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