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企事业单位对金融产品的需要,规范外币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和《中国银行外币存款章程(甲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业务对象及办理机构
(一)凡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币活期存款帐户。
(二)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分理处以上(含分理处)机构可办理本业务。
二、基本业务规定
(一)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是单位客户将外币存款存入银行,事先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存取,商业银行按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
(二)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开办的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欧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可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货币入帐。如因特殊需要,经总行同意可开立其它货币帐户。
(三)与300万美元等值的其他大额外币存款金额为200万英镑、340万欧元、30000万日元、2300万港币、440万加拿大元、530万瑞士法郎、540万澳大利亚元。
(四)银行须建立与客户定期对帐制度,应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务核对管理办法》,实行上门对账人员与经办帐务核算人员相分离的原则,凡上门与大额存款的重点客户进行帐务核对的,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予以确认,银行还须登记留底备查。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制度的具体要求,按月提供单位客户单笔、单户超过五十万美元金额的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明细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
三、帐户管理
(一)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二)申请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时,客户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单位公函(参考格式见附件二),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开户批件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文件,并预留印鉴。银行根据上述批件审核开户文件后,为该单位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
(三)预留印鉴的使用、变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单位帐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执行。
(四)客户开立外币单位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时,须先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有关规定,单位名称及其他基本性质(如经营范围、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地址、股权结构等)变更时,银行必须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件为客户做变更手续,同时客户应提供新的开户资料。
(六)授权规定。大额转账支付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上须分理处主任级(含分理处主任)以上授权审批,各行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授权限额,但最低授权限不得低于等值300万美元。
(七)银行应定期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反洗钱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大额及可疑交易情况。
四、存入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外汇帐户资金范围的外汇资金方可存入,存入时银行须审核有关凭证的合规性。
五、支取
客户应填写单位存款支取凭条并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有关单据,银行审核后可为其办理支取手续。若客户支取超过规定的金额,须经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六、销户
(一)撤销帐户时,银行应根据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要求存款单位出具外汇管理局销户批件、销户申请,写明销户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据此办理销户手续。
(二)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时,须与存款单位核对帐户余额,经核对一致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三)销户时,银行须收回各种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按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并逐一登记。
(四)银行须将销户情况逐笔登记、归档保存,并由专人保管。
(五)己销户单位的预留印鉴卡须加盖“作废”章,与开销户资料一起归档保管。
七、特殊业务规定
(一)遗失、损毁、被盗处理
客户印章如有遗失、损毁、被盗,而需更换印章时,具体业务操作参照《国内支付结算基本规定及操作规程》执行。
(二)查询、冻结、扣划
银行协助司法机关及各有权行政机关进行的查询、冻结、扣划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银行人员须逐笔将有关资料登记入《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并由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三)错帐冲正:
当日、隔日冲帐须经分理处主任级(含分理处主任)有权签字人授权后方可办理。隔年冲帐须经分支行行长级有权签字人授权后方可办理。涉及计息帐户的错误冲正,经分理处主任级(含分理处主任)有权签字人授权方可作倒起息处理。
(四)长期不动户的处理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银行对未通过外汇管理局年检的帐户或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且余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帐户,应通知客户自发出不动户销户通知(参考格式见附件三)之日起30天内到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户申请,凭销户批件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申请的,银行将视同客户自愿销户,银行将凭国家外汇管理局销户批件作统一销户处理。销户时银行须打印该帐户的明细资料,由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2、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后,如客户要求继续在我行结算,按新开户处理。
3、销户后,该帐户的本息于结清日转入“应付暂收款项”科目。
4、外币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的帐务处理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国银行单位活期长期不动户帐务处理问题的意见》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计结息规定
(一)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按存款金额分为小额和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小额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指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下的外币活期存款,其中小额一般单位活期存款执行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小额金融机构活期存款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大额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指每日帐户余额大于或等于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币活期存款,如客户主动提出享受大额优惠利率,可按大额优惠利率执行,银行一般不主动对外宣传。
(二)大额外币单位活期存款经客户要求后可采用总行制定的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的外币活期存款计息规定执行其特定的利率标准,优惠利率的具体操作办法遵照《关于中国银行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利率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各行按照总行批复的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利率表中确定的利率,由客户据其实际情况出具书面申请,经处级以上业务主管(主管行长)授权审批后,填写《超权限大额外币存款利率优惠申请表》,报一级分行备案后即可实行。
(三)金融机构小额B股保证金存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小额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制定的外币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利率。
(四)“大额”是以日均帐户余额为准,当日符合大额标准的,则按大额优惠利率(不同金额档次)计息;若当日未达大额标准,则按小额利率计息。优惠利率执行日从与客户约定日开始计算。
(五)外币活期存款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息,每日计提利息,按年结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利息按结息当日的利率计算,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
(六)银行于结息日的第二个工作日为客户提供利息清单,并加盖业务公章。利息清单须注明账号、户名、累计积数、货币种类、适用利率、利息、结息日期、计息期间。
(七)单位货币以下辅币计息。
九、风险要点
(一)未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检的外汇帐户严禁使用。
(二)外币单位活期帐户开立、销户必须有外汇管理局审批通过,并核发开、销户批件。
(三)大额外币优惠利率不对外公布,须客户主动要求,并经处级以上主管授权方可办理。
十、具体业务操作须符合参照外汇管理局有关文件。
十一、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实施,有关计息规定仍按银发[2005]129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9月21日起执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负责解释、修改。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开户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OPENING AN OFFICIAL ACCOUNT
WITH BANK OF CHINA
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期
To:Bank of 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向你行申请开立_______币_________帐户,并保证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及有关规定。
We,the undersigned, wish to open a/an _______ account with your Bank in ______currency and hereby to operate on it in accordance with your regulation s.
中文帐户名称(正楷)
Name (in Chines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帐户名称(正楷)
Name (in English)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申请人Business License 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 Applicant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电话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申请单位盖章(公章)
Signature (Authorized)______________ Official Sea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银行填写)………………………………………………
编定帐号银行盖章(公章)
A/C No. Assigned_____________________ Bank Seal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Teller)______________ 复核(Checked by)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联银行自留,第二联交客户
This application is in duplicate, the original for the Bank and duplicate for the client.附件二:单位公函
(Official Letter)
字()第号
No.
单位名称(Company/organization Name)
法定代表人(Legal 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身份证号码(ID.NO.)
受托人姓名(Assignee) 性别(Sex) 职务(Title)
身份证号码(ID.NO.)
兹上述受托人,为我方办理银行有关业务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以下内容可
I, (name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do hereby appoint and authorize
同时选择,选择时请在项目后的□内打“√”):
(name and position), as the assignee of our dealing with the following business marked with “√”:
1、办理银行一切业务(All the Bank-related business):□
2、开立银行帐户(open an account):□
3、预留银行印鉴(place specimen signatures):□
4、更换公章(replace official seal):□
5、更换财务章(replace financial seal):□
6、更换有权人签章(replace authorized signature/s):□
7、其他(others):□
有效期限至办妥上述委托事项为止(valid until )。
委托单位:(盖章)official seal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signature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年月日
Date:附件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期不动户销户通知书
尊敬的客户:
贵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帐号,已超过一年未发生业务,
□在我行登记的电话及传真已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定期进行清理。请贵单位接收到此通知后,自发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户申请,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销户批件来我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如有不详之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联系电话:联系人:
谢谢合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年月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