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理岗位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方针、、标准、规范和地方各级、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制定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确保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
4、建立组织,设置安全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本单位人员培训、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指示,以及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术,并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主持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9、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专业知识。
2、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和部署,协助领导作好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单位领导,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发现异常和隐患,及时报告。
5、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危化品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
8、对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事后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
(三)从业人员安全(业务员、保管员)管理责任制
1、积极参加安全作业的培训学习,了解领会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防护用品和器具。
5、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
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所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性、包装要求、贮存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措施、灭火方法、公司组织的每年一次全员教育和考试,对销售员,应增加针对销售员的专门安全教育和考试内容,考试合格者,方可继续上岗。
二、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进货必须从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进货时应向供货企业索取有关规定必需的说明书、标签等。
2、本单位不经营也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化品。
3、购运危化品的车辆,必须选用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企业的车辆,并配备有押运人员。
4、危化品的销售应做必要的记录,除民用小包装危化品外,不得向无有关许可证的单位销售。
5、本单位不得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1、凡涉及与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的人员和单位使用本制度
2、司机、押运员对承运货物安全负具体责任,应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3、危险化学品运输前应审验运输合同文本或任务单、运输单位资格。
4、运输工具、包装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危险化学品运输前,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应熟知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禁忌、标志、防护、应急处理等。
6、运输、装卸作业,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依据:
1、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投入依据
①、 国家颁布的劳动保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②、 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③、 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④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⑤ 、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A、 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B、 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C 、隐患整改项目。
D、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E、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3、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A、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B、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4、 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A、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B、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C、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D、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5、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A、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B、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C、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D、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6、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办公支出、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 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生产、劳动保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
第三条 凡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公司岗位工作和学习。
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令、法规和规定。
(2)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经营物质的特性、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5)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第四条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第五条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第六条 单位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安排努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 员工须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缺席,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考勤之内。
第九条 安全教育培训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安排上岗。
第十条 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方面的学习培训。
第十一条 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成绩按其优劣进行必要的奖惩。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3)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4)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5)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 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经营活动过程中自我安全检查。
八、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 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7天内。
3、 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20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5、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公司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6、 对重大事故,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2、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3、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4、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6、企业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7、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8、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9、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0、企业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1、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2、员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职责
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登记,确定。
2、范围与评价方法
①由安全管理员协同经理对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
②明确每次或每项评价活动的目的。
③确定评价范围,应覆盖所有活动、区域如经营活动、储存设施等。
④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要适用。
⑤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目标等要求制定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和后果的严重性S 及风险度R 。
3、风险评价
①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办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②依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4、控制措施
①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②控制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5、风险控制
①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风险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②对确定的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③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1、职责
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预案的编制、演练。 安全管理员协助经理做好应急救援管理和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2、应急救援
经理为本企业应急救援的指挥员,全体员工兼职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器材
①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如下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a 抢险抢修器材:干粉灭火器、沙土等
b 个体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雨鞋等
c 应急照明:手电筒等。
②企业设立应急电话,并保证全天24小时畅通。
4、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企业按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十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进货前向当地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
2、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3、经营中与购、销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4、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5、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6、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十三、易制爆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每日制定销售计划,按照销售量进行销售。
(2)对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进行纪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3)每天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时立即向报告。
(4)严禁向未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5)严禁向未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和运输备案证明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十四、剧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的剧毒化学品,进货渠道必须合法。
2、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无凭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更、买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
4、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必须保存1年以上。
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门报告。
6、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