济增长相比仍存在相对滞后状态。
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存在偏差的主要成因
经济增长通常指一国在特定时期内商品和服务价值的增加程度,而国民幸福感则是人们对自身生活满意程度的感受。经济增长具有客观性和单一性,而国民幸福感却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主观性是因为幸福感与个体的自我体验息息相关,而多样性则源于幸福感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度的支撑。显然,理解国民幸福比理解经济增长要困难得多,而增进国民幸福比实现经济增长也要复杂得多。然而,国民幸福感首先构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上,从提升国民幸福感的角度去审视经济增长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偏差主要源于以下因素: 其一,就增长方式而言,从支出角度来看,经济增长可分解为三个部分: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以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其中最终消费支出与本国居民的消费、进而与国民福祉和幸福感提升联系最为紧密。
其二,就收入分配而言,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虽呈现持续提高态势,但国民幸福感不仅取决于收入绝对数量,而且取决于收入分配格局。我国已从初期收入分配最均等的国家之一快速转变为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在城乡、地区、劳资和行业等方面,在居民收入占比下降且收入差距拉大的情形下,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利益“相对受损者”自然难以体验增长带来的“幸福”。
其三,就社会保障而言,社会保障主要指针对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教育等需求所提供的保障或福利,社会保障关系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当期的消费,关系国民对当前和未来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的社会保障状况已有较大改善,但当前社会保障存在覆盖面小、保障度低、配置群体不均等的问题。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背景下,相对于市民,农民在获取社会保障层面依然处于劣势。在社会保障供给亟待完善的前提下,很多居民很可能会迫于生计而疲于奔命,但却难以基于稳定预期而感受到生活的愉悦和充盈。
深化改革以持续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
提高国民幸福感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度的协同,甚至也需要对社会价值观以及社会成员消费理念进行适宜引导。但在经济层面,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收入分配格局和社会保障架构弱化了经济增长向国民幸福的有效转化。直面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偏差不是要否定此前经济高速增长的重大意义,也不是要“延续”偏差并单纯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是说中国社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通过改革深化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使经济增长能够更好地转化为居民消费、社会福祉和国民幸福。只有在国民幸福感提升的基础上,经济增长才更有内在稳定性和持续驱动力,也只有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居民的多元需要才能更好地得以满足。当前,我国强调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包容性增长等,这些均体现了对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之间偏差的积极回应。此偏差的成因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因此,我国必须从完善的角度去消除偏差产生的“土壤”,为经济增长有效转化为国民幸福提供常规性支撑。
1、凸显居民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主导性地位。国民幸福与其消费水平紧密相关,提升国民幸福感必须强调居民消费的重要性。
2、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以增强要素配置效率。增进国民幸福需要要素配置效率的持续提高,尤其是劳动者要有稳定的就业、收入和消费预期。
3、加快社会建设以改善劳动者的谈判地位。企业-居民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资本-劳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与资方相比,劳动者人数众多但力量较弱,必须让他们更有话语权,才能增强他们的幸福感。
4、采取多元化措施缩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且差距部分源于“规则漏洞”,这对高低收入者而言均存在社会风险。我国要提高国民幸福感就必须着力缩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
5、依靠财税完善来强化的公共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品供给状况整体有很大发展,但与微观主体的需求相比,我国、尤其是地方的公品供给依然存在改进空间。
通过这些渠道,我们相信中国居民的幸福感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升,社会主义的制度下的美好未来也越来越明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