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1)、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2)、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3)、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一)、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二)、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三)、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四)、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B、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C、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4)、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5)、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6)、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应无纵、横向裂缝。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7)、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
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
8)、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三)、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四)、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9)、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B、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C、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D、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块应打碎。
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
3)、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4)、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5)、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2、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规;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1)、当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B、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C、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D、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E、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2)、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
B、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C、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3)、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B、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C、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D、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二)、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4)、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B、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C、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穿入。
(3)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4)、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3、拉线安装
1)、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
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
2)、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
B.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三)、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
(四)、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B.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C.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
D.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
E.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五)、当采用绑扎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
2.钢绞线拉线,应采用直径不大于
3.2mm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齐、紧密,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3.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4.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当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4、导线架设
1)、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
2)、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
一)、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二)、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
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4)、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5)、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应大于
50mm。
6)、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二)、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三)、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部分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7)、10~35kV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涂电力复合脂。
8)、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规定
9)、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
10)、1~10kV线路每相引流线、引下线与邻相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1kV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mm。
11)、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35kV时,不应小于600mm;1~10kV时,不应小于200m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100mm。
12)、10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架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展放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
二)、导线固定应牢固可靠,当采用蝶式绝缘子作耐张且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0.21条的规定。
三)、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
13)、沿墙架设的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支持物牢固可靠。
二)、接头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缠绕绝缘带。
三)、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
14)、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15)、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
A、电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应牢固可靠。
二)、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不同金属连接,应有过渡措施。
三)、瓷件表面光洁,无裂缝、破损等现象。
B、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倾斜不大于台架根开的1/100。
二)、一、二次引线排列整齐、绑扎牢固。
三)、油枕、油位正常,外壳干净。
四)、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五)、套管压线螺栓等部件齐全。
六)、呼吸孔道通畅。
C、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部分零件完整。
二)、转轴光滑灵活,铸件不应有裂纹、砂眼、锈蚀。
三)、瓷件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
四)、熔断器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为15°~30°。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小于500mm。
五)、操作时灵活可靠、接触紧密。合熔丝管时上触头应有一定的压缩行程。
六)、上、下引线压紧,与线路导线的连接紧密可靠。
D、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倾斜不大于托架长度的1/100。
二)、引线连接紧密,当采用绑扎连接时,长度不小于150mm。
三)、外壳干净,不应有漏油现象,气压不低于规定值。
四)、操作灵活,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可靠。
五)、外壳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E、杆上隔离开关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件良好。
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
三)、隔离刀刃合闸时接触紧密,分闸后应有不小于200mm的空气间隙。
四)、与引线的连接紧密可靠。
五)、水平安装的隔离刀刃,分闸时,宜使静触头带电。
六)、三相连动隔离开关的三相隔离刀刃应分、合同期。
F、杆上避雷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套与固定抱箍之间加垫层。
二、排列整齐、高低一致,相间距离:1~10kV时,不小于350mm;1kV以下时,不小于150mm。
G、低压熔断器和开关安装各部接触应紧密,便于操作。
H、低压保险丝(片)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弯折、压偏、伤痕等现象。
二、严禁用线材代替保险丝(片)。
5、接户线
1)、10kV及以下电力接户线的安装,其各部电气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2)、10kV及以下电力接户线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距内不应有接头。
二、两端应设绝缘子固定,绝缘子安装应防止瓷裙积水。
三、采用绝缘线时,外露部位应进行绝缘处理。
四、两端遇有铜铝连接时,应设有过渡措施。
五、进户端支持物应牢固。
六、在最大摆动时,不应有接触树木和其它建筑物现象。
七、1kV及以下的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线间穿过,不应跨越铁路。
6、接地工程
1)、接地体规格、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部位的铁锈及其附着物。
3)、条接地体的连接采用搭接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四面施焊。
二)、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三)、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四)、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4)、采用垂直接地体时,应垂直打入,并与土壤保持良好接触。
5)、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地体应平直,无明显弯曲。
二)、地沟底面应平整,不应有石块或其它影响接地体与土壤紧密接触的杂物。
三)、倾斜地形沿等高线敷设。
6)、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连接,应便于解开测量接地电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