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贯彻落实省、市沟道土地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增加耕地面积、稳定粮食产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和省关于沟道土地整治的要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协调统一为目的,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沟道土地整治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采用先进工程措施和专业队伍与农村建设队伍相结合的形式,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禁止在退耕还林区域进行沟道土地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镇要认真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沟道土地整治,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建设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形成组织牵头,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排查摸底,确定对象。各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完成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分析辖区内沟道土地整治潜力,广泛征求沟道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群众意愿,拟定沟道土地整治点,2月10日前报县国土局。国土局对各镇上报的土地整治点进行实地核实,2月20日前初步确定全县沟道土地整治点。
(三)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县国土局会同水利局对确定的土地整治点进行勘测定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预算,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
(四)精心组织,高效实施。各镇沟道土地整治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每个整治点确定一名党政领导具体负责,根据全县土地整治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做到早启动,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五)项目验收。沟道土地整治项目完工后,由县国土局申请市国土局对竣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向省国土厅申请验收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副吕亚维、寇俊仁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一把手以及办、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环保局、畜牧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国土局、水利局副兼任,负责全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日常事物,确保土地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保证土地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确定后,项目预算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县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三)明确职责。县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县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国土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负责制订相关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组织项目检查验收等;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参与项目审查,加强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预算,及时下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农业、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下载本文