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达成公司组织目标,肯定员工绩效与激励员工,并使员工晋升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2)员工在晋升时适用。
3.管理单位:管理课
4.内容说明:
(1)晋升之依据:
1. 单位组织编制上之需求。
2. 具备较高职位之技能。
3. 具备相关工作之学历、经验并符合公司基本要求。
4. 在职之工作绩效及操行优异。
5. 完成相关之教育训练课程。
6. 具备晋升潜力者,组级(含)以上主管于每年十二月份针对下一级所属同仁进行《晋升潜力分析表》(附件一)。
(2)晋升之原则:
1. 职务之晋升,先考虑由内部晋升,如无合适之人选时,再考虑从外部招聘。
2. 各部门办理晋升应受编制之。
3.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记小过(含)以上处分,自惩处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办理晋升;当年度停薪留职时间超过(含)1个计薪月,不得办理晋升。
(3)晋升之种类:
1. 职等/薪级晋升:
(1)晋升条件:
必须有组织上的职缺;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者(须具体描述)。经单位主管以《签呈》(附件二)形式提报,依核决权限核准者。
(2)职等晋升办理时间:职等晋升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办理,职等晋升每年以一次为原则与职务晋升一办理。
(3)薪级调整规范:每次调整以同等级内三薪级以内为原则,如有特殊情形,个人每年最多亦不得超过二次。薪级晋升人员年度内考绩必须在优等(含)以上,晋级人数不得超过部门人数的10%。
(4)薪级调整办理时间: 薪级调整于每年季末办理,逾期须专案处理。
2. 职务晋升(包括主管和幕僚职务两种):
(1)职务晋升必备之条件:
A.晋升候选人过去半年的月考绩分必须每月达80分(含)以上,年度考绩达甲等(含)以上。
B.必须是参加过相应职务管理性及专业性教育训练课程,累积达到一定有效时数者。职务与累积有效时数对照如表所示:
| 主管职务 | 累计有效时数 | 主管职务 | 累计有效时数 |
| 班(副)长 | 20小时 | 课(副)长 | 80小时 |
| 组(副)长 | 55小时 | 经(副)理 | 150小时 |
(1)代理职务仅限于主管职。
(2)代理班长、代理副组长、代理组长代理考核期为三个月﹔代理课级主管代理考核期最长为6个月,如在考核内表现优异且完成主管职需要之条件,可给予转为正式主管。
(3)如代理职务不适任,取消代理职务时,相应福利待遇、职权回归于原职等职级。
(4)代理职并在此代理期间享受代理职务主管津贴,并以其所代理主管职务之系数核发考评奖金。不适任者即解除其“代主管”职务,同时停发其“代主管”之职务津贴及所代理职务之考评奖金。
(五)晋升规范:
1.如因职级晋升而需晋升候选人职务时,亦须考虑其职务晋升之必备条件。
2.因组织运作特殊需要,欲任用未达到职等下限者担任主管职务或所接受之管理性及专业性教育训练课程未达到时数标准者时应以“代主管”之方式办理。
3.非主管职务晋升至主管职务或主管职务异动至非主管职务时,须依据其相应之职等,以同职等异动为原则。非主管职晋升至主管职者应先“代主管”的方式办理晋升,不得跳等代理。
4.晋升每次以一个职等为限,不得跳等晋升,薪等薪级必须以晋升后初始职等4级(含)内核薪。
5.晋升人员必须符合《职务晋升基准表》(附件三)规定的必备条件及附属条件要求。
6.年度内个人晋升不可超过两次,如有特殊情形,附《签呈》至总经理核准。
(六) 晋升之流程:
1. 申请单位于提拔晋升主管人选时,须填写好:
(1) 《签呈》。
(2) 《员工异动申请表》(附件四)。
(3) 《晋升评核表》(附件五,主管(组级以上)人员晋升使用)。
(4) 最近一次之《晋升潜力分析表》。
2.申请单位填写相关数据后,送交人事单位审核。
3.申请部门依核决权限送人事单位会签,人事单位审核其教育训练时数及相关资格,并呈报权责主管签核。
4.人事单位办理调薪、数据变更和公告事宜。
(七) 晋升之核决权限:
1.四职等(含)以下人员,由课级提名,送部门主管审核。经核决权限核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2.课级人员之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转送人事单位会签并依核决权限核准后,送人事会办。
3.晋升理(副)级/一级专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转送人事单位会签并呈报公司总经理核决后,送人事会办。
(八) 晋升时间:
1.每年课级以下人员晋升时间两次,分别为1月1日和7月1日。
2.课级(含)以上人员每年一次,为7月1日。
3.遇有特殊贡献晋升者,可附《签呈》,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4.如因员工离职或其它状况产生空缺时,依核决权限,必须先按代主管职晋升,可不受时间。
(九) 福利待遇:
1.晋升之干部自晋升生效日起按级别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2.代主管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工资按规定给付,代转为正式职后,再按正式主管福利待遇享受。
五. 参考文件:《年度考绩管理办法》
六.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修订时亦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